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元良

趙元良

趙元良,小名趙青龍,1969年生,六盤水市鐘山區人。1980年代初期,糾集一些同學和鄰居,在六盤水市水城縣老區打架鬥毆,橫行鄉里,調戲婦女,白吃白喝,靠敲詐勒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趙元良
  • 出生地:六盤水市鐘山區
  • 出生日期:1969年
  • 判刑:判有期徒刑20年
人物背景,組織信息,團伙結局,

人物背景

“青龍幫”的一個成員因發生口角被當地一名商人打傷。在“青龍幫”的打擊報復下,這名商人先後共被敲詐了6萬多元,被迫把自己的中巴車和房子都變賣了,而實際的醫藥費不足2000元。公安機關前往調查取證,直到第六次時,這個商人要求幹警們寫下提供人身安全保證的字據後,才說了實話。
1990年“青龍幫”遭受公安機關嚴厲打擊,12人被送往勞教。3年後,趙元良將勞教後相繼出獄的人集合在一起,重操舊業,主要成員有史洪信、王繼軍和李家華等10人。他們決定放棄以往小打小鬧的做法,以賺錢為目標進行活動。當時水城縣青山鉛鋅礦剛剛開採,偷礦石、搶礦石的現象經常發生。他們主動找到私營礦主,表示為礦山提供安全保證,每人月工資400元。同時,“青龍幫”每人出資3000元參與礦山投資。
隨著經濟實力的增強,“青龍幫”越發膽大。在不到5年的時間裡,他們通過各種手段逐漸壟斷了青山鉛鋅礦的生產、銷售,獨霸了場壩生豬銷售市場。“青龍幫”還招募小姐,並為其提供吃住,從中收取保護費,短時間內便控制了六盤水黃土坡地區的娛樂場所。
趙元良堅持不販毒、不殺人,每日必看《人民日報》
只有國中文化的趙元良,身高1、60米,體重卻達160多斤,自幼習武。在擴大自己的勢力和與“塗家幫”(當地另一黑社會性質的團伙,已被審判)爭奪地盤的過程中,堅持不販毒、不殺人。
“青龍幫”在與“塗家幫”爭奪娛樂場所控制權的過程中,幾乎每天晚上都要打架。在武力爭奪的同時,“青龍幫”採用欺詐的手段削弱“塗家幫”的勢力。“青龍幫”經常向“塗家幫”下挑戰書,約定時間、地點打架,一比高低。在獲知“塗家幫”準備充分,並準時到達現場後,“青龍幫”趁機電話報警,說某地有多少人持槍械鬥,結果“塗家幫”被警方逮個正著。
1993年,“青龍幫”成員在勒索一六盤水商人時,“110”接到報案後趕到現場處理。“青龍幫”成員煽動不明真相的民眾,打傷了2名幹警。1995年,“青龍幫”20多名成員手持自製手槍、鋼管和殺豬刀,衝進一名警察家中,將其打成重傷,後被鑑定為十級傷殘。
由於趙元良老奸巨猾,六盤水市公安機關曾抓捕了好幾次,都無功而返。趙元良在被警方追捕期間,居無定所,在同一個地點決不睡第二次。
在外流竄期間,趙元良每天都堅持看《人民日報》和當地的報紙,分析當時國家打擊犯罪的形勢。

組織信息

“青龍幫”組織嚴密,打架時用暗號、說暗語
“青龍幫”組織嚴密,等級分明。團伙結構呈“金字塔”型,成員之間具有同學、鄰居和獄友三層關係,團伙成員一旦脫離“青龍幫”將被追殺。
趙元良在進行非法活動時只向史洪信、王繼軍和李家華等骨幹分子發號施令,由他們召集各自的嘍羅具體操作。在與其他團伙鬥毆時,為了分清“敵我”,“青龍幫”還規定了暗語和暗號。
1999年10月,“青龍幫”為了和“塗家幫”爭搶六盤水大光明夜總會坐檯小姐的控制權,糾集了兩輛中巴車、1輛吉普車的人。據當時參與打架的犯罪分子回憶,有近百人扛著普刀(內部安裝尖刀的鋼管,打架時可以拉出尖刀,以增加長度)、殺豬刀等工具氣勢洶洶的直奔夜總會,將“塗家幫”成員王軍、文藝打成重傷。行動暗語為“189”,意思是砍人。“青龍幫”成員的頭上或者胳膊上系白布條,作為暗號。
青龍幫”在1995年將一名警察打傷致殘後,六盤水有關領導要求嚴厲打擊這個犯罪團伙。得知訊息後,趙元良立即把幾年來的非法收入分發給團伙中的幾個重要人物,讓他們到外地躲避。
1996年8月,趙元良在貴陽被抓獲,但是因證據不足,收審半年後,被無罪釋放。此後,趙元良更加囂張,手段也更加狠毒。

團伙結局

擒賊先擒王樹倒猢猻散
2001年4月,全國“嚴打”鬥爭開始後,“青龍幫”違法活動戛然而止,主要成員行蹤詭秘,有外逃跡象。六盤水市公安局立即召開“青龍幫”案件研討會,認為經過2年多的秘密取證已經掌握“青龍幫”大量犯罪證據,其骨幹成員基本查清,打擊“青龍幫”的時機已經成熟。
2001年6月,六盤水市公安局派人秘密前往貴陽抓捕趙元良,經過一個多月的縝密調查,於8月1日將趙元良抓獲,拉開了圍殲“青龍幫”的帷幕。抓捕時,兩名警察與趙元良搏鬥了近10分鐘才將他制服,其中一名警察的手部還被打傷。在趙元良家裡搜出了60多把殺豬刀。
當日,六盤水市公安局抽調12名精兵強將,成立“801”特偵組,採取集中食宿、封閉辦案的方式。特偵組在短短的一個月內,將“青龍幫”骨幹成員史洪信、劉松、謝光亮等20人抓獲歸案。
李家華,“青龍幫”副幫主,和趙元良是堂兄弟,精通武術,老謀深算。公安機關前後花費了兩年多的時間才將其抓獲。李家華喜歡釣魚,在魚塘邊一呆就是一天,而且釣到哪裡就睡在哪裡。公安機關經過調查,發現李家華在威寧縣的草海邊上有一住處,隨即這一地點進行24小時監控。偵察員發現住處有人走動,但是不能確定就是李家華。直到第二天早晨7:30李家華上廁所時,被偵察員認出,隨即將其抓獲。在李家華的枕頭下面搜到了一個高倍望遠鏡,白天時,每隔30分鐘左右,李家華就要觀察一次周圍的環境。
樹倒猢猻散。隨著“青龍幫”主要人物的落網,一大批犯罪分子陸續被抓獲。4名潛逃到外地的“青龍幫”成員自首。其中,擅長製造“獨角龍”手槍(每次只能打一發子彈)的令胡華從上海回六盤水自首。
在此案中,公安部門共司法機關移交62名“青龍幫”成員,其中53人被法院判刑。趙青龍被判有期徒刑20年,李家華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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