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字知諫

本則出自《新唐書·柳公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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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唐史論:穆宗見翰林學士柳公權書,獨愛之,問曰:“卿書何能如是之善?對曰:“用筆在心,心正則筆正。”上默然改容,知其以筆諫也。

解釋

唐史上記,穆宗性好寫字,見翰林學土柳公權寫的字好,愛之。問說,卿寫的如何能這等好?公權對說,寫字雖在手,用筆實在心。心裡端正,則筆畫自然端正。公權是個賢臣。因穆宗問他書法,就說在心上。見得凡事都從心裡做出來。況人君一心,萬化本源。若不是涵養的十分純正,發出來的政事,豈能一一停當合理。這正是以筆諷諫。穆宗是個聰明之君,就知他是以筆諫。聞之,默然改容起敬。可謂善悟矣! 若能體貼此言,真真實實務正其心,常用著柳公權這樣人做輔弼之臣,少有闕失,隨事箴規,豈不成一代之明君乎!
註解:本則出自《新唐書·柳公權傳》。柳公權是唐代大書法家,與顏真卿並稱“顏柳”。官至太子少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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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穆宗:李恆(795-824),憲宗第三子。在位僅四年,追逐奢侈、享樂的生活,朝政紊亂,所幸在位時間不長,沒有出現大規模的政治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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