虢州司戶韓府君墓志銘

《虢州司戶韓府君墓志銘》是唐代韓愈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虢州司戶韓府君墓志銘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韓愈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虢州司戶韓府君墓志銘
安定桓王五世孫睿素,為桂州長史,化行南方。有子四人,最秀曰紳卿。文而能官,嘗為揚州靈事參軍,事故宰相崔圓。圓狎愛州民丁某,至顧省其家。後大衙會日,司錄君趨以前,大言曰:“請舉公過!公與小民狎,至至其家,害於政。”圓驚謝曰:“錄事言是,圓實過。”乃自署罰五十萬錢。由是遷涇陽令,破豪家水碾,利民田頃凡百萬。君諱岌,桂州君之孫,司錄君之子,亦以能官名。少而奇,壯而強,老而通。以元和元年六月十四日卒,年五十七。娶京兆田氏女。男曰家,女曰門、曰都,皆幼。初君樂虢之土田山水,求掾其州,去官,猶家之。既卒,因以其年九月某日葬州北十里崔長史墓西。銘曰:
凡兆於茲,惟其家之財。蓋歸有時。

作者簡介

韓愈(768年—824年),字退之,河南南陽(今河南孟州)人,唐代文學家、哲學家。因其常據郡望自稱昌黎韓愈,故後世稱之為韓昌黎;卒後謚“文”,世稱韓文公。貞元八年(792年)進士及第,先後為節度使推官、監察御史,德宗末因上疏時政之弊而被貶。唐憲宗時曾任國子博士、史館修撰、中書舍人等職。元和十四年(819年)因諫阻憲宗奉迎佛骨被貶為潮州刺史。穆宗時歷任國子祭酒、兵部侍郎、吏部侍郎、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在政治上反對藩鎮割據,在文學上主張文以載道,其散文位居唐宋八大家之首,與柳宗元同為唐代古文運動的倡導者,並稱“韓柳”。詩與孟郊並稱“韓孟”。其詩力求新奇,有時流於險怪,對宋詩影響頗大。有《昌黎先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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