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鵬摶

裴鵬摶

裴鵬摶(越南語:Bùi Bằng Đoàn,1889年9月19日—1955年4月13日),又譯為裴鵬團,京族,河東省應和縣鰱鮁鄉(今屬河內)人,他出生在越南阮朝一個傳統儒學家庭,擔任過越南阮朝官員,曾擔任原刑部尚書尊室檀致事一職。在革命時期曾擔任越南國會常委會主席(該職位又譯為國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現為越南國會主席)、政府特別監察委員會主任、胡志明主席顧問等職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裴鵬摶
  • 外文名:Bùi Bằng Đoàn
  • 性別:男
  • 國籍:越南
  • 民族:京族
  • 籍貫:越南河東省應和縣鰱鮁鄉(今屬河內)
  • 出生日期:1889年9月19日
  • 逝世日期:195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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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1889年9月19日(又有材料記載為:1889年8月17日),裴鵬摶出生於河東省應和縣鰱鮁鄉(今屬河內)的一個傳統儒學家庭;
在西學開始盛行的時期,他必須虛報大3歲的年齡方能進入候補場學校讀書;
在1906丙午年,他們裴氏三兄弟都考中了秀才和舉人,因此他們兄弟三人被尊稱為“河東三鵬”;

政治生涯

1911年,被任命為地方知縣,隨後歷任春長知府(南定省)、北寧按察使、高平巡撫、寧平巡撫等職;
裴鵬摶被任命為義興知府不久,被邀請到河內參與了審判潘佩珠的工作,並為潘佩珠輕判做了大量努力。
1933年,被阮朝政府召至順化皇城,並擔任南朝公署御前尚書(1934年),後任刑部尚書;充任機密院大臣;升協佐大學士,從一品銜,不久後就被擢升為正一品銜;
1944年,加太子少保銜,並進入順化皇城樞密院;
1945年3月,日軍推翻法國殖民政府,組建新的越南帝國朝廷,他被任命為河內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但裴鵬摶認為這是一個傀儡政府,拒絕與日本人合作,因而告老還鄉回到河東隱居;
在八月革命成功後,1945年11月17日應胡志明主席邀請參加國家主席顧問委員會,任國家建設計畫研究委員會成員;
1945年12月31日,任越南民主共和國政府特別監察委員會主任;
1946年1月6日,當選為越南國會第一屆河東省國會代表,並任國會常務委員會正式委員;
1946年11月,在越南第一屆國會第二次會議上,接替阮文素擔任國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該職位又譯為:國會常委會主席);
1947年1月22日,任中央疏散移民委員會主席;
1947年—1948年,在越北戰區從事革命活動;1948年8月,因其病重,胡志明主席下令將他送往第三聯區接受治療;在生病期間,他仍關注時政新聞並發表意見。由於需要在偏遠的地方就醫,孫德勝被任命為國會常務委員會代理委員長;
裴鵬摶
右:裴鵬摶;中:胡志明;左:武元甲。1947年在越北拍攝
1954年10月10日,首都河內完全解放,遂返回河內休養;

逝世

1955年4月13日,裴鵬摶在河內逝世。

命名街道

在越南河東、河內、南定市、胡志明等地方都有以他的名字命名的街道。

人物評價

“裴鵬摶是熱愛祖國的志士、鞠躬盡瘁的政府領導人、胡志明主席信任的合伙人、越南人捨身為國的典範。”時任越南國會主席——阮氏金銀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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