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職教育風格

親職教育風格

親職教育風格又稱家庭教養方式是父母按照自己的意願和方式教育孩子所展現出來的特點。親職教育風格主要有三種,即權威型、放縱型、民主型、忽視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親職教育風格
  • 外文名:family education style
在1978年,美國心理學家黛安娜·鮑姆林德提出了家庭教養方式的兩個維度,即要求性和反應性。要求性指的是家長是否對孩子的行為建立適當的標準,並堅持要求孩子去達到這些標準。反應性指的是對孩子和藹接受的程度及對孩子需求的敏感程度。根據這兩個維度,可以把教養方式分為權威型、專制型、溺愛型和忽視型四種。
權威型,採用這種風格的父母在子女教育中,表現得過於支配,孩子的一切由父母來控制。在這種環境下長大的孩子容易形成消極、被動、依賴、服從、懦弱,做事缺乏主動性,甚至會形成不誠實的人格特徵。
放縱型,採用這種風格的父母,對於孩子過於溺愛,讓孩子隨心所欲,父母對孩子的教育有時達到失控的的狀態。在這種家庭環境中成長的孩子多表現為任性、幼稚、自私、野蠻、無禮、獨立性差、惟我獨尊、蠻橫無理、胡鬧等。
民主型,父母與孩子在家庭中處於一種平等和諧的氛圍中,父母尊重孩子,給孩子一定的自主權和積極正確的指導。父母的這種教育方式使孩子能形成一些積極的人格品質,如活潑、快樂、直爽、自立、彬彬有禮、善於交往、富於合作、思想活躍等。
忽視型,父母對孩子不很關心,他們不會對孩子提出要求和對其行為進行控制,同時也不會對其表現出愛和期待。對於孩子,他們一般只是提供食宿和衣物等物質,而不會在精神上提供支持。在這種教養方式下長大的孩子,很容易出現適應障礙,他們的適應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往往較差。
以上四種類型是比較典型的,但在現實中,有些家庭的教養方式屬於中間型。並且,隨著孩子的成長和家長本身觀念的變化,家庭教養方式也會發生改變。整體而言,在孩子小的時候,家長應該對其多給予愛和關懷,並且應在這時更多地控制孩子的不良行為。當孩子長大一些的時候,家長應及時聽取孩子的想法,對於孩子自己的事情,要多和孩子商量,共同制定合適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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