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司

警務司,機構名。巡警部所屬五司之一。光緒三十一年(1905)九月置。設郎中一人總領司務。

下設二科, 每科設員外郎、主事各一人及書記官、司書生等管理科屬事務。其二科的具體職掌是:文牘科,掌辦緊要奏稿及關涉全部事務的檔案,以及電話、電報與機要報告等事項;庶務科,掌辦一切雜項庶務,稽核部廳司員功過簿冊及考查司書生、夫役勤惰等事。光緒三十二年九月巡警部改為民政部,遂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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