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山湖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貴陽市觀山湖區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常態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觀山湖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貴陽市觀山湖區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常態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陽市觀山湖區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常態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單位:貴陽市觀山湖區人民政府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社區服務中心、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區園區辦:
《貴陽市觀山湖區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常態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2015年8月3日
貴陽市觀山湖區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
常態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市創模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相關工作,確保我市順利獲得環境保護部環保模範城市授牌的緊急通知》(築創模辦通〔2015〕21號)的相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市委、市政府既定部署,切實做到思想上不放鬆懈、態度上不疲軟、行動上不放鬆,按照新環保法規定,進一步強化對各類污染源的環境監管,嚴查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及時消除環境污染隱患,嚴防嚴重環境違法和污染事件的發生,確保我區創模考核後續工作圓滿完成。
二、具體工作
(一)持續開展水環境整治
1. 完善生活污水收水管網建設。
依據《貴陽市南明河(城區段)排水系統規劃(2006-2020年)》,進一步加大管網建設投入,重點建設我區城區主幹管、支管網污水收集管網,逐步提高污水收集率。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
完成時限:持續開展
2. 嚴格控制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降低工業廢水對水環境的影響。
開展工業企業水污染防治設施專項檢查,確保污染設施正常運行,嚴格執行排污許可證制度,完成主要水污染物總量控制任務,有效控制水污染物排放。
責任單位:區生態局
完成時限:持續開展
3. 進一步強化飲用水源地應急管理能力,防範環境污染風險。
進一步細化充實飲用水源地應急管理措施,提升應急管理能力,防範環境污染風險。
責任單位:區應急辦、區生態局
完成時限:持續開展
(二)不斷改善轄區空氣品質
1. 加大全區道路清掃保潔力度,規範建築工地和渣土運輸管理,有效整治揚塵污染;加強監管工作,杜絕垃圾焚燒現象。
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住建局、各鄉(鎮、社區)
完成時限:持續開展
2. 加強工業企業廢氣和飲食油煙污染防治管控。
責任單位:區生態局
完成時限:持續開展
(三)嚴格執行環保法律法規、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保持新環保法高壓態勢
1. 嚴格執行新《環境保護法》,全面落實國辦《關於加強環境執法監管的通知》要求,加大環境執法力度。
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要求,制定實施方案,並貫徹實施;根據《通知》要求制定2015年環境保護大檢查方案,並落實完成;著力強化環境監管,建立環境監管網路,逐一明確監管責任人,落實監管方案,並向社會公開;嚴厲打擊環保違法行為,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
責任單位:區生態局
完成時限:持續開展
2. 強化危險規範化管理工作。
任務:繼續對全區涉危企業深入開展危險廢棄物規範化管理工作,確保危險廢物依法安全處置。
責任單位:區生態局
完成時限:持續開展
3. 進一步加強工業園區環境管理,強化園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
任務:規範園區建設和管理,嚴格按照園區規劃及規劃環評要求落實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並加強對園區、特別是入園項目的環境監管。
責任單位:區園區辦、區工信局
完成時限:持續開展
4. 切實加強工業企業環境管理,提升企業環境守法意識和管理水平,落實企業污染防治主體責任,降低環境風險。
任務:進一步加大環境監管力度,提升工業企業環境管理水平,全面落實“三嚴格”:一是嚴格要求企業提高環境守法意識,將環境安全當作民眾身心健康的生命線來抓;二是嚴格要求企業加強內部環境管理,完善規章制度,落實企業環境主體責任;三是嚴格要求企業落實防控措施,杜絕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發生。
責任單位:區生態局
完成時限:持續開展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細化實施方案、明確工作任務
各責任單位按照常態化管理工作任務要求,制定細化實施方案,具體方案要細化到工程項目、管理對象、管理措施,並落實相關責任人。
(二)強化組織保障、確保整改到位
區創模指揮部要全面加強統籌力度,繼續實行定期調度制度,及時協調解決創模常態化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三)加強督查工作、加大問責力度
根據《貴陽市觀山湖區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常態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各責任單位須於每月20日前將相關工作完成情況報區創模辦,區督辦督查局、區創模辦須及時進行跟蹤督査。對未能按照工作要求推進和落實的項目, 特別是因不重視、不負責、不作為甚至失職瀆職、弄虛作假等主觀因素導致久推不動、完成不力的問題,將予以問責。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