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撥款審計

財政撥款審計是對財政機關按領撥關係,撥付的財政支出款項的審計。其主要內容:(1)審查財政撥款是否按計畫撥付,有無超計畫或無核准計畫等計畫外撥款;(2)審查財政撥款是否按建設及事業的進度撥付,有無超前撥款或拖後撥款,以造成資金積壓,或影響建設及事業的正常進行;(3)審查財政撥款是否貫徹專款專用,有無挪用、轉移等問題;(4)審查財政撥款的方式是否合規, “限額撥款”和“劃撥資金”兩種方式使用是否得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政撥款審計
  • 部門:財政機關
  • 類屬:審計
  • 特點: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
國家對預算資金的撥付使用有具體規定,應按國家規定,重點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審計:
(1)審查貫徹國家預算資金撥付原則的情況。國家規定,預算資金撥付應控制在年度支出預算和季度支出計畫範圍內,堅持按事業進度撥付使用,防止資金積壓,並堅持按資金用途撥款。審查財政機關是否按計畫、按事業進度和支出用途撥付預算資金。是否存在無計畫、超預算撥款,有無鋪張浪費的情況;是否堅持專款專用,有無挪用;是否存在年終突擊撥付資金,虛列支出的情況。
(2)審計預算資金領撥關係。國家規定基本建設支出由建設銀行監督撥款,挖潛改造等支出可直接撥至用款單位,各項事業支出和行政經費支出撥至一級預算單位。審查財政機關是符按規定的領報單位撥付預算資金,有無向非領撥單位撥款的情況;是否存在使用其他支出科目,直接向建設單位撥付基本建設資金的情況。
(3)審查預算撥款方式。是否按國家規定的“限額撥款”和“劃撥資金”兩種方式撥款,使用的方式是否得當。
(4)審查財政撥款中對政府機關和財政機關的撥款,是否存在利用職權之便,採取科目流用、追加預算、列報其他支出等方式,為自身謀利益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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