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生彬

譚生彬

譚生彬,男,字志博。陝西省延長縣安溝鄉阿青村人。1912年5月18日生。1926年參加革命。192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28冬年轉為中國共產黨正式黨員,任延長特區團委書記、黨委委員。

1933年2月參加中國工農紅軍第26軍,任紅2團騎兵連一班戰士。

1935年5月劉志丹、高崗率紅26軍、紅27軍解放延長後,任縣革命委員會主席、縣蘇維埃政府主席。

1937年10月,延長縣抗日民主政府成立,任第一任縣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譚生彬
  • 出生地:陝西
  • :志博
  • 性別:男
簡介,個人經歷,土地革命時期,抗日戰爭時期,解放戰爭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簡介

譚生彬
譚生彬,男,字志博。陝西省延長縣安溝鄉阿青村人。1912年5月18日生。1926年參加革命。192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28冬年轉為中國共產黨正式黨員,任延長特區團委書記、黨委委員。
1933年2月參加中國工農紅軍第26軍,任紅2團騎兵連一班戰士。
1935年5月劉志丹、高崗率紅26軍、紅27軍解放延長後,任縣革命委員會主席、縣蘇維埃政府主席。
1937年10月,延長縣抗日民主政府成立,任第一任縣長。
1940年10月至1949年9月,歷任:陝甘寧邊區糧食局局長,陝甘寧邊區抗戰動員委員會副主任,陝甘寧邊區民政廳視研室主任,陝甘寧邊區延安大學行政系副主任,陝甘寧邊區延屬(分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副專員,陝甘寧晉綏聯防軍黨委委員、政治部組織部部長,中國人民解放軍西北軍區黨委委員、政治部組織部部長。
1942年12月調中央黨校學習。
1945年4月當選為七大代表。出席了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
1949年10月,西北軍區和第一野戰軍合併後,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野戰軍暨西北軍區政治部代主任、黨委書記兼組織部部長。
1950年4月至1958年4月,歷任:西北軍政委員會人民監察委員會秘書長,西北軍政委員會政治法律委員會委員,西北軍政委員會機關黨委副書記,西北行政委員會人民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中共中央西北局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中央監察部二司司長、部長助理(副部級)。
1958年4月至1963年1月,任中共青海省委書記處書記。
1963年1月至1965年10月在中央黨校學習。其間,在河南省新鄉專區七里營公社參加了七個月的四清。
1965年10月至1980年5月,歷任:化工部錦西化工廠副廠長,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黨的核心小組副組長,化工部科技局顧問。
1979年2月,任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委員。
……譚生彬同志的一生是光榮的,也是坎坷的。
1962年10月,黨的八屆十中全會後,他因所謂“習、賈、劉”反黨集團案和所謂“劉志丹反黨小說”案,遭到政治迫害,此後一直降職使用,長達18年之久。
1980年5月26日,譚生彬同志在北京病逝。享年68歲。
譚生彬同志病逝後,中共中央組織部於6月17日給他正式作出了書面平反結論;6月28日在北京醫院為他舉行了隆重的遺體告別儀式;6月30日在八寶山個革命公墓禮堂為他舉行了隆重的追悼會。追悼會由余秋里副總理主持。華國鋒、葉劍英、鄧小平、王震、胡耀邦、趙紫陽等黨和國家領導人敬獻了花圈,為他昭雪沉冤,徹底恢復了名譽。

個人經歷

土地革命時期

譚生彬,字志博。男。生於1912年5月18日。陝西省延長縣安溝鄉阿青村人。
1926年上半年在延長縣第一高級國小讀書時參加革命。1927年4月在該校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28年轉為中國共產黨正式黨員。1928年冬至1930年6月任延長特區團委書記、黨委委員。
1932年5月,組織發動和直接領導了延長縣數萬農民包圍縣城的抗糧抗款鬥爭,遭到國民黨反動派通緝。
1933年2月,參加劉志丹領導的中國工農紅軍第26軍,任紅2團騎兵連1班戰士。
是年5月下旬,紅26軍南下終南山失敗,部隊被打散。突出重圍後,千里討飯回到陝北,重新接上黨組織關係,繼續堅持開展黨的工作。1935年5月,劉志丹、高崗率紅26軍、紅27軍解放延長後,任延長縣革命委員會主席、蘇維埃政府主席。1936年初,組織發動全縣軍民大力支援東征,成績顯著,受到毛主席親切接見和鼓勵。1936年6月至12月,領導延長縣軍民與國民黨反動軍隊和地主還鄉團進行了七個月殘酷的游擊戰爭。
譚生彬同志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帶領延長縣廣大軍民,同國民黨反動派進行了各種形式的堅決鬥爭。他為創建、保衛、鞏固和發展延長紅色政權,捍衛陝甘邊這塊中國革命的最後根據地,做出了重大貢獻。

抗日戰爭時期

1937年10月延長縣抗日民主政府成立,譚生彬同志任第一任縣長。1940年10月調往延安,任陝甘寧邊區糧食局局長。1941年1月至1942年2月任陝甘寧邊區抗戰動員委員會副主任。1942年12月入延安中共中央黨校學習。1944年4月至10月任延安大學行政系副主任。1944年11月至1945年8月任陝甘寧邊區延屬(分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副專員。
1945年4月至6月,當選為中共“七大”代表,作為陝甘寧邊區代表團成員,出席了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
譚生彬同志在抗日戰爭時期,堅定不移地執行黨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放手發動民眾,擴大我黨影響,與國民黨頑固派進行了針鋒相對的鬥爭。他卓有成效的在延屬分區實施了黨的獨立自主的治國安民政策,有力的推進了分區的政權建設和經濟發展。他為建設和保衛陝甘寧邊區這塊中共中央所在地、中國人民解放鬥爭的總後方,做出了很大貢獻。

解放戰爭時期

1945年9月至1949年2月任陝甘寧晉綏聯防軍黨委委員、政治部組織部部長。1949年2月至9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西北軍區黨委委員、政治部組織部部長。1949年10月至1950年2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野戰軍暨西北軍區政治部黨委書記、代主任兼組織部長。一九四七年我軍主動撤離延安,他奉命組織指揮西北軍區直屬機關幹部和家屬撤退,在敵人的圍追堵截中,他沉著鎮定,克服千難萬險,不丟一人一馬,勝利完成了戰略轉移任務。
譚生彬同志在解放戰爭時期,在西北軍區賀龍區司令員和習仲勛政治委員的領導下,後又在第一野戰軍暨西北軍區彭德懷司令員和習仲勛政治委員的領導下,忠實地執行了黨的幹部政策。他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選拔幹部,堅持五湖四海、滿腔熱情愛護幹部。他為搞好野戰軍與軍區合併後的幹部團結,更是相忍為黨、舍私奉公。他平易近人、真誠待人、名利讓人的工作作風,給接觸過他的軍隊幹部留下了難忘的記憶。他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組織建設和贏得西北解放戰爭的勝利,做出了顯著貢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新中國成立後,他再次奉命由軍隊轉入地方。
1950年3月至1954年12月出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在此期間,1950年4月7日,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第27次政務會議通過,周總理簽署命令,任命他為西北軍政委員會人民監察委員會秘書長;1953年11月26日,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第195次政務會議通過,周總理簽署命令,任命他為西北行政委員會人民監察委員會秘書長;1953年12月9日,經中央人民政府第29次會議通過,毛主席簽署命令,任命他為西北行政委員會人民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1954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宣布第一屆國務院機構組建,譚生彬同志光榮的成為新中國開國第一屆國務院組建成員之一。1955年2月17日,第一屆國務院總理周恩來簽署第0507號國務院任命書,任命譚生彬同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第二監察司司長;1955年7月18日,周總理簽署第3085號國務院任命書,任命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部長助理(副部級)。
譚生彬同志為新中國的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事業,滿腔熱情地忘我工作,長期從事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人民監察工作。他認真貫徹執行黨的紀律檢查和人民監察工作的方針和政策,忠於職守,不徇私情。他為建立和健全黨的紀律檢查制度、國家的人民監察制度和社會主義法制,做出了積極貢獻。
1958年,譚生彬同志主動向中央請纓到邊遠貧困省區工作。1958年4月至1963年1月,任中共青海省委書記處書記。他不顧身患嚴重的心臟病,經常深入高寒牧區,訪貧問苦,調查研究,為早日改變青海省的落後面貌嘔心瀝血,做了大量工作。
1962年10月,黨的八屆十中全會後,他因所謂“習、賈、劉”反黨集團案和所謂“劉志丹反黨小說”案,遭到政治迫害。時任西北局主要負責同志,私自篡改中央《對青海省委領導幹部配備問題的批覆》,把中央同意將“譚生彬同志送中央黨校學習”,改為“撤銷譚生彬省委書記處書記、常委職務,送中央黨校學習”。從此,譚生彬同志一直背著這個“處分”,長期被降職使用,達18年之久,直至去世。
1963年1月,譚生彬同志被送到中共中央黨校學習。其間,由黨校組織,在河南省新鄉專區七里營公社參加了七個月的四清。1965年10月,下放化工部錦西化工廠任副廠長。
譚生彬同志是一位識大體、顧大局的優秀黨員。他在被錯誤撤銷青海省委書記處書記職務,調到錦西化工廠任副廠長後,堅決服從組織安排,處處以黨的利益為重,不計較個人恩怨,兢兢業業,努力工作,表現了一個老共產黨員的高度黨性原則。他在“文化大革命”中再次遭到殘酷迫害,身心受到極大摧殘,家屬也受到株連!
1971年7月,譚生彬同志給毛主席寫信,反映有關問題,懇請恢復工作。毛主席作了親筆批示。之後,調任石化部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黨的核心小組副組長。1976年“四.五”運動期間,他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盡力保護了本單位的幹部和民眾,又一次遭受到“四人幫”勢力的政治迫害。1978年任化工部科技局顧問。
1979年2月,經中共中央提名,當選為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委員。他把在接近自己人生古稀之年之時重返社會主義法制建設隊伍,看作是黨和國家對自己的最大信任。他不顧身患多種嚴重疾病的威協,懷揣急救藥品,堅持參加法制委員會在人民大會堂召開的每一次全會、分組會和專題研討會,從不請假缺席。在一年多的時間內,他參與了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改革開放初期百廢待興的繁重的法律體系創建工作。他抱病審閱了大量國家急需出台的基本法律和配套法律的徵求意見稿,為了按時交出評審意見或準備在第二天的會議上發言,他經常忍受著高血壓的極限折磨,撰寫、修改自己的文稿到深夜。他用自己生命的最後氣力,為自己捨生忘死、忍辱負重、畢生追求的革命事業,做出了最後的貢獻。
1980年5月26日因病在北京逝世,終年68歲。譚生彬同志把自己的一生全部獻給了中國人民的解放事業和偉大的共產主義事業!
1980年6月17日,中共中央組織部作出《關於為譚生彬同志平反的結論》,為他徹底平反,恢復名譽。十八年的冤案終於得到昭雪!
1980年6月30日,譚生彬同志追悼會在北京八寶山革命公墓禮堂隆重舉行,黨和國家領導人華國鋒、葉劍英、鄧小平、李先念、陳雲、彭真、鄧穎超、胡耀邦、趙紫陽、王震、烏蘭夫、余秋里、彭沖、宋任窮、李井泉、康世恩、薄一波、江華、黃火青、康克清、楊靜仁、劉瀾濤、李維漢、胡愈之、王崑崙、史良、班禪額爾德尼·卻吉堅贊等送了花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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