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洪(台州市財政局原四級調研員)

蔣洪,男,漢族,1972年3月生,在職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曾任台州市財政局四級調研員。

2021年9月,蔣洪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9月24日,台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蔣洪作出逮捕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蔣洪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72年3月
  • 性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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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臨海市府辦副主任,臨海市委辦副主任、政策研究室主任,臨海市桃渚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台州市財政(地稅)局辦公室主任、行政審批處處長,台州市金融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台州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台州市財政局四級調研員。

人物事件

雙開處分

2021年9月,經中共台州市委批准,台州市紀委市監委對台州市財政局四級調研員蔣洪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蔣洪理想信念坍塌,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並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並違規報銷個人費用;組織觀念淡漠,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廉潔意識缺失,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獲取利益;違反生活紀律;貪慾膨脹,喪失底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手中的權力為他人在企業融資、基金管理、投資入股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蔣洪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台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台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蔣洪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依法逮捕

2021年9月24日,台州市財政局原四級調研員蔣洪涉嫌受賄一案,由台州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台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蔣洪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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