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家(學術概念)

藝術家(學術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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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家杜平在自己的著作《在藝術邊界漫步》中對藝術家的定義:對藝術性進行深入研究和運用,並通過生成新的結果,來承繼、呈現和放大藝術性的專門人員就是藝術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藝術家
  • 外文名:artist
  • 別名:自由想像的啟動師、疲憊思想的按摩師、苦難靈魂的麻醉師 
與藝術的關係,藝術家類型,藝術家倫理道德,藝術家能力素質,藝術家的超能力,

與藝術的關係

好不容易接觸到了“藝術是自由想像力對自由想像力的激發,沒有這種激發便不是藝術”這一“法寶”,仿佛判斷什麼是藝術就易如反掌了。但在實際操作中會發現,這一概念對應的只能是藝術作品,而不是一個叫“藝術”的實體東西。所以才會有E·H·貢布里希(sir E.H.Gombrich)在《藝術的故事》開篇的這句:“沒有藝術這種東西,只有藝術家而已”。
但是就此會引出“沒有藝術哪來的藝術家”這個問題,對於一個藝術夢的終身追求者來說,像因停電沒有完成家庭作業的小學生一樣,寢食難安吧。
或許,人們更應該坦然地接受藝術判斷的模糊性,以是否“激發”來判斷是否是藝術的兩個對應方向,而不是以某一個數值判斷;同時又因為無法將藝術對應到某一實體的東西上,人們可以把藝術理解為類似於物質的物理或化學屬性一樣的屬性,事物的人文屬性:藝術性。
這樣,既解決了藝術判斷的問題:藝術是自由想像力對自由想像力的激發,激發得越徹底,藝術性就越強,對應的結果就越能夠稱之為藝術作品。又解決了“沒藝術哪來的藝術家”這個邏輯鏈條缺一環的問題:對藝術性進行深入研究和運用,並通過生成新的結果,來承繼、呈現和放大藝術性的專門人員就是藝術家。

藝術家類型

如果要將當代藝術家人為地劃分類型的話,標準不是技法、流派,甚至其所歸屬的系統,而應該以藝術與世界互動的方式為標準。因為“用藝術與世界互動的方式”更多地決定於社會的“人”,而不是億萬年來就已經存在的、生物意義的生命個體的“人”。
如此,大致可以嘗試分類為四種藝術家,分別對應於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
1.攤販型
不管是靠練就的一手好活,在相對固定銷售渠道取利生存;還是靠被世俗認可的嫻熟和高超技巧吸引顧客,都是通過練好技術活,滋潤地生活或奔走在滋潤的路上。這更應該是一種職業吧。在這類人心中也許並不關心什麼是藝術,更不會關心什麼藝術的邊界,但是面對“客戶”的時候他們一定會張口閉口地談到藝術。
2.進仕型
這一類的所謂創作基本立足於迎合,在主流意識形態中滿身泥濘地摸爬滾打,憑一技傍身、眼觀六路、揮毫八方,成功地在某一體系走向高處。通過體制活動反覆確認自己紅頂藝術家身份,世俗世界對其趨之若鶩。這應該算是一種成功吧。
3.園丁型
這一型的藝術家又分為兩種,第一種是對藝術形式進行顛覆性的探索和實驗,讓作品的鮮明藝術語言和醒目的識別系統自由而生猛地成長,並培育出屬於自己審美趣味的花園。第二種是更重視繪畫的思想力量,以繪畫表達生活的感受,生命的體悟。他們能夠保持藝術家的獨立性和批判性,讓自己的花園香味濃烈,從而對社會發生作用或試圖發生作用。
4.道仙型
通過藝術體悟天地萬物、人世輪迴。有趣的是這種道仙型藝術家在藝術圈子內反而顯得特別多。其標配就是:津津有味的茶道、飄飄欲仙的須髯、油光鋥亮的手串、古色古香的家居、游離人世的繪畫。他們絕大多數經過時間的淘洗,只能墜為無人知曉的塵埃。而這一類型的正主,則是一不小心就光耀萬世的傢伙,比如朱耷。藝術的邊界對於他們沒有任何規範性,他們走到哪裡,哪裡就是邊界。

藝術家倫理道德

在古代中國,早在《荀子·樂論》中就提出了“美善相樂”,人們把它理解為“藝術倫理的核心原則就是藝之技的美和藝之道的善”。在近代西方,西美爾(Georg Simmel)強調:“只有上帝和藝術才是確定屬於人們靈魂的,因為人們相信上帝,人們欣賞藝術”這是人們把藝術平齊到信仰的高度來看待,正是對藝術在哲理上的“真”的期待。
一般來說要研究藝術倫理,從藝術家倫理、藝術體制倫理、藝術鑑賞倫理、藝術作品倫理四方面入手,可基本形成閉環。這裡,僅僅就藝術家之倫理的“道之善、技之美、哲之真”來探討藝術家之倫理。
藝術家(學術概念)
藝術家之倫理導圖

藝術家能力素質

一個真正意義上的藝術家會有極度自尊心,對自己是有嚴格要求的,他會從以下四個方面不遺餘力地完善提升自己,這四方面的能力素質也一定程度上決定了一個藝術家的含“藝”量。
藝術家(學術概念)
藝術家基本能力素質導圖

藝術家的超能力

對藝術家超能力進行研究,這並不是說藝術家有什麼特別的特殊性,實際上是因為每一個生命個體都可能存在一定的超能力,這裡只是研究藝術方面的超能力而已。這種存在的可能性足以激勵人們努力去喚醒它。
藝術家(學術概念)
藝術家超能力結構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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