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功

議功

議功是中國封建法律對有大功於國家者犯罪可減輕刑罰的一種特別規定。源於西周的“議功之辟”。廢於秦漢。自三國魏新律入律,為八議之五,相沿至明清改為八議之三。“功”,唐律謂“有大功勳”。明律謂“能斬將奪旗,摧鋒萬里,或率眾來歸,寧濟一時,或開拓疆宇,有大功勞,銘功太常者。”犯十惡罪者不依此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議功
  • 拼音:yì gōng 
  • 注音:ㄧˋ ㄍㄨㄙ
  • 解釋:古刑法中八議之五
yì gōng ㄧˋ ㄍㄨㄙ
議功(議功)
(1).古刑法中八議之五。謂對有大功之人,審議其功勳以減免刑罰。《周禮·秋官·小司寇》:“以八辟麗邦灋,附刑罰……五曰議功之辟。” 鄭玄 註:“謂有大勛力立功者。”《漢書·刑法志》:“八議:一曰議親……五曰議功,六曰議貴,七曰議勤,八曰議賓。”參見“ 八辟 ”、“ 八議 ”。
(2).論功。 唐 柳宗元 《劍門銘》:“帝用休嘉,議功居首,增秩師長,進為大藩,宅是南服。”參見“ 議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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