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思凝

董思凝(1663—1723),字養齋,號石帆,山東平原人,董訥次子。年12即能作七言古詩,康熙戊辰(1688)進士,初授內閣中書,與修《大清律》,遷刑部主事,晉吏部文選司郎中,署湖廣提學道金事,官至口北道參議。有《海棠巢小草》、《淮行草》。

基本介紹

  • 本名:董思凝
  • 字號:字養齋
    號石帆
  • 所處時代:清朝
  • 出生時間:1663年
  • 去世時間:1723年
生平,軼事,

生平

12歲就能作七言詩。康熙二十七年(1688)進士,候選中書,參與編寫《大清律》;書成,歷任吏部稽勛、驗封、文選三司郎中;康熙三十五年(1696),以驗封司員外郎,主持雲南鄉試,以最能“得人”聞名朝野。康熙四十年(1701),由於政績突出正醞釀升遷時,而其父董訥病死在高家堰的治河寓所,董思凝只得扶柩歸里,開始為父守制。康熙四十八年(1709)曾奉命視學三楚,臨行前受到皇帝的親切安慰,“爾居官好,朕所深悉,前去做好官”。他到達湖北後,當地的士子歡欣鼓舞,傳前此雲南董夫子今來吾楚督學矣。三年後的康熙五十一年(1712),歲末考評,他名列湖北籍官員的第一名。得旨加一等,遇就近缺出,即行補用。康熙六十一年(1722)冬,因口北道缺,便授直隸口北道尹;最後官至山西布政使司參議。
董思凝在編律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對銓選的規章、制度、條例等,加以斟酌修改,處處慎重推敲,力求內容詳備準確。在出任湖廣提學僉事期間,因考核成績優異晉級一等。在擔任口北道尹時,針對宣鎮兵餉從道庫中領取時,要被庫官剋扣零頭的陋規,董思凝力主加以糾正。當時口北一帶兵民多以開採煤窯為主要經濟來源,而煤窯又長期被旗人占為己有,沒人敢管。董思凝將詳情上奏,請求永遠禁止,受到當地軍民的長期擁戴。若干年後,董思凝的次子董元度,曾到過宣化,那裡的父老鄉親還有追述煤窯事而潸然落淚者。

軼事

董思凝是朝野上下有名的孝子。在母親患病時,親自熬湯嘗藥,早晚不離母親病榻,多次親手摳下母親的宿便,其父董訥曾手書“真孝子”三字給他。同時,董思凝還是一位家鄉觀念厚重的豁達之士,史籍有董思凝捐谷在平原縣城南關三義廟辦義學的記載。平原境內為他立有“天官坊”和“學憲坊”。董思凝死後,葬於腰站鎮郭北口村南1里處。著有《養齋集》、《海棠巢詩集》、《淮草行》、《滇行草》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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