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敦逸

董敦逸

董敦逸(1031-1101年),字夢授,江西樂安縣牛田流坑村人。先後任工部侍郎、翰林學士兼侍講,元佑六年(1091)任監察御史。紹聖三年(1096)審“瑤華秘獄”案,申述孟後之冤,被貶為知興國軍。

宋徽宗繼位,出使契丹,揭發蔡京奸黨行為。被貶江州知府,真相大白後,徽宗再授其為戶部侍郎、御史大夫。

基本介紹

  • 本名:董敦逸
  • 字號:字夢授
  • 出生時間:1031年
  • 去世時間:1101年
  • 籍貫:江西樂安縣牛田流坑村
  • 職務:工部侍郎、翰林學士兼侍講
人物生平,現存詩作,

人物生平

董敦逸,少年時代在父親嚴格管教下,刻苦學習,立有大志。曾作名志詩“魚蝦釣得亦零星,徒費偏舟盡日橫。正如卷綸垂大餌,只令滄海有長鯨”。宋嘉祐八年(1063)與其兄董乾粹同中進士。初任監隆興(今南昌)鹽倉、臨江軍(今樟樹)都務、象州(今屬廣西)司法參軍、連州(今廣西連縣)司理參軍、調穰縣(今河南鄧縣)知縣。
時值提舉徵調民夫修堤築壩,董敦逸經調查,這是一項勞民傷財,得不償失的工程,遂向上報告,解除了十六萬民工勞役之苦,使三千六百頃農田免遭淹沒,百姓感激不盡。不久,調知弋陽縣,遣返寶豐銅礦數百民工回家,免遭銅蝕侵體致死。
接著調任舒州(今安徽潛山)通判、梓州路(今四川三合縣)轉運判官、淮安(今屬江蘇)安撫使、南海寬血阝殿院,入朝為史館集英殿修撰、中書舍人、工部侍郎、翰林學士兼侍講,未幾,出使廣西漕務。
元祐六年(1091),被提升為監察御史。時值“黨爭”甚烈,因彈劾蘇軾而被貶為湖北運判,改知臨江軍。紹聖元年(1094),蘇軾蘇轍遭貶,董敦逸調任原職,改工部員外郎,遷殿中侍御史、左司諫、侍御史。此時,董敦逸鬍鬚已白,哲宗稱其為“白須御史”。紹聖三年,哲宗命其審理一宗皇宮內部爭權案件。
他了解到哲宗不喜孟後,所寵愛妃劉婕妤,有意誣陷孟後。董敦逸出於正義,冒著遭貶丟官的風險,毅然上書懇切陳言,實事求是為孟後申述其冤。哲宗震怒,加上蔡卞、蔡京等從旁誹謗,欲將董敦逸治以重罪,幸得章惇、曾布等為之申辯,得以從輕發落。紹聖四年,借他事將其出知興國軍(今湖北陽新)。孟後因董敦逸秉公剖冤而從輕廢貶於瑤華宮,史稱“瑤華秘獄”。
元符三年(1100),徽宗立,復召孟後為元祐皇后,尊為隆裕太后。董敦逸加直龍圖閣,知荊南(今湖北江陵)。不久召為左諫議大夫,奉命出使遼國,賀遼主生辰。遼主要其行下臣之禮,董敦逸執禮不屈,遼主惱怒將其幽禁,並令其無燈夜讀“皇陵碑”。他藉助螢光誦熟,第二天背誦如流,遼主以為有神靈相助,不敢加害,反賜貂裘送他回國。
歸國後,他極力揭發蔡卞、蔡京等奸黨罪行,卻被誣以忤旨,降職貶為江州(今九江)知州。後徽宗憶起這位“白須御史”,調回京為戶部侍郎,加御史大夫,封長清開國男,食邑三百戶。不久,他以年老病弱乞歸而終。建中靖國元年(1101)卒,終年70歲。

現存詩作

鬱江清徹底,十里郡城南。
明志詩
魚蝦釣得亦零星,徒費偏舟盡日橫。正如卷綸垂大餌,只令滄海有長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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