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學院自然之魅環保協會

全稱貴州省貴陽學院團委 環境保護協會.成立時間:2008年3月12日,以“保護自然生態環境,追求人與社會的和諧發展”為宗旨,舉行各式各樣的大大小小的一系列環保活動,向廣大師生及社會各界人士展示當代環保的新動態及環境現狀,宣傳環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辦公地址在貴陽市花溪區青岩鎮東街69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貴陽學院團委環境保護協會
  • 簡稱:貴陽學院自然之魅環保協會
  • 成立時間:2008年3月
  • 成員人數:146人
基本信息,社團簡介,宗旨,章程,

基本信息

社團名稱:“自然之魅”環保協會
學校名稱:貴陽學院
負責人姓名:肖遙
聯繫地址:貴陽市花溪區青岩鎮東街69號

社團簡介

社團名稱:貴陽學院自然之魅環境保護協會
所屬高校:貴陽學院
所在省市:貴州省貴陽市
社團負責人:鄭維仙 指導老師:高喜明
社團成立時間:2008年3月12日
現有會員人數:146人
掛靠學校部門:貴陽學院化學與材料工程學院
社團通信地址:貴州省貴陽學院團委環境保護協會
郵編:550005

宗旨

本協會以“保護自然生態環境,追求人與社會的和諧發展”為宗旨,舉行各式各樣的大大小小的一系列環保活動,向廣大師生及社會各界人士展示當代環保的新動態及環境現狀,宣傳環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具體的做法,同時豐富同學們的課餘生活,達到宣傳環保理念,保護環境的目的。

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貴陽學院自然之魅環境保協會(簡稱環保協會)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黨的教育方針。
第二條本協會在貴陽學院化材系團總支領導下,由一群關心環保的大學生自願組織起來的公益性學生社團,協會成員包括協會工作人員和會員。
第三條 本協會是在貴陽學院團委領導下開展公益性活動,同時接受校團委,校工作處,學生會等活動的領導和監督;協會成員都必須在遵守國家法律,遵守校規校紀的前提下開展活動,並接受章程的監督。

第四條 本協會作為貴陽學院相關專業的第二課堂,協會成員都應有努力把協會建設成為具有先進性、科學性、代表性、廣泛性的公益性學生社團的義務。
第五條 本協會以“保護自然生態環境,追求人與社會的和諧發展”為宗旨,由指導老師,決策機構,協會職能機構,會員五部分組成。以自願的原則,進行組織和開展各種有關的活動,達到宣傳環保理念保護環境的目的,同時豐富同學的課餘生活。
第六條 環保協會為了提高我大學生環保意識,在實際行動中切實保護我們生存空間,為環境保護協會各項工作走向制度化、組織化、規範化,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協會機構設定及組織形式

第一節指導老師
第七條本協會將聘請貴陽學院的環境專業老師及環保公司工作人員為本會指導老師和專業顧問。為協會提供部分相關的理論,技術指導及諮詢。
第二節決策機構(最高權利機構,領導機構)
第八條本協會最高權利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在工作總結報告大會上,對於工作不認真受到處分的領導機構的負責人和不合格的會員,其可以罷免或開出其資格。
第九條領導機構為協會主席團,課題組、財政部、組織部、外聯部、檔案信息部、宣傳部、環教部。其中主席團為決策機構,課題組、後勤部、組織部、外聯部、檔案信息部、宣傳部、環教部為協會職能機構。
第十條主席團由會長,副會長,助理組成,課題組由主任,課題組成員組成,其他各部有部長和幹事,會員組成。
第三章選舉及職責安排 
第一節選舉 
第十一條 協會領導成員任期一年,可連任,連任不得超過兩屆.每年五月舉行一次換屆選舉大會,由老一屆會員產生,其中主席團成員由老一屆協會領導成員選舉產生。
第二節職責安排
第十二條主席團職責安排
會長:是協會的主要負責人併兼課題主任,協調內部成員關係,統一安排,總體規劃環協工作;
副會長(內部事務):協助會長做好協會各項工作,組織管理協會內部事務。領導後勤部、環教部、組織部。
副會長(外部事務):協助會長做好各項工作,組織與外溝通,提高本協會知名度。領導外聯部、檔案信息部、宣傳部。
助理:積極協助會長,副會長開展各項活動。負責活動日誌的編寫,整理活動總結;整理各個分支交來的工作情況,每半月起草環保協會的一份工作簡訊並叫會長審閱;做好會議記錄檔案整理。協助會長做好本協會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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