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志吉

許志吉(1584.6.20~1629),字惠孺,號見一,南直隸徽州府歙縣(今安徽省黃山市歙縣)人,大學士許國之孫。以祖蔭仕至大理寺正。性尤無賴,與以魏忠賢為首的閹黨相勾結,在“黃山大獄”中接替呂下問被派往追討富商吳養春“贓款”,趁機大肆搜刮。崇禎二年(1629年)定逆案,論死。

基本介紹

  • 全名:許志吉
  • 字:惠孺
  • 號:見一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人
  • 出生地:南直隸徽州府歙縣(今安徽省黃山市歙縣)
  • 出生日期:1584年6月20日
  • 逝世日期:1629年
  • 主要成就:“黃山大獄”以“追贓”之名,大肆搜刮
  • 最高官職:大理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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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許志吉,字惠孺,號見一,萬曆十二年五月十三日(1584年6月20日)生於南直隸徽州府歙縣(今安徽省黃山市歙縣),為武英殿大學士許國之孫。二十六年十二月五日(1599年1月1日),以祖蔭為中書舍人。升戶部員外郎,官至大理寺右寺正。
當時徽商吳養春有巨財,天啟六年(1626年)六月其兄養澤仆吳榮勾結翰林吳孔嘉狀告其“霸占黃山”,養春遂攜巨資至京師打點,不料魏忠賢盯上其財富,吞沒其所攜巨款同時將養春父子三人下獄害死。之後忠賢仍舊不依不饒,誣陷養春有巨額贓款,先派其爪牙工部主事呂下問以“追贓”為名強行攤賣,最後激起民變,下問因此被彈劾回籍。忠賢並不因此善罷甘休,遂於七年五月初三日(1627年6月15日)又派許志吉前往“追贓”。志吉尤為無賴,蹂躪自己的鄉人,比呂下問還要過分。其憑藉自己當地士紳的身份豪橫無理,強行攤派購買木料的價格,且重量缺斤少兩。子許鳴皋,童僕林子章納賄作奸,志吉依然聲稱‘尚公有令’,並許顯純、孫雲鶴有催札用來恐嚇鄉民。株連親屬,殘忍冷酷。
天啟七年八月二十二日(1627年9月30日),明熹宗駕崩,崇禎帝即位,開始整治閹黨。十二月初二日,監生王之鼎以黃山之案劾志吉殘害百姓,罷官,不久下獄。崇禎二年三月十五日(1629年4月8日),定七等逆案,許志吉以“諂附擁戴”位列第三等“交結近侍”,以黃山之案的殘忍行徑被判處秋後斬決。

主要成就

在“黃山大獄”中“追贓”吳養春殘忍狠毒,迫害鄉人。

史料記載

許光勛《重修古歙城東許氏世譜·卷五至忠公支派圖 許志吉》
張廷玉 等《明史·卷三百五 列傳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魏忠賢》

親屬成員

  • 曾祖
許鈇,字德威,號心萱。以子國貴贈柱國、光祿大夫、少傅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
妻汪氏,贈正一品夫人。生二子。
  • 祖
許國,字維楨,號潁陽,鈇次子。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進士,官至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加少保兼太子太保。累贈太傅,謚“文穆”。
妻汪彥貴女,封正一品夫人。生二子。
繼汪瑗女,贈太安人。生二子。
  • 父
許立德,字伯上,國長子。以父貴蔭官生。以子志才貴贈尚寶司丞。
妻鮑氏,贈安人,旌表節孝。生三子二女。
  • 兄弟
許志古,字信孺,志吉長兄。以父貴蔭官生,續修宗譜。
許志才,字成孺,志吉三弟。以父貴蔭官生,官至尚寶司卿。
  • 妻
吳氏,贈孺人。生三子。
  • 子
許鶴鳴,字君孚,志吉長子。
許鶴皋,字君聞,志吉次子。
許鶴翔,字君吉,志吉三子。

人物評價

黃山一案,孽豎許志吉以相國胄子,頹其家聲。——林時對《跋朱氏家乘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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