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犯罪刑事立法原理

證券犯罪刑事立法原理

《證券犯罪刑事立法原理》是1999年中國方正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祝二軍。

基本介紹

  • 作者:祝二軍
  • ISBN:9787801073419
  • 頁數:222
  • 定價:13.10元
  • 出版社中國方正出版社
  • 出版時間:1999-09
  • 裝幀:平裝
內容介紹,作者介紹,作品目錄,

內容介紹

內容提要
證券犯罪刑事立法是為了建立科學適度的證券犯罪刑事法
網。證券犯罪刑事法網包括三部分內容:證券犯罪的範圍、證
券犯罪的刑事責任、對二者進行法律表述的刑事立法模式。證
券刑事法網的全部使命,在於最最佳化地配置有關證券犯罪的刑
法資源,即合理地設定證券犯罪及其刑事責任,同時在刑事法
律上予以科學表述,實現最最佳化的、科學、合理的證券犯罪刑
事立法。
本文首先探討了證券及其特性、證券市場及其功能以及證
券犯罪的概念、歷史演變、我國證券犯罪的現狀和特點等問
題,並論述了證券犯罪刑事立法的功能和必須堅持的基本原
則。
本文認為,設定證券犯罪範圍,必須以行為嚴重的證券管
理秩序危害性為依據,並應當與證券道德違反行為、證券民事
違法行為、證券行政違法行為相區別。本文在系統、分類地比
較國外證券犯罪刑事法律規範不同規定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實
際情況,以同類客體為標準,同時參照行為的客觀表現方式,
具體設計了我國應該設定的證券犯罪。該證券犯罪範圍具體包
括5大類17種具體的證券犯罪。
本文認為,證券犯罪的刑事責任的設立根據,是嚴重證券
管理秩序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的統一、報應和預防的辯證統
一。關於證券犯罪的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本文結合我國證券
犯罪和刑法的實際狀況,借鑑國外有益經驗,根據證券刑法基
本原則,認為應當從多樣化和合理化兩個方面來進行完善。在
承擔方式的多樣化方面,認為證券犯罪不應當適用死刑、無期
徒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管制等刑罰方法,可以適用
有期徒刑、拘役和罰金,同時應該增補禁止從業和解散法人兩
種刑罰方法,並且適用訓誡、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
損失、進行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或者單純宣告有罪等非刑罰
方法;在承擔方式的合理化方面,認為應當重點進行三個方面
的工作:一是提高罰金刑的地位,二是資格刑的併科,三是加
強對單位證券犯罪的處罰,並指出了具體進行的措施和途徑。
本文認為,證券犯罪的刑事立法模式是對證券犯罪及其刑
事責任在刑事法律上的表述方式。本文以完整的證券犯罪刑事
法律規範即包括具體證券犯罪的罪狀和法定刑的刑事法律規範
為前提,對世界各國的證券犯罪刑事立法模式進行了多種分
類,並進行了利弊優劣的評析。在此基礎上,本文對我國現有
的證券犯罪刑事立法模式進行了剖析,指出了現有模式的種種
弊端和產生原因,同時從立法觀念、立法技術和立法素質三個
方面提出了改進現有模式的方法。最後,本文從總體上設計了
我國合理的、科學的證券犯罪刑事立法模式:其一,在巨觀上
採取以嚴格意義上的附屬型為主、法典型為輔的立法模式;在
中觀上堅持集中型模式,併兼采一罪一刑模式和數罪一刑模
式;在微觀上兼采罪狀敘明式和法條違反式兩種模式。其二,
在以後刑法大動(結構性修訂)時,採用分類設章制,將證券
犯罪單設一章或者一節,將目前散見於不同章節的證券犯罪以
及證券法和公司法中規定的應該單獨成立罪名的證券犯罪予以
集中設立;同時修訂證券法、公司法和刑法,消除證券法、公
司法和刑法條文之間的衝突現象,取消公司法中有關證券違法
犯罪的規定(有賴於證券法和公司法就證券部分的重新整合),
做到證券法條文和刑法條文的內容彼此照應,指明證券法中構
成犯罪所應當適用的刑法分則的具體條文。其三,保持現有立
法模式不動,在其內容合理、科學的基礎上,增加刑法分則中
必要的證券犯罪種類;同時修訂證券法、公司法和刑法,消除
證券法、公司法和刑法條文之間的衝突現象,使其內容彼此照
應,指明證券法和公司法中構成犯罪時所應當適用的刑法分則
的具體條文。
本文著重於證券犯罪的實際預防、控制,全面、系統、科
學地分析了既作為巨觀現象又作為微觀行為的證券犯罪的客觀
原因和主觀原因。所謂證券犯罪的客觀原因,就是指客觀的社
會環境中特別是證券市場上能夠刺激和誘發證券犯罪產生的各
種消極現象,主要包括證券市場自身的運行機制問題,證券市
場的管理問題,市場經濟的負面影響,證券刑事法律的運作失
誤,等等。這些客觀消極現象既相對獨立存在,又互相發生作
用,而它們共同作用的結果,既刺激了證券犯罪欲望的形成和
證券犯罪行為的產生,又在其形成和產生以後難以對其進行有
效的抑制。證券犯罪的主觀原因分析,主要從主體及其心理原
因兩個方面來進行。
證券犯罪的抗制是探討證券犯罪活動的出發點和歸宿。本
文對證券犯罪抗制的研究主要從證券犯罪抗制的含義、分類、
原則和具體對策等幾個方面來進行。由證券犯罪產生原因的復
雜性、多樣性以及證券犯罪本身的特點所決定,證券犯罪的抗
制絕非輕而易舉,而是一項宏大的系統工程,涉及到證券市場
的各個領域和方方面面,需要動員一切可以動員的力量,採取
一切可以採取的手段、方法、戰略、策略,協同動作,有機配
合,形成全方位的、多層次的、多方面的、立體的、動態的抗
制體系。證券犯罪抗制的具體對策應該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繼
續完善證券市場運行體系,進一步規範證券行業各個主體的行
為,消除和弱化證券犯罪心理,切實加強對證券行業的監管,
健全證券法律特別是證券刑事法律的運作。
關鍵字:證券 證券犯罪 刑事立法 刑事責任 立法模
式 犯罪原因 犯罪預防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祝二軍 1966年11月22日
出生,河南省偃師市人。9184年至
1988年在西北政法學院法律系學
習,獲法學學士學位。此後在河南
省偃師市人民法院工作,歷任書記
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庭長
等職。1993年至1999年在北京大
學法律系學習,其中,1996年獲法
學碩士學位,1999年獲法學博士學
位。現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曾合
著、參編10餘部法學著作,發表10
余篇法學論文。

作品目錄

目錄
總序

內容提要
第一章 證券市場與證券犯罪
第一節 證券與證券市場
一、證券及其特性
二、證券市場及其功能
第二節 證券犯罪
一、證券犯罪的概念
二、證券犯罪的歷史演變
三、我國證券犯罪的現狀和特點
第二章 證券犯罪刑事立法的功能和基本原則
第一節 證券犯罪刑事立法的功能
一、證券犯罪刑事立法的功能概述
二、證券犯罪刑事立法功能之有限性
第二節 證券犯罪刑事立法的基本原則
一、最後手段原則
二、必要性原則
三、協調原則
四、適度原則
五、效益原則
第三章 證券犯罪範圍的設定
第一節 證券犯罪觀
一、證券犯罪觀概述
二、證券犯罪的功能
第二節 證券犯罪範圍的設定依據
第三節 證券犯罪範圍的具體設定
一、證券犯罪與證券道德違反行為之區別
二、證券犯罪與證券民事違法行為之區別
三、證券犯罪與證券行政違法行為之區別
第四節 我國證券犯罪範圍的設定
一、侵犯證券自身管理制度的犯罪
二、侵犯證券市場主體及其業務管理制度的犯罪
三、侵犯證券發行制度的犯罪
――非法發行證券罪
四、侵犯證券交易制度的犯罪
五、侵犯證券臨管制度的犯罪
――管理證券行業瀆職罪
六、應當排除證券犯罪範圍之外的行為
第四章 證券犯罪刑事責任的設定
第一節 證券犯罪刑事責任概述
第二節 證券犯罪刑事責任的設定依據
第三節 證券犯罪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
一、承擔方式的多樣化
二、承擔方式的合理化
第五章 證券犯罪的刑事立法模式
第一節 各國證券犯罪刑事立法模式及其評析
一、巨觀模式及其評析
二、中觀模式及其評析
三、微觀模式及其評析
第二節 我國證券犯罪刑事立法模式探討
一、我國現行證券犯罪刑事立法模式之評析
二、我國證券犯罪刑事立法模式之完善
第六章 證券犯罪的原因分析與抗制對策
第一節 證券犯罪的原因分析
一、證券犯罪的客觀原因
二、證券犯罪的主觀原因
第二節 證券犯罪的抗制對策
一、證券犯罪抗制概述
二、證券犯罪抗制的分類
三、證券犯罪抗制的基本原則
四、證券犯罪抗制的具體對策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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