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教育廳

貴州省教育廳

貴州省教育廳承擔貴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和貴州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實施國家學位制度,承辦貴州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2018年11月,將貴州省委高等學校工作委員會更名為貴州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與貴州省教育廳合署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教育廳
  • 外文名:Guizhou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
  • 辦公地址:觀山湖區金朱東路162號
  • 單位職能:管理全省教育事業
  • 單位類型:貴州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單位職能,單位情況,直屬單位,領導班子,信息公開,工作重點,

單位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省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和監督實施,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草案及有關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
(二)加強全省基礎教育工作的統籌管理,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和民族地區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指導與評估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三)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指導義務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四)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改革,提高職業院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五)統籌管理各類高等教育、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和繼續教育等工作,深化高校管理體制改革和教學改革,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提高高等教育質量。
(六)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監督全省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管理國內外對我省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七)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八)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指導管理,貫徹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九)規劃、指導全省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思想道德建設和統戰工作,指導高等學校幹部隊伍建設,參與考察高等學校領導班子,提出領導班子充實調整方案。
(十)規劃、指導全省各類各類學校德育、法制宣傳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的穩定工作。
(十一)主管全省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統籌規劃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各類高等、省屬中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制定各類高等學校和省屬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計畫,指導普通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工作。
(十三)規劃、指導教育系統自然科學、哲學和社會科學研究,指導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協調並指導高等學校承擔國家重大科研項目的實施工作,指導高等學校重點學科建設。
(十四)組織指導教育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教育系統對外宣傳和對外漢語教學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合作與交流。
(十五)承擔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和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六)負責實施國家學位制度,承辦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十七)承辦省委、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單位情況

根據上述職責,省教育廳(省委教育工委)設1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新聞發布、政務公開、機關財務、後勤服務等制度建設、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負責全省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設工作,牽頭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及有關教育法規的實施意見;指導全省教育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中國小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廳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受理有關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統籌管理教育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三)組織處(統戰部)。
指導全省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思想道德建設和統戰工作;擬訂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省屬高等學校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與發展工作。
(四)計畫財務處。
擬訂全省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計畫;審核高等學校和省屬中等專業學校設定與變更;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的政策;負責省屬高等學校和廳直屬單位的預決算和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承擔教育專項經費管理;參與管理教育收費工作;承擔全省教育基建管理、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指導高等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管理工作。
(五)基礎教育處
承擔全省基礎教育的統籌管理工作,擬訂基礎教育發展目標和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加強農村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和民族地區傾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組織實施素質教育,指導基礎教育教學改革,管理中國小教學用書和學具,組織審定中國小地方教材和教輔材料,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指導中國小思想道德教育、校外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現代技術教育工作及實驗室、儀器設備和圖書室建設的管理工作;指導義務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六)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
承擔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改革發展工作,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機制改革;擬訂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全省職業院校思想道德教育、教育教學改革、師資培訓、教材建設等工作;指導全省職業學校現代技術教育、實訓基地(實驗室)、儀器設備、圖書室等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指導並組織職業院校的辦學水平評估;負責省屬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指導全省中、初等職業學校安全穩定工作。
(七)高等教育處(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全省普通和成人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和學位管理的統籌管理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管理體制改革,落實和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指導高等學校教學基本建設與質量評估;指導高等學校學科建設、專業建設、自然科學研究;指導高等學校教育教學改革、科研成果轉化和實驗室、圖書資料建設及教育信息化工作;承辦省學位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八)民族教育處。
指導、協調少數民族教育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民族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以及民族教育的特殊政策;指導少數民族特殊教材建設,配合做好少數民族師資培養培訓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少數民族雙語教育、民族寄宿制教育、民族民間文化進校園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對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工作。
(九)師範教育處
擬訂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指導和協調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培訓機構建設工作;統籌管理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和師德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中國小特級教師評審、管理工作。
(十)社會科學研究與思想政治教育處。
指導高等學校社會科學研究、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理論學習、形勢政策教育、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高等學校出版物的監督管理;指導省屬本科高等學校穩定工作和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一)學生工作處
指導、檢查和督促高等學校實施學生管理工作;負責各類高等教育和省屬中等專業教育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省屬中等專業學校開展畢業生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十二)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處(省學校國防教育辦公室)。
擬訂全省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工作發展規劃;指導全省學校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擬訂高等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工作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省性學生體育、衛生、藝術活動;規劃並指導有關專業教材建設、專業師資培訓;協調和指導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
(十三)民辦教育處。
承擔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指導管理的有關工作;監督檢查民辦學校辦學方向和辦學行為;監督民辦學校財務和資產管理;按許可權辦理審批或審核涉及民辦高校中外合作辦學行政許可事項;參與民辦高校招生計畫審核等相關工作。
(十四)審計處。
指導全省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對本部門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預算執行和決算、預算內外資金、專項資金、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基建及修繕工程項目等經濟活動進行內部審計;承擔所屬單位經濟效益評估工作;開展專項審計調查和內部經濟制度執行情況督查;配合審計部門對本部門及所屬單位開展的審計工作。
(十五)外事處。
組織指導教育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對在教育系統工作的外國專家進行管理和服務;統籌管理出國留學、外國留學生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對外宣傳和對外漢語教學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合作與交流;審核省內舉辦國際教育展覽的事項。
(十六)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辦公室。
承辦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具體工作,行使省人民政府賦予的教育督導職權,依法組織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下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考核,對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依法辦學情況進行督導評估,對義務教育階段教育質量進行監測,指導各地的教育督導工作。
(十七)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指導現代漢語規範化工作,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推廣國語,負責國語和漢字套用水平培訓測試工作;檢查評估全省語言文字工作;承辦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八)人事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教育系統人才建設規劃;統籌指導全省教育系統人事工作;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和目標績效管理工作。設定機關黨委辦公室。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和省直高校離退休幹部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 省教育紀工委(省紀委派駐省教育廳紀檢組)、省監察廳派駐省教育廳監察室。

直屬單位

(一)重點高校
貴州師範大學
(二)普通高校
貴州師範學院
(三)直屬中專
貴州建設學校
貴州機械工業學校
(四)完全中學
貴州省實驗中學
(五)其他單位
貴州省教育工會
貴州省招生考試院
貴州省教育貸款與教育工程項目辦公室(貴州省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
貴州省普通高中畢業會考辦公室
貴州省教育科學院
貴州省電化教育館
貴州教師教育學校
貴州省基礎教育質量監測中心
貴州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貴州省教育宣傳中心
貴州省教育裝備管理中心
貴州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
貴州省國語培訓測試中心
貴州省教育國際交流中心
貴州省招生考試服務中心

領導班子

鄒聯克:貴州省教育廳黨組書記、廳長
李小建:省教育廳副廳長、黨組副書記,省委教育工委委員
蔡志君:省教育廳副廳長(正廳級
李濤:省教育廳黨組成員,省委教育工委副書記
方仕平:省教育廳黨組成員,省委教育工委副書記,省社科聯副主席(兼)
周寶英:省教育廳黨組成員,省委教育工委委員,省招生考試院院長
趙廷昌:省教育廳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省委教育工委委員
代其平:貴州省教育廳巡視員
王碧海:省教育廳副廳長、黨組成員,省委教育工委委員
李奇勇:省教育廳副廳長、黨組成員,省委教育工委委員
羅潤生:省教育廳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省委教育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
鞠洪:省教育廳副廳長
潘建春:省教育廳副廳長級督學
鄒聯克:省教育廳副廳長級督學,廳計畫財務處處長
楊正芳:省教育廳副巡視員,廳學生工作處處長

信息公開

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教育廳政府信息,進一步提高教育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 例)和《貴州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並參照《教育部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和《貴州省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特制定本指南(試 行)。
二、省教育廳政府信息編排體系
省教育廳政府信息由以下要素構成:信息名稱、信息索引、生成日期、發布機構、發文字號、信息類別、信息正文。
(一)信息名稱
為信息標題
(二)信息索引
為一組18位的編碼,由教育廳機構代碼、年份代碼、信息流水號總計18位字元組成,具體表現為:
省教育廳機構代碼/年份代碼-信息流水號
1、年份代碼。為信息生成年份,共4位字元。
3、信息流水號。為教育廳某年產生的信息的序號,共5位字元。
(三)生成日期
為信息形成的日期,與信息名稱對應,用8位阿拉伯數字表示,如2008年6月10日用2008-06-10表示。
(四)發文機構
為發文行政機關的名稱,如貴州省教育廳、貴州省教育工作委員會、貴州省教育廳辦公室等。
(五)發文字號
主要指檔案的文號,包括機關代字、年份、序號,如黔教辦〔2008〕9號。
(六)信息類別
(詳見一、教育廳政府信息分類)。
三、省教育廳政府信息獲取方式
本機關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許可權的規定公開本機關製作或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的政府信息。遵循“誰製作、誰保存、誰公開”的原則。
本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包括已經移交省檔案局的信息。
本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部分。
(一)主動公開
本機關主動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1、本機關的管理職能、機構設定、領導成員分工、辦公地點、聯繫方式等;
2、教育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3、省教育廳工作報告、重大決策、重大工作部署及重點工作;
4、省教育廳重大活動
5、非涉密的省教育廳領導活動、講話;
6、高等院校招生考試及錄取情況
7、幹部人事任免
8、行政許可事項及法律依據、辦事條件、辦理程式、審批時限和受理機構的聯繫方式,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準予許可的決定等。
9、非涉密的會議紀要、教育簡報、教育年鑑;
10、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主動公開信息具體內容詳見《貴州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本機關將通過省教育廳入口網站、新聞發布會、教育廳簡報、會議紀要、信息公告欄、電子螢幕、報刊、廣播、電視,以及其他便於公眾及時獲取政府信息的載體,對以上信息予以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省教育廳提供主動公開信息以外其他政府信息的,需填寫《貴州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附屬檔案1,以下簡稱《申請表》),向省教育廳提出申請。
申請人申請的政府信息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開:
(1)涉及國家秘密的;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經權利人同意公開的除外);
(3)正在調查、討論、審議、處理過程中的信息;
(4)與申請人特殊需要無關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的其他信息。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時,除了屬於部分公開的信息以外,一般根據掌握的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1、受理機構
貴州省教育廳辦公室自本指南發布之日起,正式受理省教育廳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事宜。
表格下載:《貴州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通信地址:貴州省貴陽市中山西路43號
郵政編碼:550003
2、提出申請
申請公開教育廳政府信息應當提供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繫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內容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4)申請公開的目的和用途。
申請人應當按照“一事一申請”的原則提出申請,一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只對應一個政府信息項目,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儘量詳盡、明確。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填寫《貴州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到受理機構領取或自行複製,也可以在教育廳入口網站上下載。個人提出申請時,應當同時提供身份證複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申請時,應當同時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以及營業執照複印件。
為了提高申請的處理效率,申請人應當對所需信息儘量描述詳盡、明確;若可能,應當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受理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申請人可當面或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以信函到達申請受理部門的時間為申請時間。貴州省教育廳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申請處理
(1)審查
受理機關收到《申請表》後,對《申請表》進行審查。對於填寫不完整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應當要求申請人補充或更正。
(2)登記
對於申請表填寫完整,申請人按相關規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檔案的申請,且申請理由合理的,在收到申請後予以登記。
(3)答覆
自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機關將按照下列情況給予書面答覆:
①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出具《貴州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附屬檔案2,以下簡稱《告知書》),告知申請人進行修改、補充。
②屬於教育廳主動公開範圍的,出具《告知書》,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③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屬於本機關掌握的,出具《告知書》,能夠確定掌握該信息機關的,應告知申請人有關機關名稱和聯繫方式。
④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是能夠做區分處理的,出具《告知書》,告知申請人。
⑤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屬於不予公開範圍的,出具《告知書》,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出具《告知書》告知申請人。
⑦對於同一申請人就同一內容反覆提出公開申請的將不重複答覆。
⑧因故在規定期限內未作出答覆的,可以將答覆期限適當延長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徵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規定期限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答覆的,期限中止,障礙消除後恢復計算。
4、收費標準
受理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用,具體標準由省物價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制定。

工作重點

2012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關鍵之年,是貫徹落實國發〔2012〕2號檔案的重要之年。全廳(委)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和國家、省教育規劃綱要,高舉“發展、團結、奮鬥”旗幟、自覺踐行“兩加一推”主基調和“三化同步”主戰略,深入開展創先爭優、“三個建設年”、“四幫四促”等活動,落實“改革開放年”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奮力推進全省教育事業“穩中求快、快中保好、能快則快、又好又快”發展。狠抓“十二五”我省教育事業“12345”主要工作思路落實,狠抓貴州教育精神的弘揚和幹部作風建設,狠抓省委省政府及廳已出台的重要檔案落地,狠抓“4+2”突破工程建設和教育投資增長,狠抓“優先發展、育人為本、改革創新、促進公平、提高質量”這一“規劃綱要”之魂,努力創造一個“高於過去、高於西部、高於全國平均水平”的貴州教育速度。
(一)抓好檔案學習,武裝統一思想
1.認真學習宣傳、深刻領會、貫徹落實國發〔2012〕2號檔案,制定廳《實施方案》,制定各級各類學校“十二五”項目規劃及分年度建設計畫,積極爭取中央最大限度支持。(計財處、廳機關各處室廳屬各單位)
2.大力宣傳省委、省政府“兩加一推”主基調、“三化同步”主戰略和“穩中求快、快中保好、能快則快、又好又快”總要求,宣傳新時期“貴州教育精神”,全省教育系統 “十二五”“12345”主要工作思路。全省上下統一思想,進一步振奮精神,不甘落後,攻堅克難,扭住重大任務抓落實,千方百計加快發展。(報刊社、社政處、廳機關各處室廳屬各單位)
3.分期分批舉辦教育系統領導幹部學習班,領會掌握國務院、省、廳(委)一系列重要檔案的精神實質。(人事處、師範處、教師教育學校)
(二)確保完成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點工作和民生實事
4.新建、改擴建鄉鎮和街道辦事處公辦幼稚園100所,力爭完成200所。建設農村寄宿制學校學生宿舍40萬平方米,協助建設部門督促各地建設教師公租房46萬平方米(1.3萬套),竣工“薄弱學校改造工程”項目學校150所。督促5所高校入駐花溪高校聚集區辦學。(計財處〔項目辦〕、督導辦、組織處)
5.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在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的65個縣搞好國家試點工作,切實改善農村學生營養狀況,提高農村學生健康水平。(資助辦、體衛藝處)
6.推動各地為全省農村中國小幼稚園配備安保、校醫、宿管和食堂工作人員1.1萬人。(安穩處、體衛藝處、基教處、人事處)
7.爭取省政府出台農村中國小布局結構調整指導意見。餘慶縣等11個縣通過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考核驗收。義務教育鞏固率達80%以上。(計財處、基教處、督導辦)
8.指導遵義縣等34個縣加快發展高中階段教育,確保通過省政府考核驗收。新增5所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60%以上。(督導辦、基教處、職教處、計財處〔項目辦〕)
9.努力增加高等教育資源,調整高等學校布局,最佳化學科專業結構。力爭組建貴州理工學院,貴州民族學院、貴州財經學院更名為大學。制定出台《貴州省“十二五”院校設定規劃》。啟動高職高專設定省級評估審批工作。努力爭取增加招生計畫,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24%以上。做好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確保初次就業率不低於全國平均水平。(計財處、高教處、招考院、就業指導中心)
(三)加大教育投入,加快“4+2”工程建設
10.樹立“抓項目就是抓投資,投資多就能發展快”的理念。掀起抓項目抓投資高潮,千方百計破解“錢從哪裡來”的難題,多渠道增加教育項目和投資。進一步完善項目編報工作,建立健全儲備一批、爭取一批、建設一批、投用一批的項目建設良性機制;推動高校和市(州)、縣用好用足已出台的各項政策,特別是落實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按10%比例計提教育資金,足額徵收使用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計財處〔項目辦〕)
11.加快項目建設。按照“快速、安全、節儉、廉政,質量、特色”、“五化三園”(規劃、硬化、淨化、綠化、文化,花園、家園、樂園)和“突出重點、相對集中,投入一所、完善一所、示範一所”的建校方針,千方百計加快“4+2”工程建設,完成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建設任務。新建、改擴建一批規模較大的中職學校。推動貴州大學花溪校區擴建工程二期藝術學科組團和貴州民族學院、遵義醫學院、貴州師範學院、貴州職業技術學院新校區建設。(計財處〔項目辦〕、職成教處)
(四)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發揮脫貧致富“直通車”作用
12.加快清鎮職教城建設,力爭4所職業院校入駐辦學、5所職業院校開工建設。扶持畢節市雙山職教園區和其他市(州)職教園區建設,強力推進職教優質資源向園區聚集,做大做強優質資源。新增5所以上國家級示範性中職學校。(職成教處)
13.在全省喊響“職校一人、就業一個、脫貧一家”口號。編寫出版《農村初三學生職業生涯指導讀本》和《中職招生專業目錄》,引導農村國中畢業生積極報讀中職學校。擴大職業教育招生規模,春秋兩季新招23萬以上中職學生,其中向省外優質中職學校輸送5萬人,形成“兩條腿”走路的開放辦學格局。完成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30萬人任務。(職成教處、招考院)
14.完善“政府主導、行業指導、企業參與”的辦學體制。加快“職教師資培養培訓體系”建設和培養培訓基地建設。啟動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升計畫。圍繞我省優勢特色產業對技能型人才的需求集中進行一次全省職業院校專業設定調整。3月底前召開“全省職業技術教育大發展”動員大會。舉辦好省、市(州)、縣“職教活動月”和職業技能大賽。(職成教處、師範處)
15.探索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豐富高、中職協調發展內涵,繼續推進 “中職-高職-本科”直通“立交橋” 的建立, 擴大對口直升規模。擴大中職免試推優比例;探索高職與本科院校合作培養我省產業發展緊缺的四年制套用型本科人才。(職成教處、計財處、高教處、招考院)
(五)加強高校教學科研工作,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加快產學研結合及成果轉化
16.認真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質量是生命線”指示。繼續實施教學質量和教學改革工程。遴選一批教學團隊、特色專業。認真執行教育部《關於國家精品開放課程建設的實施意見》。指導新建本科院校教學合格評估工作。在貴州大學和省屬重點建設大學中開展向社會公布“本科教學質量年度報告”試點。加大對市(州)高校支持指導力度。(高教處)
17.召開高校科技工作會議,圍繞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實施“125”計畫(“十二五”期間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加強科技創新和官產學研用結合,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套用。支持貴州大學建設“大學科技園”。召開全省高校社科工作會議,推進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工作。(科研處、社政處)
18.加強高等學校重點實驗室、特色學科和重點學科建設,新增省教育廳重點實驗室5—10個、省特色重點學科和省重點支持學科10個以上。(科研處)
(六)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19.狠抓師德師風建設。落實教育部《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要求全省教師宣誓並認真踐行“貴州教師誓詞”。建立健全師德師風一票否決制度。加強省內外教師教育基地建設,建成13個省級示範性縣級教師培訓機構。加強高校教師管理機構建設,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遴選20名左右高校教學名師。抓好“免費師範生”招生就業工作。(師範處、教師教育學校、高教處、招考院、就業指導中心)
20.大力實施“十二五”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工程,紮實推進中國小教師全員培訓。實施“國培、省培計畫”,培訓中國小教師4萬人。繼續實施“農村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畫”。加強中國小校長、幼稚園長培訓工作,省級培訓中國小校長、園長1000人。(師範處、教師教育學校)
21.努力爭取更多“國家特崗教師計畫”,補充中國小“國特”教師4500名。指導督促2009年特崗計畫項目縣做好特崗教師接轉工作。(師範處)
22.召開全省素質教育推進會,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以“三生、四愛、五心”(生命、生存、生活;愛祖國、愛家鄉、愛學校、愛師長;忠心獻給祖國、愛心獻給社會、關心獻給他人、孝心獻給父母、信心留給自己)教育為抓手,紮實推進素質教育。進一步落實“減負、增效、提質”要求。做好《貴州省國中學生實用技術》地方課程擴面提質工作。(基教處、督導辦、質量監測中心)
(七)強力推進開放、改革、創新
23.積極開展“改革開放年”活動。積極探索以人為本、服務需要的人才培養理念。引導社會資金進入教育領域,形成政府為主社會參與的多元辦學格局。簡政放權加大縣級政府教育統籌權。支持縣(市、區)開展學區化、集團化辦學,擴張優質資源,縮小城鄉差距,加快教育均衡發展。(法規處、基教處、職成教處、學前教育處、民辦教育處)
24.督促高校認真落實與省外高水平大學簽訂的對口幫扶協定,推動高中階段學校與省外優質高中(中職)簽訂“一對一”幫扶協定,全面提升本省學校“軟實力”。召開加大對口幫扶力度懇談會。(民教處)
25.出台教師職稱評審改革,中國小幼稚園教師對口提升學歷,中國小幼稚園校(園)長和教師定期交流指導性檔案。推動縣(市、區)出台交流政策,加大交流力度,均衡配置本行政區域內校長、教師資源,教師逐步由“學校人”變為“系統人”。(人事處、基教處、師範處、科研處)
26.制定高校網站跟蹤管理意見,繼續開展高校網站測評工作,推動高校樹立對外開放良好形象,提高網站服務師生的實用性,確保全全性。制定高中階段學校網站評估意見,推動高中階段學校加強網站建設。(社政處)
27.辦好第五屆“中國-東協教育交流周”,增強開放性和實效性。設立省級來黔留學獎學金,以激勵機制鼓勵高校多招留學生,多聘請外教。加大公派出國留學力度,繼續實施“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調整派出結構,提升選派層次,提高選派質量。推進與港澳台教育交流與合作。支持學校引進國外優質教育資源,開展中外合作辦學。積極開展學生國際交流活動。加強漢語推廣工作。大力引進“三高”人才,全省高校力爭引進博士400人。(國際處、國際交流中心、人事處)
28.推進繼續教育發展。加快發展成人學歷和非學歷繼續教育,探索“開放大學”建設工作。(職成教處、高教處、招考院)
29.狠抓《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民辦教育大發展的意見》的落實。新增民辦幼稚園30所、民辦高中階段學校7所和民辦高等職業學院1所。加強貴州格奧雷汽車工程職業學院籌建工作的指導。啟動修訂完善《貴州省民辦高等學校政府督導專員制度》工作。(民辦處、組織處)
30.指導有關高校做好獨立學院過渡期整改工作。(民辦處)
31.加強教育宣傳工作。辦好廳網站、《廳簡報》、《廳重要情況專報》、《貴州教育》和《貴州教育報》等。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新聞發布會。(辦公室、報刊社)
(八)大力發展教育信息化
32.建成全省教育系統信息化管理終端。建成省市縣、高校視頻會議系統。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實現全廳無紙化辦公。(辦公室、電教館)
33.準確發布上年全省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大力推進標準化考點建設。利用校安信息管理系統加強“4+2”工程管理。(信息中心、招考院、計財處〔項目辦〕)
34.召開中國小信息化推進會。以教企合作模式實現鄉(鎮)以上中國小校寬頻入校並聯通網際網路。推動農村中國小通過網際網路積極利用優質教育教學資源開展教師網路研修,利用信息技術加快提高教育教學質量。(電教館、基教處、師範處、教科院)
(九)確保教育系統和諧穩定
35.落實穩定是硬任務、穩定是第一責任的要求,確保學校和諧穩定。進一步加強“人防、物防技防”建設;加強矛盾糾紛隱患排查化解;加強安全教育和演練;繼續推進學校警務室建設和校方責任險管理工作;加強安全文明校園建設;評選“十佳校園優秀保全”和“十佳校園優秀警察”,組織平安校園創建成果展;開展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深化“三訪”(接訪、走訪、回訪)活動。(安穩處、紀檢監察室、辦公室)
36.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關於加強全省中國小幼稚園食堂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要求,完成全省中國小、幼稚園對外承包食堂全部收回由學校自辦自管任務,確保中國小食堂飯菜質量、食品安全和正常運轉。(安穩處、體衛藝處)
37.在全省市(州)、縣城所在地新建一批規模較大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學校,緩解隨遷子女就學難和城鎮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大班額問題。(計財處〔項目辦〕)
38.召開全省城鎮農民工子女接受良好義務教育工作會議,關心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和成長。制定下發《農村寄宿制學校管理辦法》。(基教處)
39.認真做好各級各類學校學生資助工作,加強資助資金管理,強化資助資金審計工作,把惠民政策落到實處。啟動省教育發展基金會工作,暢通社會捐資助學渠道。建立健全市(州)、縣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各級各類學校學生學籍和資助信息管理系統。(資助辦、紀檢監察室、審計處)
40.穩妥解決全省代課人員問題。開展非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績效工資前期調研工作。抓好直屬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制定廳幹部交流輪崗制度。(人事處、師範處、廳屬各單位)
41.紮實做好各類招生考試工作,繼續深化“陽光招生”制度,切實維護招生考試的社會信譽。(招考院)
42.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國民教育全過程。落實省直十二個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青少年學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見》,定期召開部門聯席會議,推動有關部門認真履行職責。深入實施學科教學滲透法制教育工作。(法規處、基教處、職成教處、社政處)
43.切實加強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啟動新一輪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評估工作。在黨的十八大前廣泛開展“科學發展、輝煌成就”主題教育活動。辦好大學生校園文化月。形成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局面。(社政處)
(十)切實做好其他各項工作
44.加快民族教育發展。制定《貴州教育扶貧實施方案》。抓好學校民族民間文化進課堂、少數民族預科班和民族班工作。編譯出版“雙語教材”。做好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培養工作。(民教處)
45.配合省人大做好《貴州省義務教育條例(草案)》修訂工作,力爭年內頒布施行。完善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制度。加強規範性檔案備案管理。深入推進“六五”普法活動。啟動高校章程制定工作。(法規處)
46.積極發展特殊教育。制定我省“十二五”《基本普及殘疾兒童少年九年義務教育規劃》,加快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基教處)
47.力爭調整各類教育收費標準。推動制定幼稚園、中職教育生均經費撥款標準。繼續做好高校債務化解工作。(計財處)
48.組織開展縣級人民政府暨黨政主要領導教育工作督導評估考核。指導市(州)、縣開展中國小督導工作。充分發揮督學責任區作用。啟動制定基礎教育質量評估標準。積極開展基礎教育質量監測工作。(督導辦、質量監測中心)
49.按照《省直高校加快發展年度目標績效考核辦法》,認真做好省屬、廳屬高校加快發展目標績效考核工作。召開全省高校黨建工作會議。深入開展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深化拓展“五先進一滿意”活動。加強教育系統黨的純潔性建設。組織宣講黨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組織處、紀檢監察室、社政處)
50.新招學前幼兒34萬人,新補充幼兒教師5000人以上,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62%。制定《貴州省學前教育“十二五”發展規劃》。修訂完善幼稚園等級評估方案,做好幼稚園等級評估工作。啟動縣鄉村集團化辦園試點。(學前教育處、質量監測中心)
51.做好高校學籍學年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工作,做好省屬中職學校學籍電子註冊工作和學歷證書驗印工作。評選表彰2012屆高校省級優秀大學畢業生、省級三好生和優秀學生幹部、先進班集體。(學生處
52.加強教育科研,召開全省教育科研工作會。圍繞廳“12345”主要工作思路和重大工作任務開展教育科研。第一批十大教育科研課題結題,第二批面向全國公開招標。編輯出版《2011年強教興黔故事》。完善德育網建設。完成省教育學會換屆工作。(教科院)
53.認真落實《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關於加強校園文化建設的意見》,制定各級各類學校校園文化建設評估指標體系,推動校園特色文化建設。開展“綠色大學”評選工作。(社政處、計財處)
54.繼續大力推動中小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鍛鍊工作。組團參加全國第九屆大學生運動會。舉辦全省首屆中小學生體育藝術節。推動全省各級各類學校普遍開展體育節、藝術節等活動。舉辦全省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並參加全國展演。加強學校食堂衛生安全和學生營養干預工作。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加強新形勢下學校國防教育工作的意見。制訂貴州省體育、藝術特色學校和衛生示範學校評估標準。做好人口與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對口幫扶工作。(體衛藝處)
55.研究制定進一步加強全省中國小實驗室、圖書館(室)管理工作的意見。開展全省中國小實驗教師、圖書館(室)管理人員,普通高中通用技術實驗教師培訓。組織開展全省中國小自製教具評選、圖書館(室)評優和實驗論文評選。編制貴州省中國小教學儀器質量技術標準。(裝備中心)
56.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強廉政勤政教育,加強教育行風建設。切實解決好人民民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加強資金監管,完善“校財局管”管理制度。加大案件查處力度,進一步遏制教育系統擇校亂收費、教師有償補課、教輔泛濫等問題。(紀檢監察室、計財處)
57.加強教育內部審計監督,開展對省直高校、花溪高校聚集區和清鎮職教城等重大工程及重點項目跟蹤審計和部分高校基建財務決算專項審計。進一步清理高校“小金庫”。對中國小學校學生食堂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調查。(審計處、紀檢監察室)
58.提高全社會語言文字規範化水平,指導畢節市黔西縣接受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檢查評估。加強國語培訓測試工作,進一步提高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人員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能力。加強國語水平測試員隊伍建設。加強學校教育工會和教職代會建設,進一步推動校務公開工作。做好離退休幹部工作和關心下一代工作。舉辦第十八屆省直高校老年書畫展。(語委辦、教育工會、離退休處)
59.繼續深入開展“三個建設年”、“四幫四促”、創先爭優等活動。全省教育系統幹部職工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增強憂患、機遇、政治、大局、責任、發展、開放、改革、創新、服務意識。繼續提高幹部職工的執行力、落實力和創新力,做到“反應快、部署快、落實快、反饋快”。做到“四好”、“四要十不準”、“十個不讓”。(機關黨辦、廳機關各處室廳屬各單位)
60.認真做好年度目標績效管理工作,修訂完善《廳目標績效管理考核實施辦法》。對工作要點60條實行月調度、季報告、半年檢查、年底考核,納入目標考核,高質量高標準完成。改善全廳幹部職工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力爭年底辦公區整體搬入金陽新區並開工建設職工住房。(機關黨辦、辦公室、基建辦、廳機關各處室廳屬各單位)
新的一年,全省教育系統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科學發展、乾字當頭、敢想敢幹、多思會幹、真抓實幹”要求,堅持以優先發展為前提,以育人為核心,以促進公平和提高質量為主要任務,以開放改革創新為動力,大膽突破傳統的思維方式和工作方法,創新性創造性開展工作。以更加積極的姿態,更加奮發有為的精神,更加實幹的作風,突出重點,狠抓薄弱環節,毫不動搖地加快發展,努力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做出新的貢獻,以優異成績向黨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獻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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