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鞋記

《留鞋記》全名《王月英元夜留鞋記》,是元雜劇後期作家曾瑞惟一的傳世作品,講述了以賣胭脂為生的女子王月英與落第秀才郭華由相愛到成婚中間經過的一些波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留鞋記
  • 全名:《王月英元夜留鞋記》
  • 作者曾瑞
  • 類型:元雜劇
相識,相約,相知,

相識

洛陽秀才郭華,二十三歲,尚未婚娶,學有滿腹文章,更兼儀表不俗。可惜科場不利,屢屢落榜。他與相國寺西胭脂輔賣胭脂的十八歲女子王月英眼去眉來,顧盼多情,只是礙於月英母親在場不好搭話。這天他趁王月英母親走親戚,來胭脂輔買胭脂,挑來揀去,以此為由,向王月英示意傳情。王月英深知其意,從此漸成相思之疾。她獨守香閨,粉容憔悴,妝檯不整,繡被難偎,雕欄悶倚,繡幕低垂,釧松玉腕,衣褪香肌,“恰便似枝頭楊柳恨春遲,每日家羞看燕舞,怕聽鶯啼”。她情懷欠佳,飲食少進。愁的是“九十日韶光能有幾,席前花影坐間移”,怕的是“鏡中人老偏容易”,“一去朱顏喚不回”,盼的是早招女婿,暗接財禮,“便落的虛名兒則是美”。可是那意中人只有“天知地知”、“神知鬼知”、“心知腹知”。她為他相思蹙眉,憔瘦腰圍,“但得個寄信傳音,也省的人廢寢忘食。若能夠相會在星前月底,早醫可了這染病擔疾”。聰明的梅香猜她可能愛上了買胭脂的秀才郭華,問她那秀才有什麼地方值得她愛,她直言不諱地評價郭華“有渾身俏”,“端的個眉清目秀多伶俐”。梅香自告奮勇穿針引線,她寫詩一首,央梅香相送,“將這錦紋箋為定禮”,“將這紫霜毫做鼓笛”,“保親的是鴛鴦字”,“主婚的是錦繡題”。梅香擔心母親知道責怪,她振振有詞地舉例說:“卓文君駕香車歸故里,漢相如到他鄉發志氣。薜瓊瓊有宿緣仙世期。崔懷寶花園中成匹配。韓彩雲芙蓉亭遇故知。崔伯英兩團園直到底”。前車有鑒,她王月英不怕犯風流罪。她摧促梅香疾去忙歸,也不必擇什麼吉日良辰,“趁著那梅梢月轉畫樓西”,“早早的成雙作對”。

相約

元宵之夜,月光滿天,燈紅滿街,寶馬香車,往來不絕。王月英在梅香陪同下,賞燈觀景,好不快活。“則因這武陵仙子春心蕩,卻被那塵世劉郎引出來”,心裡只想著早與秀才相會,“今夜和諧”。三更時分,她和梅香經過擋道的社火遊人,來到相國寺觀音殿上,人向觀音下拜,眼尋秀才所在,發現郭華“困騰騰和衣倒在窗兒外”。她待要喚,只怕畫檐之外有人在,便“靠香肩將玉體輕挨”,看他眼不睜,問他頭不抬,扶起來試看面色,“醉醺醺東倒西歪”,“兩朵桃花上臉來”。她見此狀,“一雙柳葉眉兒皺”,埋怨秀才“只戀北海春醪,偏不待西廂月色”。她原以為“看書人多志誠”,如今倒把她“禁害”。等到四更,秀才不醒、她只得用香羅帕包著一隻繡鞋兒,放在秀才懷中,以為表記,自己“空抱愁懷歸去來”,暗囑秀才:“你若要人月團園鸞鳳諧,那其間還把那三萬貫胭脂再來買”。

相知

原來郭華接到梅香送來的詩簡,得知王月英約他元宵之夜在相國寺觀音殿中相會,喜不自勝。眾朋友請他賞燈,他因多喝了幾杯酒,到觀音殿後便睡著了,覺醒後聞到一股麝蘭香,發現懷中有一羅帕包著一隻繡鞋,方知月英所留,以此為記。他悔恨交加,吞咽香羅帕而亡,巡視殿宇兩廊燈燭香火的和尚把屍體送出山門,被尋找郭華的琴童拉去告官。王月英因郭華誤約而在家裡愁緒不寧,廢寢忘餐,“想昨宵短命冤家”,引的她放心不下。正在這時,開封府包待制派張千傳喚她,她先為之“膽慌心怕”,懷疑將她錯拿。等到得知確實傳喚的是她時,不知自己所犯何罪:“我須是王月英,又不是潑煙花,又不是風塵賣酒家,有什麼敗了風化,有什麼差了禮法,公然便把人勾拿”。到了開封府,她向包待制說明了自己的家庭及個人情況,而對張華及其懷中所揣繡鞋,開始矢口否認,接著便因心虛而“競競戰戰寒毛乍”。包待制命張千喚出她的母親,這時她由心驚膽怕變得羞羞答答,心裡想:“本待要寄信傳情,卻做了違條犯法”。在包待制以打相威脅的情況下,她慌招說:“我金蓮步狹,常只在羅裙底下,為貪著一輪皓月,萬盞花燈,九街車馬。更漏深,田地滑,遊人稠雜,鰲山畔把他來撇下”。包待制斥責她“巧言令色”,命張千選大棒子打。王月英說自己“又不曾偎香倚玉,殢柳停花,這繡鞋兒只為人挨匝,知他是失落誰家”。但她終究吃不過包待制的威懾,“禁不的這吊栲與繃扒”,從實招供,請求包大人為她作主。包待制命張千帶她去相國寺觀音殿看著屍首,尋那香羅帕。儘管王月英悔恨“好姻緣翻做了惡姻緣”,未遂今生願,但她還是希望“怎能夠夫妻結髮,依舊得人月團園”。當她發現秀才口邊露著個手帕角兒時,想到秀才“咽不下相思這口涎”,“手帕在喉咽”,不由得“苦痛聲聲哭少年”。從秀才口中取出手帕後,“猛聽的微微氣喘”,她更禁不住淚漣連。這時郭華欠身而起,一邊口稱“小娘子,我和你相見,知道是睡里夢裡”,一邊去摟王月英。王月英以為鬼魂胡纏,手腳驚戰,摔開郭華。原來觀音菩薩鑒於郭華與王月英有前生夙分,姻緣未成,吞帕而亡,郭華年壽未盡,準備讓他七日後再得還魂,與王月英永為夫婦,便命相國寺伽蘭吩咐鬼力,小心看護,休得毀壞郭華屍體。月英和張千見郭華果真活了過來,同見包拯,說明經過,包拯取得王月英母親同意,判他兩人結為夫妻,了卻這一“宿世姻緣”。
此劇寫王月英受審一段比較生動,其餘各折較為一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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