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引進

著作權引進

著作權引進是指將外國所創作、生產或加工的著作權商品(包括外國擁有的著作權服務)購買後輸入本國市場的著作權貿易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著作權引進
  • 性質:著作權貿易活動
  • 原則:著作權來源的多元性
  • 程式:獲取版權資訊
原則,程式,獲取途徑,

原則

在著作權引進的過程中應堅持以下原則。
(一)著作權來源的多元性
對著作權引進機構來說,在著作權引進的過程中要充分利用各國的不同資源。在著作權引進的來源上,不能僅僅局限於少數幾個國家,而要開拓視野,確保著作權來源的多元性。這樣才能使我國的讀者接觸到世界上各個國家、各個民族的文化作品,不僅可以豐富國民的文化生活,還可以避免外來文化對我國精神、文化領域的控制。當然,無論從哪個國家引進著作權作品,都應堅持擇優引進的原則,要看其價格是否合理,內容是否進步,是否有利於我國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
(二)著作權引進方式的多元性
在我國的著作權引進貿易中,存在著多種貿易方式。著作權引進方式的多樣性,能夠確保我國不同的出版機構可以根據自身的經濟實力、出版特點等因素,選擇適合自己的貿易方式,以保證每種貿易方式都能為適合使用的出版機構帶來最大的經濟效益。同時,由於任何一種貿易方式都存在著一定的缺點,因此,整個貿易體系所使用的貿易方式具有多樣性,就能確保不會因為一種貿易方式的缺陷,而導致整個系統的非正常運行。
(三)正確地選擇所要引進的著作權作品
在選擇引進的著作權作品時,不僅要考慮著作權內容的先進性,還應考慮所引進著作權作品的兼容性。在著作權引進之前,出版機構要對自己所面對的消費市場進行充分的市場區隔,根據市場需求,來選擇引進的著作權作品。同時,還要充分考慮引進的著作權作品中所包含的文化信息是否能為目標市場的消費者所接受和喜愛,能否在豐富大眾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時,促進我國民族文化的發展。
(四)著作權引進方應量力而行
國內各出版機構在引進著作權的時候應根據自身出版社的經濟實力,量力而行。引進著作權需要花費大量外匯,尤其是引進暢銷書著作權,當國內多家出版機構共同爭取某一圖書著作權時,該圖書的著作權費用往往會水漲船高,大大超出其實際價值,這就會為著作權引進方帶來巨大的經濟風險。如果出版機構強行引進超出自己經營能力範圍的圖書著作權,不僅會給自身企業帶來嚴重的經濟負擔,也會影響出版機構的品牌形象,更會造成出版資源的浪費。
(五)對引進著作權進行充分的經濟分析
出版機構要作好規劃,結合本機構自身的情況和未來發展目標,有針對性地引進圖書著作權。著作權引進的過程中要對引進的著作權進行充分的經濟分析,不僅要分析本機構的經濟效益,還要兼顧國家的經濟效益;不僅要考慮近期的經濟效益,更要考慮長期的經濟效益。同時,在保證經濟效益的同時,還要考慮其帶來的社會效益。

程式

為了保證著作權引進貿易的順利進行,需要有一套科學、合理的著作權引進程式。主要包括以下具體過程。
(一)獲取版權資訊
要引進適合的著作權作品,首先就必須擁有充足的信息來源。了解各國的出版情況,了解各出版機構和著作權人擁有著作權的情況,這些需要做大量細緻的工作。
(二)進行圖書選題論證
在收集版權資訊的同時,還要對版權資訊進行分析和鑑別,也就是選題論證。就某一個專題深入開發,使選題越做越深,形成規模和特色,這樣才會使出版社形成自身選題的品牌效應。通過選題論證,出版機構可以確定著作權引進的對象。
(三)確定著作權所有人
確定了要引進的圖書後,下一步就是要確定著作權所有人。在圖書著作權貿易中,一部作品的權利人往往不只是一個。除作者以外,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也可能成為作品的權利人。因此,確認作品的真正權利人是至關重要的。根據《世界著作權公約》的規定,成員國作者的作品,需要在圖書的著作權頁上標明著作權人姓名、出版者、印刷者的名稱和首次出版的時問。通常根據它就可以確定圖書的權利人,但是圖書著作權貿易中,非創作者是著作權權利人的現象是很普遍的,所以實踐中一定要注意這一點。
(四)向著作權所有人發出申請
在明確了著作權所有人,並對其著作權和商業信譽進行調查後,就可以對其發出申請。申請函中應包括以下內容:首先,要詢問對方該書的著作權是否可以授權,並索要樣書,樣書通常是免費的;然後,要明確向對方表示自己想要獲得的著作權的類型;第三,如果是首次與對方聯繫,需要向對方詳細介紹我方的情況,如果我方曾經和其他國外出版機構有過著作權貿易,應將相關情況作以簡單介紹。
(五)進行可行性分析
著作權所有者在收到我方申請,並明確著作權可以授權時,會給我方寄送樣書,並規定一個圖書著作權的選擇期限。期限通常為三個月,在這三個月中,我方要對引進該著作權的市場前景進行充分的預測,也就是做好著作權引進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分析要儘量準確,這樣可以避免決策失誤和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六)進行談判磋商
在確定可以引進著作權作品後,著作權貿易的雙方就需要對該作品著作權貿易中的涉及的具體事宜進行談判磋商。談判的過程就是雙方消除分歧、求同存異的過程。在談判中的一項重要事項就是要確定著作權引進的價格。談判雙方需要進行反覆磋商才能最終達成一致,談判後形成的就是契約。
(七)簽訂著作權引進契約
在上述程式完成後,著作權貿易的雙方需要簽訂正式的著作權貿易契約。該契約是雙方共同協商後達成的,在貿易的過程中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契約中的規定。
(八)履行契約
著作權貿易契約簽訂後,雙方應按照契約中的具體規定履行契約。在契約生效後,成為有效的法律檔案,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獲取途徑

著作權引進的信息獲取途徑有很多種,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
1.相關的外文報刊及書目
外文報刊是出版社引進版權資訊的重要來源,通過它我們可以更快、更直接地掌握國外出版與著作權貿易信息,這類報刊比如說有美國的《出版商周刊》,英國的《書商》雜誌,法國的《圖書周刊》,日本的《出版月報》,德國的《德國圖書報》等。另外,《紐約時報》、《泰晤士報》等報紙的書評版也是較為重要的外文出版資訊載體。此外,美、英、法、德、日等國每年出版的《在版圖書》也是值得參考的資料。目前,我國的出版社對這些外文報刊還缺少足夠的重視,這就使得原本已不充分的海外著作權貿易信息渠道更加顯得狹窄。
除了外文報刊之外,一些書目信息也應是出版社不可忽視的版權資訊源。比如中國圖書進出口總公司、中國教育圖書進出口總公司等從事原版圖書進出口貿易的公司提供的進口圖書出版信息較為全面,它們編髮的新書征訂目錄也應是我們暈要的著作權貿易信息參考資料。此外,國外出版社發行圖書時編制的新書目錄,以及由國外同行寄贈的書刊目錄,同樣是我們直接獲取圖書出版信息的較好渠道。就拿後者來說,它被某些業界人士認為是著作權貿易中的第一塊敲門磚,人民文學出版社的葉顯林當初就是在一本免費派送的書刊目錄上看到《哈利·波特》的信息,最後導致巨大成功的。
2.國際書展
在現代出版業中,連線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的直接形式就是國際書展、國際圖書博覽會以及現代網際網路技術。國際書展已演變為促進圖書市場全球化的主要形式。
著作權貿易歷來是國際書展的主要目的之一,而書展在現實中也已成為著作權貿易的重要場所。參加書展,我們不僅可以探測世界出版氣候、溝通出版信息、開發圖書貿易市場、了解出版界的最新行業動態以及預測國際出版趨勢,而且還可以獲得豐富的出版與著作權貿易信息。
參加書展是需要我們做出客觀的選擇的,因為國際書展幾乎已經遍及幾大洲,如著名的有美洲的美國書展(BookExpo America)、布宜諾斯艾利斯國際書展(Buenos Aires Feria Intemacional del Libro Buenos Aires),歐洲的法蘭克福書展(Frankfurt Book Fair)、萊比錫書展(Leipziger Buchmesse)、都靈圖書展(Turin-Fiera del Libro Torino),亞洲的北京國際圖書博覽會(Beijing Intemational Book Fair)、世界書展(World Book Fair)、吉隆坡國際書展(Kuala Lumpur International Book Fair),非洲的開羅國際書展(Cairo International Book Fair)等。各個書展的功能迥異,按交易形式主要可分為著作權國際書展和展銷型國際書展,前者以參展的出版商之間洽談著作權交易與合作出版業務為主,如法蘭克福國際書展;後者則是前來參展的出版商向書商、圖書館、公眾推銷圖書的圖書交易會,如美國書展。但這種分類標準也不是絕對的,事實上,很多國際書展都是著作權貿易與展銷兩者的統一體,如巴西聖保羅國際書展、阿根廷書展、波蘭書展等。這就需要我們在眾多書展前加以慎重的抉擇。
3.著作權代理機構
中外著作權代理機構是出版社獲得著作權貿易信息的又一個重要渠道。它們一般都掌握有一定作者和出版者的相關信息,甚至還經常擁有一些作品在某一地區授權的優先權。我國目前經國家著作權局批准成立的著作權代理機構現已達28家,它們一般可向國內外(包括我國港、澳、台地區)著作權人和作品的使用者提供有關著作權轉讓或著作權許可的諮詢服務,同時還向社會各界提供版權資訊、資料和法律諮詢服務等,比如遼寧著作權代理中心定期發布相關的著作權貿易信息,與之聯繫便可得到某本書的詳細信息及樣書,它還可根據要求,提供相應的版權資訊。
4.網路
網路作為一種信息溝通的工具,在出版界的著作權貿易中已經嶄露頭角。海外的重要出版公司大多都設立了自己的網站,通過他們的網站,我們可輕鬆地獲得相關的出版與著作權貿易信息。另外,上述的許多外文報刊也都部分或全部地將報刊的內容上網,通過它們的網路版來瀏覽獲得其中的版權資訊,要比查閱國內購買的種類不全且數量有限的紙質類資料快捷和方便得多。需要注意的是,網路版存在一個定期更新的問題,即它的數據更新可能很快,且一旦更新,就不能通過免費瀏覽的途徑來獲得,而是需要以用戶的身份來進入查閱,因此,及時跟蹤對於出版社而言是非常有必要的。
5.書評
在國外,書評被視為一種最有效的暢銷書行銷手段,據稱,美國書評至少可以使一種書多銷售2000本。美國的書評歷史悠久,已經有一百多年的歷史。不管是全國性還是地方性的報刊,大都擁有著專門的書評欄目,其中以《紐約時報書評》和《出版商周刊》為代表。以前者為例,1896年《紐約時報》“星期六書評版”刊載書評,創辦《紐約時報書評》。每年16位編輯選評2000本圖書,由於書評公正,所以在讀者中有較高威信,經其評論的圖書銷量往往直線上升,成為美國相當部分暢銷書的起飛基地。現在美國人已經養成了先看書評再買書、讀書的習慣。《紐約時報書評》挑選書籍很嚴格,主要選的是社會科學類的書籍,且面對的是廣大普通讀者,而非專業人士。據悉,它上面的文章決不參與炒作,主要是從文化、學術的高度對書籍進行評論,並介紹一些新的思想和學術動向,使讀者能挑選到好的書來閱讀。因此,我們認為,在著作權引進時,多注意參考一下國外的這些知名書評,對我們的引進是有著一定的參考、引導和借鑑價值的。
美國除了上述兩種影響最大的綜合性書評之外,還包括《華盛頓郵報圖書世界》、《芝加哥太陽時報》、《洛杉機時報書評》等。另外,純書評刊物《圖書目錄》和《選目》,以及其他的一些出版物如《時代》、《新聞周刊》、《美國新聞和世界報導》、《華爾街雜誌》和《人物》上的書評,都應是我們在引進著作權時可以多加留心、研究、參照的信息來源。
6.專家、學者的推薦
一些專家、學者經常出國進行學術訪問或參加國際性會議,他們在探討學術問題之餘,通常也會交流專業文獻出版方面的信息,互相推薦本專業的好書,並獲取一些圖書征訂單。此外,他們一般都很了解本學科的歷史、淵源、變遷、各國研究現狀、發展趨勢,以及本學科的學術帶頭人等,所以他們推薦的圖書是比較有價值的。據此,常與一些專家、學者聯繫,是我們獲取一些圖書版權資訊的重要的信息渠道。不過這條渠道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那就是他們所提供的版權資訊大多是有關學術方面的,因此,我們只應將它作為引進版權資訊的重要參考,而不把它作為主要的信息來源。
7.合作出版社的間接提供
與國外出版社成功合作的出版企業,有助於在國外其他出版社同行眼中形成良好的印象,這就有利於該社日後的著作權引進-丁作的開展。此外,在我們目前出版信息不足的狀況下,還可以通過我國港、台這兩座橋樑,間接取得國際暢銷書著作權。因此,通過曾直接合作的外國出版公司或通過曾合作過的港、台出版社問接獲得國外相關版權資訊,也足我們在著作權引進中有時會採用的一種信息渠道。
8.各種駐外機構
許多外國駐華機構中都有文化官員,他們對本國的文化、科技狀況都十分了解。此外,許多我國駐外使、領館或其他駐外機構的相關人員,對於當地的文化、科技狀況也很熟悉。通過他們,我們能獲得很多有用的信息,通過他們與外方聯繫,既便捷,又降低了我方的很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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