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皮系統(植物表皮(plant epiderm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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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J.Sachs(1875)提出的三種組織系統的一種,是高等植物被覆於身體各部表面的起保護作用的組織系統。它與維管束系統,基本組織系統並列為三大組織系統。通常由表皮和由表皮細胞變形所形成的氣孔、水孔以及毛茸等構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表皮系統
植物體最外面的一層細胞。在植物的地上器官(如莖、葉、花、果實和種子)中具有保護功能;在地下器官(根)中具有吸收功能。當根、莖加粗生長時,表皮受到擠壓、破壞,由另外的保護組織周皮替代。  具有保護功能的表皮,細胞排列緊密,沒有細胞間隙(氣孔的保衛細胞除外)。在有些植物的器官中,其表皮細胞平周分裂(與器官的表面平行分裂),產生幾層細胞叫做復表皮。表皮除一般表皮細胞外,還有氣孔(器)和毛等附屬物。有些植物的表皮細胞具有其他各種特殊結構或內含物,例如禾本科植物葉中的矽質細胞、栓質細胞和泡狀細胞。表皮上也可有含單寧、油和其他物質的異細胞,還可能有石細胞和分泌細胞。具有吸收功能的根的表皮,有的可發育成根毛。  表皮細胞在外壁的表面覆蓋著一層脂肪性物質,稱角質膜(又稱角質層),它在葉子表面最明顯;嫩枝、花和果實的表皮外層及幼根上也常有這種結構。角質膜的功能主要起保護作用,它不僅可以限制植物體內的水分喪失,而且可以抵抗微生物的侵襲。角質膜的厚度受環境影響很大,如在乾旱條件下或陽光充足處生長的葉子,角質膜變厚,含蠟也多。  有些植物遺骸,在無氧條件下經受長年累月的地質變化過程中,能完好地將角質膜本身及其下面表皮層的結構,如氣孔的類型及其分布頻率,甚至表皮附屬物都保存下來。  表皮上的毛狀附屬物包括腺毛、非腺毛、鱗片、乳頭狀突起和根上的吸收毛(根毛)等。它們分布在植物體的所有部分,可以長存或很快脫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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