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財務工作大清查實施方案

《全軍財務工作大清查實施方案》是經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批准,中央軍委辦公廳印發,計畫利用一年時間,對全軍2013年度和2014年度各項經費收支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清查,著力糾治財經違規違紀問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解放軍財務工作大清查實施方案
  • 印發:中央軍委辦公廳
清查思路,清查階段,軍委要求,

清查思路

全軍財務工作大清查,按照全面清查、摸清底數、聯合檢查、分級實施的思路,重點抓好“四查四治”,通過查清經費資金流向、支出憑證、內部接待場所和預算外經費管理情況,著力治理虛報冒領挪用經費、“假髮票”、轉移開支、“小金庫”等問題。

清查階段

全軍財務工作大清查按照動員部署、自查自糾、上級檢查、常態運行4個階段實施。大清查堅持查改並重、糾建並舉,既要抓好已有問題的整改,更要注重完善政策制度,健全防範違規違紀問題的長效機制。《實施方案》針對“四查四治”內容,從財務業務處理和完善制度機制層面分別明確了具體整治辦法。

軍委要求

中央軍委要求全軍各級要把開展財務工作大清查擺上黨委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分析工作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問題,強有力全過程地抓好落實。要把依法治軍、從嚴治軍貫穿於財務工作大清查全過程,嚴格政策標準,依法依紀清查整治,認真細緻做好情況統計、數據核實、查找分析等工作,確保大清查的單位、內容、時間、效果“四落實”,做到清查見底、整治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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