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開平

詹開平,蘄春縣劉河鎮政府原正科級幹事。

2019年11月5日,詹開平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詹開平
  • 原工作單位:蘄春縣劉河鎮政府
  • 原職務:正科級幹事
依法雙開,提起公訴,

依法雙開

2019年11月5日,經蘄春縣委批准,蘄春縣紀委監委對蘄春縣劉河鎮政府原正科級幹事詹開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詹開平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調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組織規定報告的事項;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和體檢,向管理對象無償借錢、有息放貸;違反工作紀律,在精準扶貧戶購房補貼款撥付審批過程中故意設卡刁難,干預五保全置點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為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串通投標提供幫助;違反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詹開平身為黨員幹部,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觀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既想當官、又想發財,貪慾膨脹,肆意收禮受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蘄春縣紀委監委研究並報蘄春縣委批准,決定給予詹開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提起公訴

 2020年1月6日,蘄春縣檢察院依法對被告人詹開平涉嫌受賄罪向蘄春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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