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宿豫區豫新街道以原順河鎮的江山、中通、錦華、天一、廬山、豫苑、雨露、順河、閘東、高灘10個居委會區域設立豫新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駐宿遷市宿豫區松花江路2號
豫新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域面積29平方公里,人口7.79萬人,管理10個社區居委會。
基本介紹
成立時間
主要職責
街道黨工委是區委的派出機構,街道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
1.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決定,團結、組織黨員和民眾,保證黨和政府各項任務在轄區內順利完成。
2.加強街道和社區黨的建設,充分發揮黨工委的領導核心作用、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3.堅持黨管幹部原則,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本街道幹部的教育、培養、選撥、考核和監督作用。
4.討論決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社區建設等方面的重大問題,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各方力量。整合各類資源,服務社區民眾,共同推進社區建設。
5.領導街道人大工委、辦事處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支持和保證行政組織、經濟組織和民眾組織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職權。
6.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方針、政策。
7.領導街道、社區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8.組織協調本轄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
9.代表區委協調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在社區的活動。
10.組織協調轄區內的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黨組織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
11.承辦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街道辦事處是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是代表區政府對街道轄區行使管理職權的基層行政組織,行使區政府賦予的職權,在街道黨工委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保證區政府決議、決定的落實,對居民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會主義法制教育。
2.組織領導街道經濟工作,制定街道經濟發展規劃,檢查督促各經濟組織開展工作,負責街道財政預決算和收支管理,進行財務審計和有關項目統計。
3.制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劃並組織實施,加強流動人後管理,開展民事調解,保護老人、兒童、婦女、殘疾人和青少年的合法權益,保障轄區內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
4.開展民眾文化、科普、體育、校外教育及衛生保健工作,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
5.開展愛國衛生、計畫生育、市容衛生、環境保護、綠化美化工作。
6.開展社會救濟、社區服務、離退休人員管理、擁軍優屬、徵集兵員以及殯葬管理工作,興辦社會福利和社會慈善事業。
7.指導社區和村委會工作,加強社區和村委會建設,提高社區和村委會自治能力,充分發揮社區和村委會在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指導並督促社區和村委會依法協調解決行政事務、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方面的問題。
8.參與城市建設、危房改造及住宅小區的管理工作。
9.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勞動力資源開發、配置、管理、監督及社會保障政策的貫徹落實。
10.配合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防空、防汛、防旱、防震減災、交通管理、搶險救災、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等方面工作。
11.向區人民政府反映居民民眾的意見和要求,辦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事項,做好為轄區居民服務工作。
12.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按照“統一、精簡、效能”原則,下相設定7個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掛人大工委辦公室牌子)
負責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日常事務工作,承擔街道人大工委閉會期間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信息、保密、政策法規、調研及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黨組織建設、幹部隊伍建設、黨員幹部教育培訓監督、人才、人事、機構編制等方面具體工作;負責宣傳、督查、目標管理考核、統戰、民族宗教、人武、工會、共青團、婦聯、精神文明等方面工作;完成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經濟發展辦公室(掛財政所牌子)
負責編制街道經濟發展規劃;負責招商引資、策應掛鈎扶持工作;負責編報街道財政預決算報告;負責審計、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及資金管理;負責指導、監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會計和財務方面工作;負責農業、水利、林業等方面有關工作;負責轄區土地管理利用方面工作;負責各類項目的審批、建設服務保障等工作;負責統計、安全生產等工作;負責節能降耗、先進生產技術推廣;對轄區企業、行業協會、個體工商戶進行指導、管理、監督、協調和服務;負責協調工商、質監、電力、安監、交通運輸、水利水務、能源、通訊、旅遊等經濟發展方面工作。
(三)社會事業辦公室
負責社區、村(居)委員會建設;負責擁軍優屬、救災救濟、城鄉低保、社會福利和殯葬管理等民生工作;負責老齡、殘聯工作;負責計畫生育政策的宣傳貫徹落實工作;負責教育、文化、衛生、科技、就業社保、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體育等社會事業方面工作。
(四)城市綜合管理辦公室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轄區內城市規劃、建設、房產管理、城市管理等工作;負責街道基礎設施建設、民防、園林綠化、建設市場管理服務、環境衛生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轄區土地徵用和補償安置方面工作;負責村莊環境整治、舊村改造等方面工作;負責林地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轄區防洪、排澇等工作。
負責引導、規範和支持社會建設有關工作;負責社區網路建設;負責興辦社區服務實體;負責指導社區物業管理服務方面工作;負責社區服務志願者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社區與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之間的溝通協調工作;負責組織社區建設其他相關工作的落實。
(六)社區服務中心
負責引導、規範和支持社區建設有關工作;負責社區服務網路建設;負責興辦社區服務實體;負責指導社區物業管理服務方面工作;負責社區服務志願者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社區與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之間的溝通協調工作;負責組織社區建設其他相關工作的落實。
(七)便民服務中心
負責街道的刑偵許可、行政審批和行政服務工作;負責婚姻登記、衛生和計畫生育、城鎮管理、發展改革、國土資源、規劃建設、公安戶政、工商、國稅、地稅、環保等相關工作的審批服務、證照辦理、信息諮詢等服務項目,以及街道辦事處職權範圍內的手續辦理,審批管理等便民服務事項。區直各派駐機構要充分授權視窗,並接受便民服務中心的管理、監督和指導;便民服務中心接受區政府服務中心的監督和指導。
街道紀工委、人武部、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工作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設立,日常工作分別由相關辦公室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