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記

表記

表記,《禮記》篇名,鄭玄認為“《表記》者以其記君子之德見於儀表”。《禮記》是西漢戴聖對秦漢以前禮儀著作加以輯錄,編纂而成,共49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表記
  • 外文名:souvenir
  • 拼音:biǎo jì
  • 釋義:標誌
釋義
1.標誌。《史記·夏本紀》“行山表木” 唐 司馬貞 索隱:“表木,謂刊木立為表記。”
2.信物,紀念品。《京本通俗小說·菩薩蠻》:“郡王道:‘先前他許供養你一家,有甚表記為證?’” 元 曾瑞卿 《留鞋記》第二折:“我把這香羅帕包著一隻繡鞋兒,放在他懷中,以為表記。” 明 馮夢龍 《喻世明言》第一卷:“三巧兒取笑道:“莫非是你老相交送的表記。”清 李漁 《意中緣·捲簾》:“妙!我的汗巾是臨了拿上去的,倒先畫起來,可見有意到我了,藏在袖中,就做他的表記。”
3《禮記·表記》——《禮記》由多人撰寫,采自多種古籍遺說,內容極為龐雜,編排也較零亂,後人採用歸類方法進行研究。東漢鄭玄將49篇分為通論制度、祭祀、喪服、吉事等八類。近代梁啓超則分為五類:一通論禮儀學術,有《禮運》、《經解》、《樂記》、《學記》、《大學》、《中庸》、《儒行》、《坊記》、《表記》、《緇衣》等篇。二解釋《儀禮》17篇,有《冠義》、《昏義》、《鄉飲酒義》、《射義》、《燕義》、《聘義》、《喪服四制》等篇。三記孔子言行或孔門弟子及時人雜事,有《孔子閒居》、《孔子燕居》、《檀弓》、《曾子問》等。四記古代制度禮節,並加考辨,有《王制》、《曲禮》、《玉藻》、《明堂位》、《月令》、《禮器》、《郊特牲》、《祭統》、《祭法》、《大傳》、《喪大記》、《喪服大記》、《奔喪》、《問喪》、《文王世子》、《內則》、《少儀》等篇。五為《曲禮》、《少儀》、《儒行》等篇的格言、名句。梁氏的歸類劃分,對我們有一定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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