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月亮

賴月亮,男,漢族,1958年5月生,廣東河源人,1976年12月參加工作,1979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南京陸軍指揮學院法律專業,大學學歷。曾任桂林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

2017年3月2日,因涉嫌違紀,接受組織調查。2017年5月27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賴月亮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廣東省河源市
  • 出生日期:1958年5月
人物履歷,違紀事件,一審開庭,

人物履歷

賴月亮,曾任桂林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

違紀事件

2017年3月2日,據桂林市紀委訊息:桂林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原主任賴月亮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2017年5月,據桂林市紀委訊息:,經中共桂林市委員會批准,中共桂林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對桂林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原主任賴月亮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賴月亮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任用中收受現金;違反廉潔紀律,在相關企業報銷個人費用;濫用職權以及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現金等行為涉嫌犯罪。
賴月亮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規黨紀,且在十八大後,不收手、不收斂,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相關規定,經中共桂林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審議並報中共桂林市委員會批准,決定給予賴月亮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審開庭

2018年5月22日,桂林市臨桂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桂林市原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賴月亮濫用職權、貪污、受賄一案。
桂林市臨桂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1年8月至2015年6月期間,被告人賴月亮利用其擔任桂林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正處級)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其主持桂林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全面工作時,徇私舞弊,擅自同意他人在人防坑道工事口部以偽裝房名義違章建房,造成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現金總計人民幣424.5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虛開發票騙取公款4.8萬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以多媒體示證方式出示了相關證據。賴月亮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賴月亮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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