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辨

論辨

論辨,lùn biàn ㄌㄨㄣˋ ㄅㄧㄢˋ,釋義:謂考定才能品德,議論辯駁,文體的一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論辨
  • 拼音:lùn biàn
  • 注音:ㄌㄨㄣˋ ㄅㄧㄢˋ
  • 解釋:議論辯駁
注音,解釋,

注音

論辨

解釋

(1).。《禮記·王制》:“凡官民材,必先論之,論辨,然後使之。” 鄭玄 註:“論,謂考其德行道藝;辨,謂考問得其定也。”
(2).。辨,通“ 辯 ”。《後漢書·荀悅傳》:“辭約事詳,論辨多美。”《元史·巎巎傳》:“其遇事英發,掀髯論辨,法家拂士不能過之。” 郭沫若 《中國古代社會研究》附錄《追論及補遺》九:“在現在新的史料尚未充足之前,他的論辨自然並未能成為定論。”
(3).今稱論說文。辨,通“ 辯 ”。 三國 魏 劉劭 《人物誌·體別》:“論辨理繹,能在釋結,失在流宕。” 清 姚鼐 《古文辭類纂·序目》:“論辨類者,蓋原於古之諸子,各以所學著書詔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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