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

西北民族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

西北民族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成立於2007年12月5日,本協會是在西北民族大學校團委的領導下,由熱心志願服務的優秀青年組成的公益社會團體。社團所有成員為了同一個目標——志願從事社會公益活動與社會保障事業,我們走到了一起,有了一個共同的名字——青年志願者。“志願者”的定義是不為物質報酬,基於良知、信念和責任,志願為社會和他人提供服務和幫助的人。“志願者”代表著無私、誠懇、熱情、積極……協會的所有成員樹立了“成才在校園,奉獻在社會”的思想作風,在全面參與實踐志願者精神的基礎上,以“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為宗旨,以“樹立與時代發展和現在大學生相適應的社會公德意識,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服務”為活動宗旨;以“愛心獻社會,真情暖人心”為口號,向社會上所有需要幫助的人奉獻一份愛心,伸出友愛之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北民族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
  • 成立時間:2007年12月5日
  • 隸屬:西北民族大學
  • 類型:學生公益社團
協會現狀,特色活動展示,母親節感恩活動,青年志願者協會成功舉辦服務敬老院活動,協會表彰情況,協會受到甘肅省紅十字會多項表彰,校園五星級社團,協會宗旨,西北民族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章程,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服務範圍,第三章:會員管理,第四章:組織機構,第五章:經費,第六章:附則,協會會歌,

協會現狀

協會現有會員400餘名,不收取會員任何會費。常規活動為每月一次走訪敬老院、,每周支教下鄉、對詹家營國小進行支教。其他舉辦活動有:七彩民大公益行、溫暖水杯系列活動、綠色離校之畢業生義捐義賣、5.25——心理健康專題知識講座、緬懷先烈清明興隆山掃墓行動等等。

特色活動展示

母親節感恩活動

2014年5月11日,一個特殊而重要的日子——母親節,西北民族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舉辦了母親
節感恩活動。
活動形式為播放母親節音頻、展板宣傳、“郵遞真情,傳遞感恩”——給母親寄去一枚明信片,並且參與抽獎活動,現場展示與母親合影的照片。被海報吸引的同學們紛紛駐足留意,在協會人員的詳細解說下,同學們反響熱烈,紛紛在明信片上寫下各自對母親的祝福話語。
活動展板也留下了大學生對母親的祝福:“祝天下母親天天開心,身體健康!”“媽媽,我永遠愛你!”等。參加活動的同學說:這是第一次在母親節這天給媽媽寄去明信片,很開心,希望媽媽能收到。
活動組織者介紹,通過本次活動,使同學們在母親節抒發對母親的熱愛,感恩母親,重拾平時忽略掉對母親的關懷和教誨。引領大學生常懷感恩之心,以實際行動表達對母親的感激和對母親的愛意,做一個知恩回報的人。活動還豐富了校園文化生活,活躍了節日氣氛,有助於提升廣大學生的心理素質。

青年志願者協會成功舉辦服務敬老院活動

2011年11月13日早8時,由校團委主辦,青年志願者協會承辦的“用心將愛傳遞”服務敬老院活動正式開始。共有35位青協成員參加了此次愛心活動。
來到榆中縣敬老院後志願者們紛紛走進老人,與他們聊天,在交談中,志願者與老人都洋溢著快樂幸福的笑容。隨後青協文藝部的同學們為老人們帶來了精彩的節目,表演期間掌聲不斷,笑聲不停。在活動接近結束的時候志願者和敬老院的老人彼此都依依不捨。
此次敬老院之行,不僅為老人們送去了溫暖,更讓參與其中的同學體會到了志願者的幸福與光榮。

協會表彰情況

協會受到甘肅省紅十字會多項表彰

2011年3月3日甘肅省紅十字會第五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在蘭州召開。副省長、省紅十字會會長鹹輝等領導出席了會議。
會上,西北民族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受到表彰,獲得“2006—2010年造血幹細胞捐獻工作志願服務貢獻獎”,青年志願者協會負責人、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張旭同學榮獲“2006—2010年造血幹細胞捐獻工作先進個人”稱號。

校園五星級社團

西北民族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在2013年和2016年榮獲校園五星級社團榮譽。

協會宗旨

奉獻、友愛、互助、進步

西北民族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協會名稱:西北名族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
本協會是在西北民族大學校團委的領導下,由熱心於志願服務的優秀青年大學生組成的高校志願服務團體。
第二條:為加強西北民族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志願者服務活動的管理,使活動更趨規範化、制度化、專業化,使西北名族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更好地服務他人,奉獻社會,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章程》、校團委的指導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條:本協會宗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服務學校,服務社會。通過組織和領導青年志願者開展各項社會公益活動,推動學校的精神文明建設,在學校中倡導“奉獻,有愛,互助,進步”的精神。為推動社會精神文明建設而努力;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多層次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的完善而努力;為和諧校園與和諧社會的建設做出貢獻。
第四條:本會在憲法、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允許的範圍內開展工作。

第二章:服務範圍

第一條:改善社會風氣,建立溫馨、和諧、友愛的新型人際關係,為建設和諧社會貢獻力量。改善校風,為建設和諧的西北民族大學並使之發展創造良好的思想道德環境。
第二條: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推動青年志願者服務體系和多層次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三條:培養青年大學生的公民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青年健康成長,進一步提高青年大學生的綜合素質。
第四條:提供社會公益服務,為學校發展、社區建設服務、扶貧開發、幫孤助殘、支教掃盲、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廣、醫療保健、公共事務、環境保護等公益事業提供志願服務,為具有特殊困難以及需要幫助的社會成員提供服務。
第五條:規劃組織青年志願者服務活動,在校團委、校社團聯合會和上級青年志願者組織的授權和監督下,協調、指導協會各部門開展工作。定期向學校領導、校社團聯合會匯報青年志願者協會的活動情況。維護級代表協會及青年志願者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開展與其他志願者團體的交流合作工作。
第七條:面向全校青年公開招募志願者,培養青年志願者及協會的管理者,建立一批由協會組織管理的專項青年志願者服務隊伍,更好的開展志願服務行動。

第三章:會員管理

凡願參加各種形式的志願服務,承認本會章程,對志願者精神有著較高追求,能夠長期堅持不懈志願服務,具備參加志願服務的基本身體,技能素質,經本協會註冊,即為會員。本會會員必須以為人民服務為活動宗旨。當個人利益與組織利益發生衝突時,必須服從協會安排,以集體利益為重。
第八條:會員享有權利
1.參加有關會議以及團組織、青年志願者組織提供的培訓。
2.要求獲得從事志願服務的必須條件和必要保障及請求維護其合法權利。
3.根據協會的決議精神,依法開展與參加活動。
4.提出困難與問題,尋求協會給予幫助解決。對協會的工作提出建議與倡議,並對協會進行監督。
5.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賦予的其它權利。
6.表現突出時受到表彰獎勵的權利。
7.推薦介紹其他會員。
8.申請退會的權利。
第九條:會員應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章程,執行決議。
2.積極參加活動,完成委任的任務,履行對青年志願服務承諾,並向協會做工作匯報。
3.宣傳本會宗旨,擴大本會影響。
4.關心本會工作,主動向本會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
5.個人不得以青年志願者身份從事任何以盈利為目的或違背社會公德,影響學校形象的活動。
6.自覺維護共青團組織、青年志願者組織和青年志願者的形象並維護協會的團結。
7.自覺圍繞本章程規定的志願任務進行志願服務。
8.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義務。
第十條:協會活動管理
1.會員分部參加活動過程中,由本部部長考勤,秘書處或人力資源部將不定期進行考勤,活動結束後人力資源部須就活動的開展情況進行總結評估,並以報告形式呈至主席團。
2.建立時數服務制,以提供志願服務的時數作為青年志願者的基本標準。計算時數以秘書處考勤登記表的記錄為主要依據。
3.會員如有做出有損協會聲譽或在規定志願活動中無故缺勤次數達到《青年志願者協會制度》規定的次數者,按自動退會處理。
4.對積極參加本會活動努力完成本會交給的任務並取得顯著成績的會員,經協會部長討論,人力資源部通過,主席團最後做出決定,上報學校批准給予表彰獎勵。
5.會員以本協會名義組織開展活動須上報。所有未經同意,而由會員以西北民族大學志願者協會名義單獨參加或開展的活動,協會一律不予承認,如有損壞學校或者協會聲譽的經討論將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其會籍處理。
第十一條:其它
1.會員退會應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退會。
2.會員如有違反校規校紀乃至國家法律的行為,經協會討論通過,將撤銷其會員資格。
3.協會將表彰和獎勵在志願服務中表現突出的個人或團體。

第四章:組織機構

本協會設主席一名、常務副主席一名,副主席四名。下設項目部、發展部及支教團,項目部設疾病救助部、助學敬老部、環境保護部及社會道德部;發展部根據實際情況分為秘書處、網路新聞部以及宣傳部;而支教團根據實踐基地分為若干分組。
第十二條:本協會設代表大會及常規工作機構,代表大會成員由協會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長、副部長以及成員代表組成。實行協會主席領導下的常務委員會制度。代表大會是本協會的最高權利機構。各分會接受西北民族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管理。
常務委員會主要由主席和副主席組成,
(1)常務委員會常務主席、副主席工作職責:
.提出審議協會的工作機會以及做學期工作總結。
.修改協會章程。
.提取和審議下級組織工作報告。
.宣傳、表彰、獎勵優秀志願者及團體。
.審計和監督秘書處記錄的協會財政收支狀況。
(2)各部部長及秘書組成常務委員會委員
常務委員會委員的職責是:
.協助協會主席、副主席工作。
.討論和決定協會年度及每月的工作方針、計畫和任務。
.按時參加會議,行使協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三條:換屆由上一屆提名候選,會員代表投票民主選舉;每年選舉一次。
第十四條:會議決策通過三分之二,決策方為生效。

第五章:經費

第十五條:經費來源
.會員募捐;
.社會捐贈;
.政府部門或學校資助;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利息;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六條:使用範圍:
維持本會正常工作運轉,符合本會宗旨的青年志願者活動,在社會公益及社會保障範圍內的特殊贊助。
第十七條:財政管理
.主要由秘書處的秘書長負責管理財政,主席監督其工作;
.嚴格執行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
.建立健全財務賬冊,配備好財會人員管理;
.定期向會員公布階段的財務情況,力圖財務透明、公開、公正;
.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本協會經費實行財帳分開管理制度,接受有主席團及各部門的監督。

第六章:附則

.本章程解釋權歸西北民族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修改權歸西北民族大學青年志願者代表大會。
.本章程自修訂之日起生效。

協會會歌

青年志願者之歌
伸出你的手
初次相識卻是朋友
放飛和平鴿
藍天大地響徹我的問候
我們是青年志願者
用奉獻共創溫馨家園
我們是青年志願者
用愛心把旗幟鑄就
青春似火
青春閃光
青春無悔
青春不朽
青年志願者
挽起你的手
風雨同舟並肩向前走
放歌新時代
五湖四海接受新神州
我們是青年志願者
用真情迎接美好明天
我們是青年志願者
用熱血來書寫春秋
青春似火
青春閃光
青春無悔
青春不朽
青年志願者伸出你的手
西北民族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
初次相識卻是朋友
放飛和平鴿
藍天大地響徹我的問候
我們是青年志願者
用奉獻共創溫馨家園
我們是青年志願者
用愛心把旗幟鑄就
青春似火
青春閃光青春無悔
青春不朽
青年志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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