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駕儀仗

行駕儀仗,儀衛名。順治三年(1646) 定製,皇帝儀仗設有大駕鹵簿、行駕儀仗及行幸儀仗。凡皇帝車駕出入宮殿, 執事人等於馬上排列。

其制,設銷金九龍傘十、銷金龍纛十,銷金龍小旗十,雙龍傘十,金鉞、星、御仗、吾仗、立瓜、臥瓜各四。乾隆十三年(1748)厘定儀仗之制,改行駕儀仗為鑾駕鹵簿,行駕儀仗之制乃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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