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贛縣區農業農村局

贛州市贛縣區農業農村局

根據《中共贛州市委辦公廳 贛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贛州市贛縣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贛市辦字〔2019〕1號)和《中共贛州市贛縣區委辦公室 贛州市贛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贛州市贛縣區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贛縣辦字〔2019〕1號)精神,制定本規定。

贛州市贛縣區農業農村局是區政府主管農業農村工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贛州市贛縣區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農業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農業農村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贛州市贛縣區農業農村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和區委、區政府有關農業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工作部署及涉農法律法規;在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戲坑嬸架內,擬訂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農墾等農業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
(二)指導全區種植業、畜牧業、騙阿講漁業等農業生產及農村環保能源、農墾、農業機械化的監督管理;主管全區果苗調運工作,參與果苗質量督查;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財務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與發展;參與農村綜合改革和社會事業發展工作。
(三)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奔霸朽循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農業項目規劃,提出相關支持農業發展的項朵腿欠戲目安排意見,組織、指導和監督項目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
(四)擬訂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組織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承擔農業技術培訓工作,開展農民實用人才科技教育。推進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全區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五)加強農業執法的力度;做好農業法律法規宣傳實施工作;負責查處坑農、損農、害農的案件,建立鄉鎮綜合檢查與區級專業執法協調配合機制。
(六)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承擔相關農業統計工作;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七)負責主管產業產品和種子、化肥、農藥、獸藥等有關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監測和監督管理;組織監督農業行業標準化的實施工作;促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安全的監督管理,動植物內外檢疫(不含森林植物內檢)和獸藥、飼料、獸醫衛生監督以及漁政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捉拘榜作,監測、報告、發布農業災情,組織農業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指導動植物防疫歸精鴉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及時報告疫情並組織撲滅。
(九)貫徹執行畜禽屠宰行業產業政策,研究提出轄區內畜禽屠宰行業具體產業政策的落實措施,按上級規劃做好轄區內規劃的實施工作。
(十)統籌推動發展全區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組織實施新農村建設葛欠。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監督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和指導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十一)審批或申報農業、土地綜合開發利用、畜牧業、水產業等農業投資項目,負責全區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實施,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及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工作。
(十二)擬訂全區農業綜合開發政策,制定項目管理辦法及有關項目建設和資金管理方面的實施意見;制定全區農業綜合開發的總體發展戰略,編制農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上級立項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項目安排、計畫審批;督促檢查、驗收和結算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是賴厚輝。
(十)統籌推動發展全區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組織實施新農村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監督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和指導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十一)審批或申報農業、土地綜合開發利用、畜牧業、水產業等農業投資項目,負責全區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實施,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及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工作。
(十二)擬訂全區農業綜合開發政策,制定項目管理辦法及有關項目建設和資金管理方面的實施意見;制定全區農業綜合開發的總體發展戰略,編制農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上級立項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項目安排、計畫審批;督促檢查、驗收和結算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是賴厚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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