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信用槓桿

財政信用槓桿指國家為主體的分配活動對社會再生產的調節手段。其特點是:以國家為主體,以政治權力為依據,具有有償性、長期性、社會性等特點。有償性,是指部分財政投資需要償還本息,或僅償還本金;長期性,主要指財政信貸支出用於長期投資;社會性,則是指財政性貸款需取得—定盈利,但不以盈利為目的,主要是為了貫徹國家經濟政策,提高國民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推進國民經濟發展。

財政信用槓桿通過財政信用收入和財政信用支出而發揮作用。財政信用收入包括國內信用收入和國外信用收入。國內財政信用收入,有公債、國庫券及向銀行借款等;國外財政信用收入,有向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借款收入,有政府向國外發行債券收入、地方政府向國外借款收入等。財政信用支出包括固定資產投資貸款、農業貸款、對外援助等內容。
財政信用槓桿在調節經濟中主要有以下作用:動員可以長期占用的社會資金,為長期投資積累資金,調節積累與消費的比例,調節財政收支平衡關係,加強經濟責任制,促進外資利用,調整投資結構和生產結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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