趙漢(明朝文官)

趙漢(明朝文官)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4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趙漢,字鴻逵,號漸齋,明朝人,正德六年(公元1511年進士。官山西參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趙漢
  • 字 鴻逵 
  • 號 :漸齋 
  • 著作:《檇李詩系·明畫編韻》 
趣聞,生平,

趣聞

趙漢,歸自構園居曰序芳,又曰常足窩,海內名人作歌贈之。又制一舟名平查。優遊林壑,善繪事,工畫蘭,詩酒自娛。著漸齋詩草。《檇李詩系·明畫編韻》

生平

趙漢,字鴻逵,平湖人。正德六年進士。授建昌推官。擢南京戶科給事中,改兵科。嘉靖初,尚書林俊以執奏獄囚李鳳陽,被旨詰責。漢因言:“太監崔文亂政,巧逞奸欺,不特庇一李鳳陽而已。工部尚書趙璜發文家人罪。文輒捕其諜者,痛杖幾死,曰‘此杖寄與趙尚書’,其無狀至此。望急譴逐,毋為新政累。”不聽。已,哭爭“大禮”,系詔獄廷杖
歷吏科左給事中。以疾去。起故官,遷工科都給事中。疏言:“內閣桂萼翟鑾稱病三月,未嘗以曠職懇辭。張璁久專政權,亦未聞引賢共濟。乞諭鑾、萼亟去,簡用兩京大臣及家居耆舊,以分璁任。”上摘其訛字詰之,諭璁毋避,趣赴閣。璁因言漢忠謀,宜令備列堪內閣者。帝即令漢舉所欲用,漢惶恐言:“臣欲璁引賢,無私主。”帝怒,責漢對不以實,趣以名上。漢益懼,言:“輔臣簡命,出自朝廷,非小臣所敢預。”帝乃宥之,奪俸一月。尋出為陝西右參政,告歸。久之,以故官起山西。不數月復致仕。
子伊,廣西副使。年四十,即以養父歸。屢征不起。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