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廷詔

謝廷詔(1723~1781),字興士,號紫峰,清博羅人,1760年(乾隆二十年)舉人。歷官署直隸海鹽場、題補無極縣,盧龍縣、唐縣,移深州通守。在無極縣時,有兄弟爭產訴訟,廷詔剴切訓告,使歸家熟思,兄弟感泣,和好如初。深州多水患,廷詔親臨現場觀察形勢,增築河堤,百姓感恩戴德。唐縣土地適宜種稻,但水患嚴重,廷詔動員百姓疏河排澇,改澇地為稻田,每年增收稻穀數十萬石,民以豐裕。唐縣無書院,廷詔捐出俸銀創建,從此唐縣人都彬彬有禮。為官多年,廉政為民,深得民心。唐縣有一位一百零二歲的老翁,從來沒有進過城,感戴廷詔官德,率領一批龐眉皓髮的耆老扶著拐杖到縣衙為廷詔獻酒。廷詔死後歸葬,市民數百人爭相扶著棺木送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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