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府警務處

1946年8月13日,山東省警務處成立,處長劉紫劍。主要任務是掌理全省水陸警察事務。設行政、司法、外事、總務4科和秘書、視察、人事、會計4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政府警務處
  • 成立時間:1946年8月13日
  • 處長劉紫劍
  • 任務:掌理全省水陸警察事務
1946年8月13日,山東省警務處成立,處長劉紫劍。主要任務是掌理全省水陸警察事務。設行政、司法、外事、總務4科和秘書、視察、人事、會計4室。處內人員為:處長1人,副處長1人,秘書3人,科長4人,視察4人,會計室、人事室主任各1人,主任科員3人,科員17人(暫代主任科員者4人),辦事員11人,雇員4人,額外雇員2人。所屬省會及市、縣警察機構為:省會警察局,49個縣警察局及部分縣保警大隊。另有直屬山東水上警察隊和山東警察訓練所。
1948年4月底,山東省政府警務處與山東省保全處合併,設定山東省政府警保處,掌理全省警察與保全事務,隸屬於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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