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校對

責任校對

責任校對是負責對全部稿件的校對工作進行統一指導和最後整理的校對人員。校對是依照原稿在校樣或其它複製件上找出差錯,並用校對符號加以標註和改正的工作或人員。責任校對的工作是保證新聞出版物質量的關鍵。因此,要提高校對的質量和效率,責任校對以及校對人員應具有良好的素質:校對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水平,語文水平應較高,能正確、熟練地運用標點符號,還要掌握一定的科技知識;校對人員應認識到校對是一項嚴肅細緻的工作,要有嚴謹的工作作風,不放過任何差錯;校對人員除校正原稿中明顯差錯外,還要把有疑問之處與編輯聯繫,予以核對校正;校對人員還應不斷擴大知識面,並善於而且勤於使用工具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責任校對
  • 簡介:負責校對最終把關的工作人員
  • 責任校對職責:參與各校次的校對
  • 特點:集體交叉與責任校對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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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通常指出版社、報刊社負責校對最終把關的工作人員。有的單位採取輪換制,不同的書由不同的校對員擔任此職;有的單位只設一位責任校對,負責聯繫、協調校對員進行圖書的後期全套工作。

責任校對職責

(1)參與各校次的校對(校對的校樣不少於全書總篇幅的三分之一);
(2)進行文字技術整理(保證體例、格式方面的規範和統一);
(3)檢查校改質量(監督檢查各校次的教改情況,並匯總校對員提出的問題,及時與責任編輯和出版部門協商解決);
(4)通讀付印樣(也可延請專業編輯或資深校對員幫助通讀,以保證質量)。
(5)付印前,過一遍黑馬校對軟體,檢查排版過程中是否出現錯誤,做下電腦把關。

責任校對制度

新聞出版署1997年頒布的《圖書質量保障體系》規定:必須堅持“責任校對制度和‘三校一讀制度”。這兩個制度即是校對的基本制度。
責任校對制度以集體交叉與責任校對相結合為特點:
(1)每一部書稿都確定一名專職校對人員擔任責任校對;承擔文字技術整理、監督檢查各校次質量和通讀檢查工作;
(2)不同校次分別安排不同專業技術職務、不同專長的校對人員交叉承擔;
(3)校對過程由多人集體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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