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淨資產

財政淨資產(public finance-net assets)是財政資產減去財政負債的差額,即屬於財政會計核算主體所有的資產淨值。財政總預算會計要素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政淨資產
  • 外文名:public finance-net assets
  • 定義:財政資產減去財政負債的差額
  • 所屬:財政會計核算主體所有的資產淨值
  • 類型:資產
屬性,內容,概述,結餘,結餘的內容,核算,核算要求,一般預算結餘的核算,“預算結餘”帳戶的核算,核算內容,帳戶結構,主要帳務處理,基金預算結餘的核算,基金預算結餘,“基金預算結餘”帳戶的核算,專用基金結餘的核算,專用基金結餘,“專用基金結餘”帳戶的核算,預算周轉金的概述,財政周轉基金的概述,定義,來源,“財政周轉基金”帳戶的核算,

屬性

各級財政部門代表同級政府所擁有的淨資產,從量上看是財政資產減去財政負債,由財政部門代表同級政府行使支配權。

內容

概述

1、各項結餘(一般預算結餘、基金預算結餘、專用基金結餘)
2、預算周轉金(預算周轉金)
3、財政周轉基金 (財政周轉基金 )

結餘

是財政年終將各項收入與相應的支出相抵銷後的餘額,即為該項資金的當年結餘。當年結餘加上年年末滾存結餘為本年年末滾存結餘,它是下年度可以結轉使用或重新安排使用的資金。各項結餘應每年結算一次。

結餘的內容

一般預算結餘、基金預算結餘、專用基金結餘,注意各項結餘應分別核算,不得混淆。

核算

核算要求

根據財政部1997年6月25日印發的《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的規定,各級財政總預算會計應當分別高置“預算結餘”、“基金預算結餘”、“專用基金結餘”、“預算周轉金”、“財政周轉金”科目,分別核算本級各項財政淨資產,運用收付實現制原則,根據實際數額計量。

一般預算結餘的核算

(一)預算結餘:是各級財政一般預算收支的年終執行結果
預算結餘 =【一般預算的各項收入】 - 【一般預算的各項支出】
=【一般預算收入+(補助收入----一般預算補助)+上解收入+調入資金】-【一般預算支出+上解支出+(補助支出----一般預算補助)】

“預算結餘”帳戶的核算

核算內容

本帳戶總括地核算與監督各級財政一般預算收支的年終執行結果

帳戶結構

(1)本帳戶年終貸方餘額,反映本年的預算滾存結餘(含有價證券),轉入下年度。
(2)本年期末預算滾存結餘=上年預算滾存結餘+貸方轉入增加數-借方轉入減少數
(3)若用本年預算結餘增設周轉金時:

主要帳務處理

(1)期末,將一般預算收入類帳戶的餘額轉入“預算結餘”:
借:一般預算收入
補助收入--一般預算補助
上解收入
調入資金
貸:預算結餘
(2)期末,將一般預算支出類帳戶的餘額轉入“預算結餘”:
借:預算結餘
貸:一般預算支出
補助支出--一般預算補助
上解支出
(3)若用本年預算結餘增設周轉金時:
借:預算結餘
貸:預算周轉金

基金預算結餘的核算

基金預算結餘

各級財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的年終執行結果。
基金預算結餘 =【基金預算的各項收入】 - 【基金預算的各項支出】
=【基金預算收入+(補助收入--基金預算補助)】-【基金預算支出+調出資金+(補助支出--基金預算補助)】

“基金預算結餘”帳戶的核算

1、核算內容:各級財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的年終執行結果
2、帳戶結構:
本年期末基金預算滾存結餘=上年基金預算滾存結餘+貸方轉入增加數-借方轉入減少數
3、主要帳務處理:(2步驟)
(1)期末將基金預算收入類帳戶的餘額轉入“基金預算結餘”:
借:基金預算收入
補助收入--基金預算補助
貸:基金預算結餘(+)
(2)期末將基金預算支出類帳戶的餘額轉入“基金預算結餘”:
借:基金預算結餘
貸:基金預算支出
補助支出--基金預算補助
調出資金

專用基金結餘的核算

專用基金結餘

各級總預算會計管理的專用基金的年終執行結果。
專用基金結餘=【專用基金的各項收入】-【專用基金的各項支出】
=【專用基金收入】-【專用基金支出】

“專用基金結餘”帳戶的核算

1、核算內容:各級總預算會計管理的專用基金的年終執行結果
2、帳戶結構:
本年期末專用基金滾存結餘=上年專用基金滾存結餘+貸方轉入增加數-借方轉入減少數
3、主要帳務處理:(2步驟)
(1)期末將專用基金收入類帳戶的餘額轉入“專用基金結餘”:
借:專用基金收入
貸:專用基金結餘(+)
(2)期末將專用基金支出類帳戶的餘額轉入“專用基金結餘”:
借:專用基金結餘
貸:專用基金支出

預算周轉金的概述

(一)定義:是為調劑預算年度內季節性收入與支出差額,保證及時用款而設定的周轉資金。
(二)設定預算周轉金的原因:季節性收支不平衡
(三)預算周轉金設定與動用的原則:
1.預算周轉金一般從年度預算結餘中提取設定、補充或由上級財政部門撥入。
2.預算周轉金由本級政府財政部門管理,只供平衡預算收支的臨時周轉使用,不能用於財政開支。
3.已設定或補充的預算周轉金,未經上級財政部門批准,不能隨意減少。年終,必須保持原核定數額,逐年結轉。
4.預算周轉金的數額,應與預算支出規模相適應支出的逐年增長,預算周轉金也相應地補充。
(四)預算周轉金的核算
1、核算內容:“預算周轉金”用來桉算各級財政機關為加強預算後備力量,按照規定設定的預算周轉金。預算周轉金不需進行明細核算.
貸方:登記設定或補充數;借方:登記核減數或上級抽回數(一般很少發生),貸方期末餘額:反映預算周轉金實有數。

財政周轉基金的概述

定義

財政周轉基金是指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按規定設定用作有償周轉使用的基金,它反映一級地方財政周轉金的規模。

來源

1、按國家制度規定,由財政預算安排的有償使用資金,在列預算支出的同時,轉入財政周轉基金。
2、年終結算後將財政周轉金收入(利息收入和資金占用費收入)減財政周轉金支出(占用費支出和業務費支出)後的淨收入轉入,形成財政周轉基金。

“財政周轉基金”帳戶的核算

1、核算內容:用來核算各級財政部門設定的有償使用資金
2、主要賬務處理:
(1)當財政部門用預算資金增補有償使用周轉基金時:
借:一般預算支出等
貸:國庫存款--一般預算支出
同時,借:其他財政存款
貸:財政周轉基金
(2)收回財政周轉基金時(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借:財政周轉基金
貸:其他財政存款
(3)用財政周轉金收入補充財政周轉基金時:
借:財政周轉金收入
貸:財政周轉基金
(4)按規定程式報批核銷財政周轉基金時:
借:財政周轉基金
貸:待處理財政周轉金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