螢火蟲(商標)

螢火蟲(商標)

廈門市東林電子有限公司成立於1995年2月,公司已註冊“FIREFLY”、“螢火蟲”、“東林”等十幾種文字或圖形商標,並建立了全方位品牌戰略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螢火蟲
  • 外文名:Firefly
  • 性質:商標
  • 隸屬廈門市東林電子有限公司
  • 公司成立時間:1995年2月
廈門市東林電子有限公司成立於1995年2月,公司已註冊“FIREFLY”、“螢火蟲”、“東林”等十幾種文字或圖形商標,並建立了全方位品牌戰略規劃。
在國內市場上,公司是沃爾瑪、麥德龍家樂福好又多等大型零售超市集團的主流供應商,走進了全球630多家超市,形成了以大型連鎖零售超市為平台的銷售網路,占領超市主流消費市場。經過多年的推廣,“螢火蟲”品牌產品已獲得消費者的廣泛認同,因此也先後榮獲“國家質量免檢產品”、“中國照明行業十大知名品牌”、“中國著名暢銷品牌”、“福建省名牌產品”和“福建省著名商標”“廈門市重點出口企業”、“廈門市著名商標”、“廈門市消費者最喜愛的十大創意商標”等榮譽稱號。
在當今世界能源緊缺的情況下,東林電子公司不斷致力於開發更環保、更高效、更節能的新光源產品,造福於社會。同時,一如既往地保持技術創新優勢,發揚獨特而勇於開拓市場的精神,不斷創新地開發生產出市場所需的產品,以推動企業持續發展。
商標糾紛案始末
一年前,民營企業廈門東林電子公司的"螢火蟲"商標被跨國公司西門子歐司朗公司在歐洲18個國家搶注,東林公司憤而向德國專利商標局提出撤銷西門子歐司朗該註冊商標的請求;6月2日,兩家公司簽定和解協定,東林公司零費用享有"螢火蟲"商標(照明類)所有權--
6月2日,德國慕尼黑,廈門東林電子公司董事長賈強與西門子歐司朗公司的代表鑑定協定:東林電子在商標註冊的第11類產品(照明類)上擁有和使用螢火蟲(firefly)商標;西門子歐司朗在第9類產品(電子元器件類)上擁有和使用firefly的商標;雙方互不支付任何費用。至此,長達一年之久的引起多方關注的"螢火蟲"商標糾紛案塵埃落定
這一結果是在中國商務部與歐盟的協調下取得的。賈強對這一結局表示滿意。他對記者說:"這是一個雙贏的最佳結果。"
"螢火蟲"歐洲遭搶注
東林公司是廈門市著名的節能燈企業,其費盡8年心血精心培育的原創品牌"螢火蟲"被評為中國照明行業十大知名品牌和中國著名暢銷品牌,並"飛"到波蘭、菲律賓等22個國家。
2004年5月,東林公司總部接到波蘭經銷商報告,稱他們在德國市場推銷"螢火蟲"節能燈時遭拒。壞訊息接踵而至,"螢火蟲"被德國、英國、法國、西班牙等國拒絕,理由是一致的,即這一品牌在這些國家已經被註冊。
東林公司立即進行了查詢,結果令人震驚,原來是西門子歐司朗公司搶先一步在歐洲18個國家都註冊了"螢火蟲"品牌。
西門子歐司朗可謂是東林公司在反傾銷大戰中的老對手了。作為歐洲主要的節能燈生產廠家,早在2000年5月,西門子歐司朗就向歐盟提出了針對中國節能燈行業的反傾銷訴訟。在被列名的20家中國節能燈廠家中就有東林公司。2001年6月,歐盟做出反傾銷終裁,中國的節能燈產品被課以增加66.1%的高額反傾銷關稅
2002年10月,西門子歐司朗又以歐盟裁決未能保護歐盟的同類企業為由提出複審,要求加重反傾銷稅的額度。在被列名的10家中國節能燈廠家中,東林電子再次名列其中。當時,10家中國企業中僅有東林公司一家積極應訴,東林公司也因此成為中國第一家應對國外反傾銷調查的民營企業,被媒體形容為"孤軍奮戰的螢火蟲"。2003年10月,西門子歐司朗無條件撤訴。
發現"螢火蟲"商標被搶注後,賈強馬上飛到德國展開市場調查,結果在德國所有有名的大商場均未看到西門子歐司朗打firefly 牌子的節能燈產品,同時他注意到,西門子歐司朗在德國申請註冊"螢火蟲"商標的時間,正好與歐盟做出對中國節能燈產品課以高額反傾銷關稅的終裁同步。據此判斷這很可能是惡意搶注
冒風險奮起反搶注
"螢火蟲"商標被搶注對東林公司來說是災難性的。這家公司2003年出口的節能燈中,有一半產品貼有"螢火蟲"商標,如果任由西門子歐司朗把持歐洲18個國家的"螢火蟲"商標權,意味著東林公司的節能燈不能進入這些市場,否則將被控侵犯商標權。不僅如此,東林公司到世界各地設廠,全面進軍全球節能燈市場的戰略也將成為泡影。但要打官司也有很大的風險,一旦敗訴,東林公司將支付200萬歐元的訴訟費,這對東林公司來說也是滅頂之災。
東林公司選擇了奮起抗爭。賈強說:"不吭聲是絕對不可能的,我們一定要拿回自己的品牌。"
2004年6月,當時在德國的賈強就向西門子歐司朗提出談判的要求,但對方未予理睬。
8月,東林公司依據德國商標法相關規定,向德國專利商標局提出對西門子歐司朗公司註冊"Firefly(螢火蟲)"商標合法性的質疑,正式提出撤銷該註冊商標的請求。這一申請被正式受理。
稍後幾天,東林公司在廈門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媒體公布了"螢火蟲"商標被搶注的訊息。
據當時媒體報導,東林公司的代理律師認為,東林公司對該品牌的使用擁有在先權,西門子歐司朗註冊在後,並在搶注"螢火蟲"商標後長期擱置不用。種種跡象表明,西門子歐司朗在歐洲註冊"螢火蟲"商標顯然是一種惡意搶注行為,目的在於阻止中國企業生產的節能燈產品進入歐州市場。律師指出,"西門子歐司朗以表面合法的形式阻礙商品流動,其搶注行為涉嫌違反歐盟競爭法關於自由市場的規定" 。
8月17日,西門子(中國)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對東林公司的指責予以否認。這位負責人轉述歐司朗公司的意見說,歐司朗當初註冊這一商標的目的在於保護該公司的發光二極體產品,該產品屬商標註冊中的第9類(電子元器件類)產品。依據德國商標法,企業註冊商標可同時涵括三大類產品,因此,歐司朗同時也註冊了第11類產品即照明產品。
"歐司朗正在使用Firefly(螢火蟲)這一商標銷售一種發光二極體產品。" 這位負責人強調說,但她並未針對東林公司的指責說明歐司朗是否在燈具類產品中使用了這一商標。
東林公司隨即作出針鋒相對的反駁:"即使歐司朗在第9類的發光二極體產品中使用了這個商標,但並不證明它在第11類的照明類產品中也使用了這個商標。按德國商標法規定,如果商標擱置不使用超過一定期限將被自動取消。"
2004年12月,東林公司通過中國商務部向德國聯邦經濟和勞動部提交了關於搶注"螢火蟲"品牌的備忘錄。東林公司表示,如果官方斡旋無法取得進展,公司將正式向德國法院起訴西門子歐司朗。"如果靜靜地等待德國商標局的裁決,可能要半年甚至一年的時間。"賈強說。
2005年6月2日,在中國商務部與歐盟的斡旋下,東林公司終於得到了與西門子歐司朗談判的機會,最終簽定了和解協定。
信心源自政府的支持
近日,記者從國家權威部門獲知東林公司與西門子歐司朗簽定和解協定的訊息後採訪了賈強,他對"螢火蟲"商標糾紛案的過程進行了反思。
為什麼東林公司沒有在歐洲註冊"螢火蟲"商標,而被西門子歐司朗搶注了呢?賈強說:"全世界那么多國家,東林公司如要一一註冊,確有精力和費用上的困難。但現在看來,公司當初想節約費用是很危險的想法。"
"在整個事件中,東林公司的管理團隊沒有一個人退縮,都表示即使付出最大的代價也要奪回商標權,他們的態度給了我勇氣。但我現在最要感謝的是政府,是政府的支持給了我信心。"賈強充滿感情地說。他列舉了這方面的許多事實:"起初,國家商務部的官員得知訊息後,主動給我打電話了解情況,表示關注。之後,又幫助請來專家召開專題研討會,使我從理論上武裝了自己。最後又出面與德國官方和歐盟方面協調,促成了和解協定的簽定。廈門市一向重視企業保護智慧財產權和應對貿易壁壘工作,專門成立了"反傾銷諮詢中心",又建立了"反傾銷應訴基金",給予應訴國外反傾銷案件的企業以支持。應該說,廈門市在支持企業應對反傾銷、保護智慧財產權方面營造了很好的大環境,廈華電子在美國的反傾銷官司打得那么成功,與此有很大關係。在'螢火蟲'商標案中,廈門市貿發局、經發局以及工商局在政策、法律方面給了我許多指點和建議,使我受益匪淺。我感覺,我國各級政府在支持企業應對國際貿易壁壘、保護企業合法權益方面的力度在日益加大。"
賈強深有體會地說,很多中國企業在走出國門時,都曾遭遇反傾銷、商標被搶注這類事件,但只有極少數企業積極應對,用法律手段解決爭議。這裡面固然有許多客觀原因,但企業作為市場的主體,必須自身挺直腰桿,增強勇氣,才能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中國的同行企業必須團結一致,抗擊國際貿易壁壘,才能保護共同的利益。這方面,溫州的打火機行業成功應訴反傾銷案,給我們樹立了很好的榜樣,我國的其他行業應該好好向他們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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