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類事業單位

行政執行類事業單位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受政府委託承擔具體行政行為的單位。主要包括各類監督、稽查機構等。此類事業單位只允許政府主辦,經費來源完全靠財政撥款,有執法收費的單位要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經費管理形式,嚴禁收支掛鈎,行政性收費和罰沒收入要全額上繳財政,人員經費和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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