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式行為

要式行為是指依照法律規定,必須採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式才能成立的行為,如:票據行為就是法定要式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要式行為
  • 外文名:Essential behavior
  • 成立條件:必須採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式
簡介,種類,

簡介

綜合起來說就是:如法律規定某種民事法律行為必須採用某種形式,這種民事法律行為就稱為要式民事行為。公民或者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必須遵照法律要求的形式,其法律行為方能成立。凡不具備法律規定的形式的民事行為便是不成立的。
一般來說,法律行為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是不要式行為

種類

要式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銀行借款契約、工程承包建設契約、融資租賃契約技術轉讓契約技術開發契約。(物權法里的契約基本上屬於要式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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