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甲輸送車

裝甲輸送車

裝甲輸送車是陸戰場上用來運送步兵、武器彈藥的戰鬥車輛,是一種類設有乘載室的輕型裝甲車輛。它可以使陸軍部隊快速推進,主要用於戰場上輸送步兵,也可輸送物資器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裝甲輸送車
  • 外文名:armoured personnel carrier
  • 作用:戰場上輸送步兵
  • 特點:高度機動性、一定防護力和火力
  • 分類:履帶式和輪式
簡介,發展歷史,總體特點,設計特點,構成,性能,特點,新型車輛,

簡介

裝甲輸送車(armoured personnel carrier) 設有乘載室的輕型裝甲車輛。主要用於戰場上輸送步兵,也可輸送物資器材。具有高度機動性、一定防護力和火力,必要時,可用於戰鬥。分履帶式和輪式2種。在機械化步兵(摩托化步兵)部隊中,裝備到步兵班。
裝甲輸送車裝甲輸送車

發展歷史

裝甲輸送車出現的時間與戰車約略同期,第一次世界大戰末期,英國推出專門用來運輸步兵的馬克IX型坦克。由於坦克本身的成本較當時使用的卡車高出許多,有些國家是以加裝裝甲的汽車權充兼作運輸的用途。
1930年代許多國家開始發展機械化部隊,由於全履帶車的造價與維護成本依舊居高不下,為了配合戰車的運動速度與越野能力,半履帶車加上防護裝甲之後成為最常見的型態。
裝甲輸送車裝甲輸送車
一戰後,德國轉向發展裝甲車。從1934年開始研製一種履帶式裝甲輸送車,戰鬥全重9.25噸,乘員2人,動力裝置為6缸汽油發動機,最大速度55千米/小時,可載運10名士兵。這種裝甲輸送車在二戰中廣泛套用。
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的M3半履帶車與德國SdKfz 251半履帶車是最著名的代表。這些車輛擁有防禦小口徑武器與彈藥破片的側面裝甲,但是欠缺頂部的保護。車體上以攜帶機槍最為常見。而戰爭中期以後盟軍開始將M4中戰車改裝成裝甲運兵車使用。
到冷戰時期,由於核戰陰影的威脅、履帶動力裝置成本下降加上鋁合金的使用,裝甲運兵車開始具備封閉式車身,為了與步兵共同作戰而演化出步兵戰鬥車這類重武裝車種。

總體特點

生產研發一輛裝甲車輛的工作重點在研發前的總體設計階段,主要體現在車輛的設計目標上。裝甲輸送車的設計目標有以下三點,首先要儘量借用成熟部件,加強可靠性、維修性、保障性和測試性設計。其次
,車體後艙設備的布置與安裝應充分考慮“人一機一環”工程技術設計,滿足在規定的作戰環境中的使用要求。第三,在設計過程中應充分貫徹國家標準、國軍標等相關規定,滿足系列化、通用化、標準化的要求。
裝甲輸送車裝甲輸送車
裝甲輸送車總體布置採用國際履帶式裝甲輸送車的標準布置方式,車體內部劃分為駕駛室、車長室、載員室、傳動室和動力室。駕駛室頂部正前方裝有白晝潛望鏡,潛望鏡上都增加了防霜裝置。駕駛員座椅可以根據需要進行調節。車長室頂部有1個可全向旋轉的車長視窗。在車長視窗前面裝有1具指揮潛望鏡。供車長使用。

設計特點

裝甲輸送車由裝甲車體、武器、推進系統(動力、傳動、操縱、行動裝置)、觀瞄儀器、電氣設備、通信設備和三防(防核、化學、生物武器)裝置等組成。車上通常裝有機槍,有的裝有小口徑機關炮。多數裝甲輸送車的戰鬥全重 6~16噸,車長4.5~7.5米,車寬2.2~3米,車高 1.9 ~ 2.5 米,乘員2~3人,載員8~13人,最大爬坡度25~35度,最大側傾行駛坡度15~30度。履帶式裝甲輸送車陸上最大時速55~70千米,最大行程300~500千米。
輪式裝甲輸送車陸上最大時速可達100千米,最大行程可達1000千米 。履帶式和四軸驅動輪式裝甲輸送車越壕寬約 2 米,過垂直牆高 0.5~1 米。多數裝甲輸送車可水上行駛,用履帶或輪胎划水,最大時速5千米左右 ;裝有螺旋槳或噴水式推進裝置的 ,最大時速可達10千米。

構成

裝甲輸送車由裝甲車體、武器、推進系統(動力、傳動、操縱、行動裝置)、觀瞄儀器、電氣設備、通信設備和三防(防核、化學、生物武器)裝置等組成。車上通常裝有機槍,有的裝有小口徑機關炮。

性能

多數裝甲輸送車的戰鬥全重 6~16噸,車長4.5~7.5米,車寬2.2~3米,車高 1.9 ~ 2.5 米,乘員2~3人,載員8~13人,最大爬坡度25~35度,最大側傾行駛坡度15~30度。履帶式裝甲輸送車陸上最大時速55~70千米,最大行程300~500千米。輪式裝甲輸送車陸上最大時速可達100千米,最大行程可達1000千米 。履帶式和四軸驅動輪式裝甲輸送車越壕寬約 2 米,過垂直牆高 0.5~1 米。多數裝甲輸送車可水上行駛,用履帶或輪胎划水,最大時速5千米左右 ;裝有螺旋槳或噴水式推進裝置的 ,最大時速可達10千米。
裝甲輸送車造價較低,變型性能較好,但火力較弱,防護力較差,多數車乘載室的布置不便於步兵乘車戰鬥。步兵戰車出現後,有的國家認為步兵戰車將取代傳統的裝甲輸送車;多數國家認為兩種車的主要用途不同,應同時發展。中國於20世紀50年代後期開始研製裝甲輸送車,60年代初裝備部隊。
裝甲輸送車裝甲輸送車
裝甲輸送車最大公路速度可達65千米/小時以上,最大行程可達500千米。該車有5個前進檔和1個倒檔,不僅具有較好的公路機動能力,還具備極佳的越野能力。車輛可跨越2米寬的壕溝,越過0.7米高的垂直牆,最大爬坡度達32。具有良好的通過性能。
與63式裝甲輸送車一樣,裝甲輸送車具有浮渡功能,無需準備就可通過內陸江湖。其浮渡方式是自浮,靠履帶划水推進。其浮渡裝置還包括防浪板和導水裝置等。防浪板是用薄鋼板壓型焊接而成。導水裝置由兩側前浮箱、翼板和後導向器組成,在履帶上方構成導水通道。該車水上航速可達6千米/小時。
裝甲輸送車經過實車試驗測試.整車在防護、火力、機動三大性能上滿足了設計指標要求。此外,新型裝甲輸送車在設計上還十分注重“人一機一環”工程設計.承載能力較強.乘載員為3+8人。其載員室的內部裝飾比較美觀、實用.載員座椅處減震隔振效果較好。乘員座椅加裝了安全帶,載員座椅可以自動翻起,不坐時車內可以形成較大空間.便於裝載更多的彈藥和器材

特點

裝甲輸送車造價較低,變型性能較好,但火力較弱,防護力較差,多數車乘載室的布置不便於步兵乘車戰鬥。步兵戰車出現後,有的國家認為步兵戰車將取代傳統的裝甲輸送車;多數國家認為兩種車的主要用途不同,應同時發展。中國於20世紀50年代後期開始研製裝甲輸送車,60年代初裝備部隊。

新型車輛

近 日, 法 國 奈 克 斯 特 公 司 推出了新型 6×6 裝甲輸送車,該車被稱為戰術步兵輸送及多用途系統(Titus),設計理念突出了機動性、任務靈活性和乘員舒適性。
在機動性方面,該車前、後軸均可轉向,採用太脫拉公司的獨立擺動軸懸掛系統,車底距地高度可調。在任務靈活性方面,該車的裝甲組件可提供北約標準協定 4569的 1 ~ 4 級防護水平。該車安裝了A RX20 遙控武器站,該武器站裝配1 挺 12.7mm 機槍,機槍也可由 1 門20mm 機關炮或 1 具 40mm 榴彈發射器代替。該車的前部車頂有 1 個炮長艙口,後部車頂有 2 個艙口,每個艙口樞軸處均安裝了輕型機槍。此外,在該車尾門還配有 1 個射擊孔。在乘員舒適性方面,該車內部空間預設配置可容納乘員 3 人(駕駛員、炮長和車長),下車步兵 10 人,也可根據需要調整為乘員 2 人,下車步兵 12 人。該車全重 23t,淨重 17t,滿載重量最大可達 27t,採用 323kW 的發動機,可由 A400M“阿特拉斯”運輸機進行空運。該車採用單殼式全焊接鋼車體,具有 NBC 防護能力。其衍生車型包括指揮車、救護車、迫擊炮車、工程車和搶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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