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法典

西藏法典,原西藏地方政府審理一般民事、刑事案件所據的成文法。源於吐蕃之六種大法,後經西藏曆代執政者整理,編成一套政教合一以維護農奴主利益為主旨的等級森嚴、科條分明的法典。分兩種:一為“卻尺母”(藏語音譯,意為喇嘛“教法”),凡喇嘛犯法皆依此法由寺院處治,或除僧籍,逐出寺院後,始能由西藏地方政府依法處理;另一為“甲尺母”(藏語音譯,意為“王法”),凡西藏地方人民犯法皆依此法由法務部門處治。主要有“十善法”、“十六淨法”、“十五法”、“十六法”、“十三法”、“十二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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