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胄學堂

貴胄學堂 清朝末年光緒宣統年間,北京有兩所貴胄學堂:一所是1906年5月27日

光緒三十二年閏四月初五日)落成的陸軍貴胄學堂,位於鐵獅子胡同東口路北;一所是1910年1月1日(宣統元年十一月二十日)開考的貴胄法政學堂,位於煤渣胡同東口路北。其中,貴胄法政學堂由毓朗任總理,熙彥、錫鈞充監督,教習有蒲伯英?①、鄧鎔?②等名士,但因校史短暫,校址無存,且缺乏翔實資料,故本文主要介紹陸軍貴胄學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胄學堂
  • 朝代: 清朝末年光緒、宣統年間
  • 地區:北京
  • 時間:1906年5月27日
章程,籌辦,

章程

(二)練兵處奏準陸軍貴胄學堂試辦章程
1905年1月28日(光緒三十年十二月二十日),清政府出使墨西哥大臣梁誠呈《請設陸軍大學堂、省學堂》奏摺並《請選王公子弟入陸軍學堂肄習》片。3月29日(光緒三十一年二月二十四日),練兵處、兵部於議復中稱,查日本學制,凡王公子弟入陸軍學校肄業,另建室舍以居。參仿其意,設立貴胄學堂,專為王公大臣子弟肄武之區,以示優隆而存體制。但規模創始,條目綦繁,其開辦章程尚須詳細籌議。應俟擬訂後,再行專折具奏,恭候聖裁⑦。
1905年10月20日(光緒三十一年九月二十二日),練兵處、兵部就梁誠關於“請選王公子弟入陸軍學堂肄習”事再行議復,即呈試辦貴胄學堂章程。內稱:“現在更新軍制,講求肄習,允宜始自貴近。擬請設立貴胄學堂一所,專為王公大臣子弟肄武之區。其開辦章程,俟擬定再行具奏”。並提議“暫就神機營舊署,改建講堂學舍,俾得剋期舉辦”,同時“擬請特降名綸,誡諭宣示,俾知勸勵,且令天下鹹知勛華貴胄,尚皆身入學堂,親習士武,則風聲所播,薄海景從。振尚武之精神,儲干城之材俊,胥在是矣”?⑧。是日上諭:“自來習戎振武,實為強國之基。方今軍制日新,尤應講求實學。茲據奏稱,建立貴胄學堂,令王公大臣各遣子弟投考入學,親習士武,洵屬振興武備之資。所定章程,亦屬周密。著即責成諸王大臣切實舉辦督飭認真講肄,力底神強,隨時考查,毋稍寬弛。各諸王大臣,務當父昭兄勉,激勵奮發,樹以風聲,俾壯干城而安磐石,共副國家培植世臣崇簡俊傑之至意”。?⑨
(三)兵部奏擬修明武備辦法?
1905年12月16日(光緒三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兵部奏準修明武備十條辦法。其中與陸軍貴胄學堂有關的是:其一,東西各國,自貴族以至國民皆有當兵年限,今王公大臣子弟肄習兵學,業經練兵處奏準陸軍貴胄學堂;並於章程內聲明,“其年長不合定格與充當差事之王公世爵,礙難入學受學而情殷尚武者,俟開學後,另定專章,奏請入堂聽講,以示優遇”等語,應照章程於學堂內設一“貴胄講習所”,以便王公世爵隨時到堂研究兵學。所有詳細章程,仍由練兵處續擬具奏10?。
其五,講“擬請特派大臣”,對“親軍、前鋒、護軍等營官兵”“分別考驗”。將“其年富力強之官兵,撥入陸軍學堂肄習”,並有相應待遇11?。?
其七,將、侍衛職司重要,今後挑選侍衛,將擇陸軍各營卓有成績之軍官,以及陸軍學堂優等畢業之滿漢世爵世職人員“一體與選”。對於“現在當差之侍衛,除貴胄已另設學堂,照章分別入堂及隨時講習外”,其餘均由御前大臣“擇年富力強、資質聰明者,咨送陸軍學堂肄習”12?。
其十,講各項之滿漢世爵世職之承襲者,“均應入陸軍學堂肄習”;“其課程仿照侍衛及親 軍等營咨送學堂章程辦理”。“三年期滿,擇其列入優等,堪膺宿衛者,咨送考驗。倘學課 精進,能與陸軍學堂同班畢業,即照學員授職章程另行辦理”13?

籌辦

二、治軍重學,陸軍貴胄學堂之籌辦
(一)欽定學堂總辦
1906年1月12日(光緒三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上諭:“賞道員馮國璋副都統銜,充貴胄學堂總辦”。14
馮國璋(華甫),直隸河間人。是以造就軍事將材為宗旨的北洋武備學堂一期學生,畢業後以學業有成留學堂充任教官。在任駐日公使裕庚的軍事隨員期間,留心軍事,諳練武備。回國後投袁世凱,是為“北洋三傑”之一。1903年12月27日(光緒二十九年十一月初九日),奕等奏《請簡派練兵處差事》折、片,諭允馮國璋以二品銜分省補用道充任軍學司正使副使。當時,馮國璋尚在保定督理北洋武備各學堂併兼任北洋陸軍學堂和陸軍師範學堂督辦,職司學堂事務具有成效。1905年4月23日(光緒三十一年三月十九日),根據兵部尚書長庚、兵部左侍郎徐世昌《考驗北洋陸軍情形》奏報,上諭對馮國璋“傳旨嘉獎”15。由此可見,欽定馮國璋充任貴胄學堂總辦原有所本。
(二)遷移學堂校址
1906年4月19日(光緒三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適時《北京五日報》披露:“京師貴胄學堂前已奏準在煤渣胡同神機營之舊署建設。茲又聞練兵處以該處操場尚嫌狹,擬改用東四牌樓北德公府舊址為貴胄學堂。其煤渣胡同已經修竣之堂會,作為陸軍國小堂雲”。16根據練兵處、兵部先前奏呈的章程,擬議改建原神機營舊署為貴胄講堂學舍。但因該處地方狹窄,無法擴展,不利於學員軍事操練,故又另外選擇“德公府”為新校址。報導中的“德公府”舊址,即今張自忠路3號“段祺瑞執政府”舊址所在地。而“貴胄學堂”校舍所在地則在其東鄰,即適時之“毓公府”。
1904年3月9日(光緒三十年正月二十三日),上諭軍機大臣等:“不入八分鎮國公德茂府第,著作為練兵處衙門。並著內務府將抄產入官房間,擇定一處,賞給德茂居住”。17德茂府第,即“德公府”;德茂奉旨搬到位於阜成門內學院胡同的新居。至於“毓公府”的主人,適時為毓璋,即“貴胄學堂學員銜名單”中的“奉恩鎮國公毓璋”,其新居則在東四十條路北。
(三)酌量增減課程
1906年4月24日(光緒三十二年四月初一日)出版的《北京五日報》報導:“貴胄學堂現已將次開辦。茲聞該堂課程仿照保定陸軍學堂酌量增減,並擬添設東文、德文兩科,緣此二文於陸軍有絕大之關係也”。
(四)咨調體操教習
同日出版的《北京五日報》還有報導:“京師之貴胄學堂將次開辦,各科教員均已延妥,惟體操一科尚難人選。茲問總辦馮國璋擬將保定速成武備頭班畢業學生咨調數名,課授體操。現已商請袁宮保,即由練兵處備文咨調來京雲”。
(五)調派學生齋長
1906年7月26日(光緒三十二年六月初六日)出版的《北京五日報》披露:“京師貴胄學堂未開之時,執事者恐貴胄子弟不肯受漢人約束,故當日奏定章程系選旗、漢中老成、練達之人作齋長。及至學堂既開,各學生皆循謹守法,無驕倨之氣,乃大喜過望。遂改用保定武備學生作齋長,不用旗、漢之舊人。蓋武備生熟于軍操,委充齋長,則將來必能大收其功效雲”。
三、尚武維城,陸軍貴胄學堂之學員
(一)貴胄學堂學員銜名單
1906年8月5日(光緒三十二年六月十六日)出版的《北京五日報》刊載有“貴胄學堂學員銜名單”。具體如下:
恭親王溥偉,年27歲,鑲藍旗載皆佐領下人;
醇親王載灃,年24歲,鑲白旗常瑞佐領下人;
博多勒噶台親王;
順承郡王納勒赫,正紅旗慶恕佐領下人;
多羅貝勒載洵,鑲紅旗定壽佐領下人;
多羅貝勒載濤,正紅旗慶恕佐領下人;
乾清門行走固山貝子棍布扎布;
奉恩鎮國公溥堃,年23歲,鑲白旗常瑞佐領下人;
奉恩鎮國公溥佶,正紅旗慶恕佐領下人;
奉恩鎮國公毓璋,正藍旗溥益佐領下人;
奉恩鎮國公全榮,鑲紅旗定壽佐領下人;
奉恩輔國公溥釗,正紅旗慶恕佐領下人;
奉恩輔國公載燦之承繼子、奉恩輔國公溥葵鑲紅旗定壽佐領下人;
奉恩輔國公惠普,年38歲,正藍旗溥益佐領下人;
不入八分輔國公溥綱,鑲紅旗定壽佐領下人;
不入八分輔國公溥緒,鑲紅旗定壽佐領下人;
乾清門行走、駐京喀爾銜頭等台吉旗誠武;
乾清門行走、前引大臣固倫額駙品級世襲一等誠嘉毅勇公麟光,鑲黃旗滿州
三等承恩公爵興安,年29歲,正黃旗滿州文溥佐領下人
鎮國將軍巡警部侍郎毓朗,年43歲,正藍旗溥益佐領下人;
鎮國將軍載勃,鑲紅旗定壽佐領下人;
鎮國將軍樂泰,鑲藍旗松海佐領下人;
鎮國將軍安齡,鑲紅旗春滿佐領下人;
鎮國將軍溥侗,鑲紅旗定壽佐領下人;
頭品頂戴應封宗室載搜,年19歲,鑲藍旗載皆佐領下人;
輔國將軍溥荃,鑲紅旗定壽佐領下人;
散秩大臣副都統溥俾,多羅貝勒載源之侄;
花翎二品銜大常寺少卿、世襲男爵兼騎都尉加一雲騎尉良揆,年24歲,正白旗滿州錫齡佐領下人;
三等男爵錕鈺,年20歲,正黃旗滿州訥欽定泰佐領下人;
刑部郎中、郡中額駙德恆,年25歲,鑲黃旗滿州嵩?GFDA2?佐領下人;
奉恩將軍二等侍衛慶恕,正紅旗慶恕佐領下人;
奉恩將軍興瑞,正紅旗慶恕佐領下人;
奉恩將軍松瑞,鑲紅旗彥亮佐領下人;
奉恩將軍、主事樸厚,正紅旗慶恕佐領下人。
該報導還稱:“以上三十四員,每日自未正刻至申刻在堂聽講”。另有“二十八員”,則“每日自辰正刻至己正刻在堂聽講”。
(二)貴胄學堂畢業生
宣統元年十一月於上海出版的《教育雜誌》記“發給貴胄學堂畢業生文憑”事稱:“貴胄學堂畢業生,於初十日(1909年10月23日)由陸軍部帶領引見。十一日(1909年10月24日)發上諭:‘優予出身。’聞發給聽講王公文憑時,攝政王亦一體領畢業文憑,並刊入同學錄”。
(三)日本人記陸軍貴胄學堂
1907年10月5日(光緒三十三年八月二十八日),服部宇之吉完成《〈北京志〉編纂始末大要》的說明,隨即付梓刊行。其中記“陸軍貴胄學堂”(在陸軍部內)事稱:
中國教育王公子弟的特殊機關,雖然一向是宗學,但實際上只請家庭教師學習經學文章。然而,自宗學與官學同時被改為八旗中學堂以來,因對王公子弟缺少特殊的教育機關,於是,有識之士中早已有人主張建立類似日本學習院的機關。但因管理王公子弟有困難,無人願主動擔負此任,不得不緩辦。
直到光緒三十二年,終於開始設立貴胄學堂,但王公子弟願意入貴胄學堂的人不多,自開學以來僅有學生數十人,學校的管理及其他方面受到其他學校根本不可能有的優厚待遇。根據王公子弟作為皇室之藩屏,國家之干城,應以武官為其本份之原理,貴胄學堂以對學生專施軍書教育為其目的。因此,自國小教育起直至大學教育,均為軍事教育。現在按陸軍國小堂程度進行教育,管理者為慶親王陸軍部尚書鐵良,以下有總辦、監督等。教員與其他學校不同,據稱有對被錄用而無官者,特賜予官位等的特典。教習皆為中國人,不用外國人。
(四)國人記“貴胄學堂之史談”
宣統元年十二月於上海出版的《教育雜誌》有記《貴胄學堂之史談》稱:
陸軍部所辦之貴胃學堂,學生程度極低,課本在初等國小、高等國小之間,今年暑假畢業,一律給予優獎,如侍衛或主事,或筆貼式之類。所建築之學堂,備極宏敞,無異於日本之帝國大學。暑假後,以學生未曾招齊,即不開課;而管理及教習各員之薪水,每月仍可具領,不在少數。
(五)貴胄陸軍學堂擬附設國小堂
宣統元年五月於上海出版的《教育雜誌》有《貴胄陸軍學堂擬附設國小堂》的報導:
貴胄陸軍學堂曾於去歲提議附設國小堂一處,專為培植各旗閒散宗室起見,並咨照宗人府,轉傳二十歲以下之閒散宗室,一律報名投考。嗣以款項難籌,未能舉辦。茲聞貴胄學堂總辦馮華甫君,已會同宗人府將開辦及常年各費設法籌妥。並請人在東城一帶覓租寬大房舍,定於暑假後即行招考開學。
附:陸軍貴胄學堂試辦章程之《學堂總則》26。
1.軍貴胄學堂設於京師,隸於練兵處,專考收王公世爵暨四品以上宗室、現任二品以上京外滿漢文武大員之聰穎子弟,教以普通學術及陸軍初級軍事學,併入軍隊觀察學習。統計學期,以五年為畢業。
2.王公世爵等各將子弟於奉諭旨三個月期限內,王公世爵用漢文,現任滿員用旗文,漢員用咨,並開具簡明履歷,送呈練兵處註冊,聽候訂期遴選。
3.王公世爵等呈送子弟,如逾三個月期限或延至開學以後者,概不錄取。
4.遴選學生以體質強健、文理通順、並無暗疾嗜好,年歲在十八歲以上、二十五歲以下者為合格。其王公世爵子弟中間有文理不能及格而體質尚與軍人格式相符,可酌量從寬錄取,令其補習漢文一年,然後隨班肄業。如資質過鈍與全無補習漢文之望者,臨時剔退。
5.學生額數遴選時權取一百六十名。俟入學三個月後,嚴行甄別一次,酌留一百二十名為定額。
6.權取之一百六十名學生,必遵照練兵處臨時頒訂之入學章程,同時會齊入學,不得參差到堂,致與教法有礙。
7.定額學生分為三班,每班四十名。各設講堂,一律講授功課,如名數不及定額,或須逾額溢收,俟臨時酌量,再行核議。
8.學生在堂內,無論何項官職,均須恪遵學堂隨時奏定堂規禮節。如有違背堂規及乖錯禮節等情,當按所犯重輕,照章核辦。
9.年長不合格與充當差使之王公世爵,雖礙難入堂受學,而情殷尚武,志切從戎者,自應俟開學後體察情形,隨時另訂專章,奏請入堂聽講。
10.學生入堂後套用筆墨、紙張、課本、軍衣、飲食等項經費,均由學堂一體支發。
11.學生五年畢業大考。考列優、上、中三等者,應分別發往新軍學習初級軍官職務四個月。期滿後,由所隸新軍統將出具切實考語,送交練兵處考驗,分別等次,發給執照;並由練兵處開單奏請,帶領引見。原有世爵官階者,聽候錄用,分別優予出身,以示鼓勵。其有考列下等者,應選擇尚堪造就之員,酌留再習一年,余均退學。酌留再習者如來歲復考下等,亦即退學。
12.在堂肄業已及二年暨屢考優等並大考畢業各學生,如有願赴外洋學習陸軍,與入陸軍別項專門學堂研究高等學問者,應由練兵處分別考驗,遴選合格,奏明咨送。
13.學堂開辦五年期滿後,如確辦有成效,凡在事出力人員應由練兵處擇優請獎。
14.此項試辦章程系按照現在情形變通酌定,俟將來各等陸軍學堂一律開設完備後,應由練兵處隨時修改增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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