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縣

衛縣

衛縣,中國古代行政區名。古朝歌之地,殷武乙所都,因之。周武王滅殷,封其弟康叔於此。西漢置朝歌縣(治在今淇縣朝歌鎮),屬河內郡。隋大業初,廢朝歌縣,改置衛縣(治在今河南濬縣衛賢鎮)於康叔舊封地,仍置汲郡於縣治。唐初亦為衛州治。貞觀初,州移治汲縣,縣仍屬衛州。宋初因之,天聖四年,改屬安利軍。金屬濬州。元憲宗五年(1255年),於鹿台鄉(今淇縣朝歌鎮)置淇州,衛縣廢為集入淇州

衛縣歷史悠久,周封康叔於衛,隋置衛縣因以為縣名。至元初廢縣為集,衛縣建制存在635年(北宋短暫廢為鎮)。衛縣轄境在今河南省淇縣東部及濬縣西南部一帶;治所衛縣城在今濬縣衛賢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衛縣
  • 政區類別:縣
  • 始置年代:隋大業三年(607年)
  • 縣治所在:衛縣城(故治今河南濬縣衛賢鎮)
  • 所屬地區汲郡衛州濬州
  • 廢止年代:元憲宗五年(1255年)
  • 存在時間:635年(北宋廢為鎮13年)
  • 地理位置:今淇縣東部和濬縣西南部一帶
  • 文獻記載:元和志、寰宇記宋史衛輝府志
歷史沿革,文獻記載,隋書,元和郡縣圖志,舊唐書,太平寰宇記,宋史,金史,元史,大清一統志,讀史方輿紀要,

歷史沿革

本古朝歌地,殷武乙所都,因之。
周武王滅殷,封其弟康叔於此,屬衛國戰國屬魏。
秦始皇六年,伐魏,取朝歌項羽立司馬邛為殷王,都此。
西漢朝歌縣(故治今淇縣朝歌鎮),屬冀州河內郡東漢因之。
黃初中,朝歌縣又屬朝歌郡晉武帝改為汲郡。
北魏朝歌縣仍屬汲郡(郡、縣同治枋頭城)。北齊因之。
北周衛州治此,汲郡朝歌縣屬之,州、郡、縣同治枋頭城(故治今河南濬縣枋城村)。
開皇三年(583年),罷郡,朝歌縣屬衛州
大業三年(607年),改朝歌為衛縣,改衛州為汲郡,郡、縣同治衛縣城(故治今濬縣衛賢鎮)。【《舊唐書》、《寰宇記》載為大業二年改衛縣】
唐初亦為衛州治。唐貞觀初,州移治汲縣,衛縣仍屬衛州。
宋初因之。宋天聖四年(1026年),改屬安利軍
熙寧六年(1073年),廢衛縣為鎮,屬黎陽縣
元祐初(1086年),復置衛縣,仍屬通利軍
代,衛縣改屬河北西路濬州
憲宗五年(1255年),於衛縣鹿台鄉(今淇縣朝歌鎮)置淇州,衛縣廢為集入淇州(今淇縣)。
弘治年間,衛縣集由淇縣(明洪武淇州改淇縣)割屬濬縣,屬衛輝府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改置衛縣所(鄉級行政區),仍屬衛輝府濬縣。
1958年設衛賢公社。1983年改衛賢鄉。
今為衛賢鎮,下轄48個行政村,隸屬河南省鶴壁市濬縣。

文獻記載

隋書

隋書卷三十 志第二十五地理中
汲郡(東魏置義州,後周為衛州。)統縣八
衛縣
舊曰朝歌,置汲郡。後周又分置修武郡。開皇初郡並廢,十六年又置清淇縣。大業初置汲郡,改朝歌縣曰衛,廢清淇入焉。有朝陽山、同山。有紂朝歌城、比干墓。

元和郡縣圖志

卷第十六
河北道
衛州汲郡。望
衛縣,緊。十九。西南至州六十八里。本漢朝歌縣,屬河內郡。魏黃國中,朝歌縣又屬朝歌郡,晉武帝改為汲郡。隋開皇三年罷郡,縣屬衛州。大業三年,改朝歌為衛縣,屬汲郡。皇朝因之。
黑山,在縣北五十五里。漢末眭固白繞等起黑山,聚眾十餘萬,號黑山賊。
蘇門山,在縣西北十一里。孫登所隱,阮籍、嵇康所造之處。
延津,在縣西二十六里。魏曹公遣于禁渡河守延津,即此地也。
枋頭故城,在縣東一里。建安九年,魏武帝在淇水口下大枋木為堰,遏淇水令入白渠,以開運漕,故號其處為枋頭。晉太和四年,桓溫北伐,慕容時亢旱,水道不通,乃鑿鉅野三百餘里,以通舟運。自清水入河,將慕容垂率眾八萬來拒,溫大破之,遂至枋頭。軍糧竭盡,溫焚舟步退,垂以八千騎追溫,戰敗於襄邑,亦謂此也。後苻氏克鄴,改枋頭為永昌縣。《十六國春秋》曰:“晉劉牢之救苻丕,慕容垂率師至枋頭以拒之,知晉軍盛,乃退。”後魏嘗移汲郡理此。
陽河水,出縣西北平地,即紂朝涉之脛處。
朝歌故城,在縣西二十一里。殷之故都也。
鹿台,在縣西。殷紂營之,七年乃成。大三里,高千尺。

舊唐書

志第十九 地理二
河北道
衛州
衛 漢朝歌縣。紂所都朝歌城,在今縣西。隋大業二年,改為衛縣,仍置汲郡於縣治。貞觀初,移於汲縣。初屬義州。州廢,屬衛州。十七年,省清淇縣入衛縣。長安三年,又置清淇縣。神龍元年,又省入衛縣 。

太平寰宇記

宋 樂史 撰
河北道
衛州
衛縣。東北六十八里,舊十九鄉,今四鄉。本古朝歌地,即紂之都也。有故城在今縣西二十二里。《史記》謂之“殷墟”。《淮南子》雲 “墨子不入朝歌”是也。漢為朝歌縣,屬河內郡。魏黃國中,朝歌縣又屬朝歌郡。晉武帝改為汲郡。隋開皇三年罷郡,縣屬衛州。大業二年改朝歌縣為衛縣,仍置汲郡於縣治。延津,在縣西二十六里。《魏志》:“曹操遣于禁渡河,守延津”,即此地也。黑山,一雲墨山,在縣西北五十里。《九州島要記》云:“墨子昔居此山,采茯苓餌,五百歲或老或少。”又《魏志》:“漢靈帝中平二年,黑山賊於毒、白繞、眭固等十萬餘眾,以掠魏郡,號黑山賊。”方山。《水經注》云:“方山在衛縣西,以山四方,故曰方山。”蘇門山,在縣西八十一里,蘇門山一曰蘇嶺,俗名五岩山。《魏氏春秋》云:“阮籍見孫登長嘯,有鳳凰集登所隠之處,故號登為蘇門先生。”朝陽山,在縣西南四十里。同山,在縣東一十九里。倉山,在縣西五十里,西與倉泉水相接。錫盆水,一名盆水,一名錫水,源出縣西北四十里石坎下,灣屈似盆、其味如醴,故名錫盆。其水流可百餘步,北岸有盤石架空,南枕盆水,歴盤石之下,東流。其盤北連高阜,雖亢陽,石常潤激,每時雨開霽,輕津散垂,滴盆水,泠泠可聽,經旬方絕,俗呼此石為漏天桶,自此東流五十餘步,有飛泉出於南岸,縣注盆水,又謂小瀑布,俗謂之北流泉焉。卷水。《水經注》云:“卷水出衛郡朝歌。”白溝。《冀州圖》云:“白溝起在衛縣南,出大河,北入魏郡。”淇口水,出共山東,至今縣西里許過,又南流二十三里,與清水合,入河,謂之淇水口。又《北征道里記》 “枋頭城,故虞國之險,淇水經其後,清水經其前”是。枋頭城。《冀州圖》雲 “枋頭城以險,南去河八里,對酸棗棘津”是也。即漢建安中,曹操於淇水口下大枋木以成堰,遏淇水東入白溝,以通漕運,故時人號其處為枋頭。晉太和四年,大將軍桓溫北伐慕容暐,時天旱,水道不通,乃鑿巨野三百餘里,以通舟運,自清水入河。暐將慕容垂率眾八萬來據,溫大破之,遂至枋頭。會軍糧竭盡焚,舟步退,垂以八千騎追之,溫戰敗於襄邑,亦謂此也。後苻氏克鄴,改枋頭為永昌縣。《十六國春秋》云:“晉劉牢之救苻丕,慕容垂帥師至枋頭以拒之。知晉軍盛,乃退。”後魏甞移汲郡理此。鹿台,在縣西二十里。《帝王世紀》云:“紂造,飾以美玉,七年乃成,大三里,高千仞。余址宛然在城內,即紂自投火處。”《紀年》曰:“武王擒紂於南單之台,蓋鹿台之異名耳。”苑城,在縣北四十里,有沙丘台,俗稱妲己台。又東二里,南臨淇水,有上宮台。《詩》云:“要我於上宮。”即此也。頓丘縣。在今縣西北二里,即古頓丘。今置通靈觀。永昌故城。隋初置永昌縣,大業中廢。故城在今縣之西。朝歌故城,在今縣西二十二里,紂之所都。漢以為縣,後魏移朝歌於今衛縣之東一里,此城因廢。糟丘酒池。《冀州圖》云:“在朝歌南一里,土人依約識之”。陽河水。在縣西北平地,即紂斮朝涉之脛處也。

宋史

志第三十九地理二
河北路。舊分東、西兩路,後並為一路。熙寧六年,再分為兩路。
濬州,平川軍節度。本通利軍。端拱元年,以滑州黎陽縣為軍。天聖元年,改通利為安利。四年,以衛州衛縣隸軍。熙寧三年廢為縣,隸衛州。元祐元年復為軍。政和五年升為州,號浚川軍節度,改今額。崇寧戶三千一百七十六,口三千二百二。縣二:衛,上。熙寧六年,廢為鎮入黎陽。後復。

金史

金史 卷二十五 志第六 地理中
濬州(中)縣二
黎陽縣:有大伾山、枉人山。
衛縣:有蘇門山、鹿台、糟丘酒池、枋頭城。鎮二,衛橋、淇門。

元史

卷五十八 志第十地理一
中書省
衛輝路
淇州,下。唐、宋、金並為衛縣之域,曰鹿台鄉。元憲宗五年,以大名、彰德、衛輝籍余之民,立為淇州,因又置縣曰臨淇,為倚郭。中統元年,隸大名路宣撫司。至元三年,立衛輝路,以州隸之,而臨淇縣省。

大清一統志

大清一統志卷一百五十八
衛輝府
淇縣【在府北五十里東西距四十五里南北距四十五里東至濬縣界十五里西至輝縣界三十里南至汲縣界二十里北至濬縣界二十五里東南至延津縣界七十里西南至輝縣界五十里東北至濬縣界三十里西北至彰徳府林縣治一百八十里殷沫邑周初為衛國春秋屬晉為朝歌邑漢置朝歌縣屬河內郡後漢建安十七年屬魏郡三國魏置朝歌郡尋廢晉屬汲郡劉宋仍屬河內郡後魏廢東魏復置又析置臨淇縣屬林慮郡隋大業初改曰衛縣移汲郡來治唐武徳初為衛州治貞觀元年仍移州治汲以縣屬五代因之宋天聖四年屬宋安利軍熙寧六年廢入黎陽元祐初復置屬濬州金因之元憲宗五年改置淇州又置臨淇路為倚郭中統元年屬大名路至元三年屬衛輝路省臨淇縣入州明洪武初廢州為淇縣屬衛輝府本朝因之】

讀史方輿紀要

卷十六
北直七
衛縣城,縣西五十里。古朝歌也。殷武乙所都,紂因之。亦曰氵未邑。周武王滅殷,封其弟康叔於此。後屬於晉。《左傳》襄二十三年,齊伐晉,取朝歌。又定十三年,晉荀寅、士吉射入於朝歌以畔。戰國屬魏。秦始皇六年,伐魏,取朝歌。項羽立司馬邛為殷王,都此。漢置朝歌縣,屬河內郡。後漢因之。永初四年,朝歌賊寧季等作亂,使虞詡為朝歌長,遂平之。三國魏置朝歌郡。晉改屬汲郡。永康二年,成都王穎舉兵於鄴,討趙王倫,前鋒至朝歌,遠近回響。太安二年,穎復舉兵內向,屯於朝歌。明年,幽州都督王浚入鄴,遣兵追穎至朝歌,不及而返。後魏仍屬汲郡。東魏為汲郡治。後周置衛州治此,兼置修武郡。隋初,郡廢,仍為衛州治。大業初,改州為汲郡,復改朝歌曰衛縣,仍為郡治。唐初亦為衛州治。貞觀初,州移治汲縣,縣仍屬衛州。宋初因之。天聖四年,改屬安利軍。熙寧六年,廢為鎮,屬黎陽縣。元祐初,復置,仍屬通利軍。金屬濬州。元廢。杜佑曰:縣西二十五里有古朝歌城。劉句曰:紂所都朝歌城在縣西。《郡志》:古朝歌城在縣北二十里,漢朝歌城在縣西五十里。似誤。今亦見河南淇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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