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勞役租

蒙古勞役租,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領主繳納的一種賦稅。在蒙古地區,封建領主對其領地的牧場和牧地享有支配權,除優先占有水草豐饒的最好牧場,供自己飼養放牧外,將其餘牧場分給所屬阿拉特使用,阿拉特除按規定向領主繳納一定畜產品和各種賦稅外、還要服徭役。勞役租是其主要形式之一。蒙古封建領主直接占有屬民剩餘勞動,強制屬民無償地為領主完成各種勞役,如看管牲畜、放牧、接羔、剪毛、加工皮張、製作毛氈、乳食品、建造蒙古包、供給日常燃料等;並承擔驛站的各種勞役。這是一種強制的義務勞動,是超經濟的剝削。屬民處於半奴隸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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