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人民共和國國旗

蒙古人民共和國國旗是指1940年採用。從左到右由紅、藍、紅三個相等的垂直長方形組成。靠近旗桿側的紅色部分有一組黃色圖案,上部為五角星,星下為火、太陽、月亮、三角形、長方形等黃色圖案和符號。

紅色象徵快樂和勝利,藍色象徵忠於祖國,黃色圖案是民族獨立、自由的象徵,其中星、火、太陽、月亮等形象表示祝人民世世代代興隆永生;三角形、長方形圖案象徵人民聰明、正直和忠於職守;兩個魚形圖案表示人民的勇敢和警惕性(取魚晝夜不閉眼,時刻注視周圍之意);兩個垂直長方形表示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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