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山湖區人民政府關於調整觀山湖區應急管理委員會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服務中心,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各駐區工作部門,觀山湖公司:
為進一步加強對全區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提高突發事件防範應對能力,維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鑒於人員變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檔案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調整觀山湖區應急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區應急委”)。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主 任:唐 矛(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
常務副主任:劉光祥(區委常委)
邱 斌(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
副 主 任:郝天寶(區委常委、區委宣傳部部長)
羅 毅(區委常委、區委辦公室主任)
孫 靖(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
張進黔(區政府副區長)
張 越(區政府副區長)
何勝宇(區政府副區長)
陸小玲(區政府副區長)
朱霖毅(區政府副區長)
蔡 永(區政府辦主任)
成員:區委辦、政法委、宣傳部、政府辦(應急辦)、發改局、教育局、工信局、生態文明建設局、民政局、財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農水局、商務局、文廣局、衛計局、城管局、安監局、市場監管局、信訪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交管分局、國土分局、政府辦(人防辦)、新聞中心、團區委、各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服務中心、供水公司、供電公司、燃氣有限公司、觀山湖區聯通分公司、觀山湖區移動分公司、觀山湖區電信分公司主要負責人;人武部分管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
區應急委下設區應急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蔡永同志兼任,承擔區應急委日常工作,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加強對全區應急管理工作的檢查指導,督促各單位落實應急管理職責。
二、主要職責
統一領導全區應急管理和突發事件防範應對工作,決定應急管理重大事項;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應急管理工作法律、法規、政策和上級有關應急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推動全區應急管理工作不斷深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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