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言論自由

說言論自由

《說言論自由》是蕭公權所著作品,出自於《蕭公權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說言論自由
  • 作者:蕭公權
  • 作品出處:蕭公權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者簡介,作品原文,

作者簡介

蕭公權( 1 8 9 7 - 1 9 8 1 ) , 祖籍江西泰和,1 8 9 7年1 1月2 9日生於江西南安。早年師從薩拜因(G.H.Sabine)、狄理(Frank Thilly)教授,專攻政治哲學。1926年取得康乃爾大學哲學博士學位歸國後,輾轉於中外高等院校,從事法哲學、政治學理論、政治思想史、中國社會制度等學科的教學科研工作,出版《中國政治思想史》、《跡園文錄》、《憲政與民主》、《自由的理論與實際》、China s Contributionto World Peace ( 《 中國對世界和平的貢獻 》 ) 、 Rural China , Imperial Control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 ( 《 中國鄉村 : 十九世紀的帝國統治 》 ) 、 A Modern China AND a New World : K ’ ang Yu - wei , Reformer AND Utopian, 1858 - 1927 ( 《 現代中國與新世界 : 作為改革家與烏托邦主義者的康有為 》 ) 等中英文著作 。 曾任民國時期中央研究院第一屆院士 , 獲美國學術團體協會 ( American Council OF Learned Societies ) “ 人文學術卓著成就獎 ” ( Prize FOR DistinguishedScholarship IN the Humanities ) 。

作品原文

言論自由,世人論之審矣。其基本意義乃人類之所共喻。西人說之最詳,而吾中土發明尤早。惟中西之觀點不同,故立說亦遂互異。西人說言論自由多注意於個人之表現。古希臘哲人蘇格拉底即認個人之良心為真理無上之權威。雖國法君令不能壓倒良心,使之屈伏而發為違心之論。氏之此說實為歐洲言論自由最早之呼聲,亦即西方後此言論自由之基本信條。英詩人米爾吞(今作彌爾頓。——編者注)於一六四四年刊布《自由演講詞》一書。其中有謂:檢查出版物之結果“使吾人因不能運用已有之知識而能力鈍折,且使將來有關政治宗教之智慧亦遭摧殘,不能再有新創。兩路受攻,遂令一切學術短氣,一切真理停滯”。故言論自由乃個人最迫切之要求。“在一切自由之上,請先給我自由以思,自由以說,自由以辯,純按良心而不受任何束縛”。約翰·穆勒於一八五九年著《自由論》一書亦謂壓制言論者其本人之意見未必永遠無誤。如以錯誤之意見壓制正確之言論,則此言論所含之真理必遭剝奪。如以正確之意見壓制錯誤之言論,則其事雖似合理,而究不如任真理自力戰勝邪說為更有益。蓋自由辯難以外,絕無任何權威足以保障人類意見之正確也。凡此諸說大體皆就個人之觀點以立論,其意在反抗國家之權威而不在保障國家之利益。
中國民主政治之實行雖晚,而輿論早則已為先民所重視。例如厲王監謗,召公非之曰:“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川壅而潰,傷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為川者決之使導,為民者宣之使言。”又如鄭人游於鄉校以議執政,子產不肯聽然明之言毀鄉校而為之說曰:“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議執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則行之。其所惡者,吾則改之。是吾師也。”又如孟子論政,謂國君進退百官,必“國人皆曰賢”,然後察而用之,“國人皆曰不可”,然後察而去之。國君判決罪刑,必“國人皆曰可殺,然後殺之”。凡此諸人皆就國家之觀點以立言,與歐洲思想家所陳述顯異其趣。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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