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縣縣衙

葉縣縣衙

葉縣縣衙始建於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是目前中國現存的古代衙署中惟一的明代縣衙建築。位於河南省葉縣東大街葉縣明代縣衙不僅規模宏大,氣勢雄偉,而且還是一座五品縣衙。縣衙坐北朝南,占地16848平方米。整座建築由中軸和東、西兩側副線上的41個單元、153間房屋組成。主體建築有大堂、二堂、三堂、獄房、廚院、知縣宅、大仙祠、虛受堂、思補齋等。2006年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016年12月,國家旅遊局4A級景區處理名單中,葉縣縣衙被警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葉縣縣衙
  • 外文名稱:Yexian County ya
  • 地理位置:中國華中
  • 氣候類型:溫帶季風氣候
  • 占地面積:16848平方米
  • 開放時間:08:00-17:30
  • 景點級別:國家AAA級景區
  • 門票價格:50元
  • 著名景點:知縣宅、大仙祠、後花園、思補齋
  • 始建時間:1369年
  • 縣衙地位: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 縣衙朝代:明代
  • 開放時間:1999年10月1日
  • 著名文物:編鐘、幽蘭賦
縣衙簡介,歷史沿革,建築格局,鎮衙之寶,戒石銘,文化內涵,修復情況,評價,爭議事件,

縣衙簡介

葉縣縣衙修復工程於1997年12月8日正式開工,至1999年10月1日主體部分對外開放。2001年7月,縣委、縣政府決定對縣衙東、西副線上的建築進行全面修復。經過一年多的緊張施工,共拆除縣衙周圍112家住戶的房屋310間;拆除單位樓房建築5幢;總拆遷面積近7000平方米;投入資金640萬元。整個修復工作嚴格按照修舊如舊的原則,較好地保留了明清風格。修復後的縣衙由大堂、二堂、三堂及所屬的東西班房、六科房和東西廂房以及監獄、廚院、知縣宅、西群房、虛受堂、思補齋、南北書屋、後花園、大仙祠等組成,共41個單元、153間房屋,是目前國內保存最完整的古代衙署。
葉縣縣衙後花園葉縣縣衙後花園
葉縣縣衙自1999年國慶節對外開放以來,共接待中外遊客10萬餘人,省、部級以上領導30多位。葉縣明代縣衙已經成為葉縣對外開放的重要視窗。為增加縣衙文化的內涵,提高觀賞價值,葉縣政府又把文物庫房搬遷到新落成的文物展廳內,從1000多件庫存文物中選出300多件精品進行展覽,其中有70多件文物為全國僅存的稀世珍寶。
2006年05月25日,葉縣縣衙作為明至清時期古建築,被國務院批准列入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單。榮獲國家AAA級旅遊景點稱號。

歷史沿革

據歷史資料記載,葉縣在歷史上雖設過漢廣、建城、襄州、南安仙州、葉縣、昆陽、仙鳧、舞陽、汝墳、河山、紅陽等府、州、縣級機構20餘處,但始終是以昆陽(今葉縣縣城)和葉縣(今舊縣村)兩縣為主。唐並葉縣、昆陽為葉縣時,縣治在今舊縣村。據1998年在葉縣舊縣村出土的宋至道二年(公元996年)的石涵記載,當時舊縣村為葉縣治所。
同治《葉縣誌·建置·城池》有今葉縣“始建於北齊阜昌七年”的記載,這讓後來的續志者總是墜入謎團。在北齊國號上查年號,不能查出這個記載。實際上,阜昌年號是金太宗完顏晟攻占中原的稱號,其時,金太宗為穩定人心,於天會八年(公元1130年)封漢人劉豫為傀儡皇帝。劉豫建國號齊,年號阜昌。當時南方戰事連綿,金人為方便管理,將處於南方戰場邊緣的葉縣縣治由舊縣村遷到了今縣城。因劉豫為偽政權、金人的兒皇帝,後人恥之,不肯以其年號記事。據各種資料分析,偽齊時代的葉縣縣治地址就在縣衙一帶,中軸線在縣衙東側。
編鐘編鐘
據《河南通志》載,保存下來的葉縣縣衙始建於明代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縣衙大門下原有明代天啟年間(元1621~1628年)時任葉縣縣令王者佐修葺縣衙的二堂碑記,但這個石碑於“文化大革命”時被毀。明嘉靖《葉縣誌·公署》中,對葉縣縣衙的方位、主要建築設施,都有詳細的記述:葉縣治,在城內東。正堂、幕廳、架閣庫在堂西,庫樓在幕廳前,諸吏房在堂前左右。戒石亭在儀門內,鼓樓在儀門外,衙神廟在鼓樓內,東鑾架庫在鼓樓內西。知縣宅在堂北,縣丞宅在堂東,主簿宅在知縣宅東,典史宅在儀門東。吏舍二區:一在典史宅南,一在獄南。獄房在堂西南,廄房在堂西北。申明亭在門外東,旌善亭在門外西。這種建築格局雖然屢有調整,但總體布局基本無太大變化。幾百年來,葉縣縣衙屢經戰火、兵災,歷任職官也不得不經常增修或重建部分設施。
新中國成立後的1997年9月,有關部門專門在鄭州主持召開了葉縣縣衙修復工作論證會。與會的20多位古建專家一致認為:我國古代各級官署衙門超過20000座,但殘存於世的只有7處,其中縣衙僅有3處,葉縣縣衙在建築年代、現存規模、古建完好程度等方面均居全國同類建築前列,是研究封建社會尤其是明清時期縣級政權機構的重要實物依據。1997年12月8日,搶修葉縣縣衙第一期工程正式開工。1999年10月,主體工程修復完畢,並局部對外開放。

建築格局

縣衙坐北朝南,占地16848平方米。整座建築由中軸和東、西兩側副線上的41個單元、153間房屋組成。主體建築有大堂、二堂、三堂、獄房、廚院、知縣宅、大仙祠、虛受堂、思補齋等建築。大堂、二堂、三堂均為五間七架,屋面蘭瓦獸脊,梁棟檐桷青碧繪飾。大堂前的卷棚,主體採用天溝羅鍋椽勾連搭連線的作法,是高級別縣令在建築形式上的反映,是中國古代建築的孤品。廚院主要建築有灶房兩間、廚房兩房、儲藏室一間、東西飯堂各三間。在建築風格上,葉縣縣衙有著融南北建築風格為一體的獨特建築形式。由於地處中原地帶,葉縣縣衙的建築風格沿襲了中國北方地區對稱的庭院式建築結構布局,突出了中國北方地區乃至黃河中、下游地區粗獷、端莊、古樸的建築特點,而加之葉縣位於“南通雲貴,北達幽燕”的交通要道,受南、北方經濟及文化交會地域的影響,該建築在木作、磚雕技術等方面融入了南方建築工藝精巧、細膩的部分特點,為研究中國古代南北建築流派的特點及變化規律提供了實物依據。
葉縣縣衙葉縣縣衙

鎮衙之寶

為增加葉縣縣衙的文化內涵,葉縣文物部門在原有基礎上新增了“孔子過葉遺蹟”、“葉公事跡”、“黃庭堅在葉任縣尉故事”等展示內容,並將文物庫房搬遷至縣衙新落成的文物展廳內,其中被譽為縣衙“鎮衙之寶”的編鐘,已經成為葉縣縣衙吸引遊客的一大亮點。
在葉縣縣衙的文物展廳,有一套於2002年在葉縣出土、2600年前春秋中期鑄造的編鐘。這套編鐘共由8枚縛鍾、9枚鈕鍾和20枚甬鍾組成。其中最大的一件通高近60厘米,最小的一件通高16.8厘米,出土後每個鐘都能發出兩個不同音高的樂音。這套編鐘可以演奏古今中外各種樂曲,是中國首次發現的春秋時期組合式編鐘,代表了春秋時期音樂的最高成就。除價值連城的編鐘外,該展廳還有其他文物300餘件,其中包括青銅升鼎、《幽蘭賦碑刻等數十件國家一級文物,而《幽蘭賦》碑刻全碑十二通,為宋代四大書法家之一的黃庭堅所書,是最能代表其獨特藝術風格的作品,為我國書法藝術寶庫中的珍品。

戒石銘

葉縣縣衙的戒石銘,是縣衙內唯一一座碑式官箴。碑高2.1米、寬1.28米,厚20厘米。1997年7月葉縣修復縣衙清理地基時發現大堂前甬道正中有碑座,經考證為戒石碑。明嘉靖《葉縣誌·公署》有“戒石亭在儀門內”的記載,而修復的葉縣縣衙正是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所建,作為明代縣衙,戒石亭在甬道正中,與史實記載吻合。“戒石銘”碑正面書“公生明”三個大字,碑背面則是由北宋著名書法家、曾任葉縣縣尉黃庭堅書寫的官箴,內容是:“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此為官警句,來自後蜀孟昶,他自己“驕奢淫逸”,卻立志整飭吏治,於是在廣政四年(公元941年)親撰《令箴》24句:“朕念赤子,旰食宵衣……爾俸爾祿,民膏民脂。為民父母,莫不仁慈。勉爾為戒,體朕深思。”
葉縣縣衙戒石銘葉縣縣衙戒石銘
按史書記載,立戒石銘始於宋代,由宋太祖趙匡胤首倡。宋王朝建立後,他總結後蜀不戰而敗的歷史教訓,取後蜀主孟昶《戒諭辭》中四句,令全國各級官員作為誡諭。宋哲宗也曾御書《戒石銘》賜郡國。到了南宋紹興二年(公元1132年)六月,宋高宗黃庭堅所書寫的太宗御製《戒石銘》於郡縣,命長吏刻之庭石,置於座右,以為晨夕之戒。從此,黃書《戒石銘》遍布全國各州縣大衙,流傳日廣,成為官場上的名言警句。元、明、清未有更易,但形式上有所變化。宋人將《戒石銘》碑置於座右,明人則置之甬道,並在碑陽鐫“戒石”兩個大字,到了清代前期,又將《戒石銘》以碑亭形式移置於大堂正中甬道,“戒石”二字也被“公生明”三字所取代,後又將立石改為牌坊,仍照石刻字樣書寫銘文。《戒石銘》的設定,有取古人“刻於盤盂,勤於几杖,居有常念動無過事”之意,是封建皇帝對地方官員申明約束,使其感激自勵,遠罪遷善的一種手段。立於大堂前,使署內人員於出入之間,特別是審理案件時舉目可望,以達到時時自省的效果。但實際上,這沒有任何法律約束的碑刻,只是一紙空文,擋不住一些官員對利益的強烈欲望,雖然歷代有杖責、流放、梟首甚至剝皮等對貪贓枉法者的處罰,可貪贓枉法者依然不少。很多人眼中看的是戒石銘,但心中想的卻是聲色犬馬

文化內涵

與“公生明”相對應,大堂卷棚的匾額上,赫然書寫著清末才子于右任手書的“天地正氣”。大堂的匾額懸掛著“明鏡高懸”。晉人葛洪西京雜記》載:鹹陽宮有方鏡,人有疾病用來照之能知病之所在。人有邪心,一照能洞察。秦始皇常以此鏡照宮人,殺有異心者。衙署大堂高掛此匾可謂官吏用心良苦,一則標榜為官者執法嚴明,判案公正,明察洞識;二則警示為官者,審理案件一定要做到明察秋毫。在二堂屏門上方有金字大匾“清慎勤”。“清慎勤”出自宋代呂本中,此為明洪武皇帝朱元璋親筆御書,敕令懸掛於全國各府、州、縣。為的是匾聯互為映襯,時刻警示衙署工作人員,為公應清廉勤勉。此外,還有“清慎勤”出自清康熙皇帝御書一說。
大堂大堂
有了明鏡高懸、清慎勤,自然就有了三堂匾額“清如鏡水”。但這匾額,能照出官員的外在,卻很難讓他們言行合一。一些官員在這樣的匾額下看似清正廉明,也表現出愛民如子、不徇私枉法,但背地裡卻做著見不得人的交易。衙門楹聯用以明志。楹聯是一種文化,但擱在縣衙里,就成了一種很特別的文化,一種政治文化。
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非常重視和倡導發揚中國文化,楹聯藝術是其中一項,他還親自操刀,開一代風氣,對明代乃至其後楹聯發展有很大作用,被稱為“對聯天子”。衙門作為社會的一個組成部分,自然也跟風楹聯。但其自身的特點,又使衙門楹聯有著自己的特色。
無論做得怎樣,無論如何貪贓枉法,表面上,古代官員是十分重視在百姓中的口碑的,貪了也喜歡落個“廉潔奉公”的美名。如何獲得這樣的美譽?藉助楹聯這種獨特的文化來表白自己,是一個重要的途徑。
《晏子春秋·雜下》中指出,廉潔是當官執政的根本大事,“居官之所恃者在廉”,由於歷朝重視,清正廉潔逐漸演變為一種觀念形態的文化,並作為道德範疇為人們廣泛接受。統治者為達到安邦興國的目的,都十分重視這樣一種道德文化教化人的功能。而作為官員,百姓的父母官,自然有表率的作用,所謂“大臣不廉無以治民,則風俗必污;小臣不廉無以治民,則風俗必壞”。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中,衙門文化位列其中,以“官箴戒約”的形式,懸掛張貼,或警示,或自勉,成為龐大社會文化系統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葉縣縣衙大門楹聯為“天聽民聽天視民視,人溺己溺人飢己飢”,為歐陽霖所做。當時歐陽霖做這副對聯就是為了提醒自己,既然做了百姓的父母官,就要關心百姓痛癢疾苦,就要光明磊落,敢負責任,為官一任,造福一方。應該說,歐陽霖是一個言行一致的人,按葉縣有關記載,歐陽霖在任六年,辦義學、修縣署、定八景、纂縣誌,為葉縣做了不少好事。卷棚中間的楹聯是:得一官不榮,失一官不辱,勿說一官無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飯,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卷棚兩梢間的楹聯為:山色壯金銀唯以不貪為寶;江流環鐵石居然眾志成城。官要不貪,百姓之福。這裡面有個典故,出自《左傳》:“宋之野人,耕而得玉,獻之司城子罕,子罕不受。曰:‘子以玉為寶,我以不受為寶,如果我把寶收下了,你也失去了寶,我也失去了寶。’”
葉縣縣衙
作為高級別官銜的標準,卷棚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徵,也是為官者引以為榮的資本,在葉縣縣衙懸掛這樣的楹聯,有著特殊的意義,它實際上是在提醒,不管官做得再高,也要嚴於律己,親民愛民。唯其如此,才能拉近“官”和百姓之間的關係。
大堂楹聯“我如賣法腦塗地,爾敢欺心頭有天”,對著的是跪石。這樣設定,用心明顯:一方面申明為官者嚴格執法、主持公道,若不是這樣,願意接受一切處罰;另一方面則告誡涉案人員要遵守法紀,實話實說,否則天理難容。肝腦塗地,語出漢代劉向《說苑·復恩》:“臣終不敢以隱蔽之主意而不顯報讓也,願肝腦塗地,用頸血湔敵久矣。”最有意味的是三堂中間的楹聯,上面寫著:今古今古今今古古今古今古古今這副頗具哲理意味又不無警示意義的對聯,原本遺失,是葉縣一位老先生記起的。民國十二年,老先生還只有12歲時,隨當時是秀才的爺爺來見知縣,當時他見過這副楹聯,爺爺硬是讓他背了下來。
這副楹聯究竟是誰的手筆?現已難查證,翻看葉縣歷代職官簡表,僅老先生來到縣衙的民國十二年,葉縣就有兩任縣官,一個是鄧良才,一個是秦起忠,但即使是這兩人,是否就是他們的手筆?是否是前任的手筆?說不清了。另外,在虛受堂,楹聯為:虛心竹有低頭葉,傲骨梅無仰面花。思補齋有楹聯:孔子乃至聖先師每日猶潔身三自省,吾儕本無名後學時刻領補過多反思。虛受堂、思補齋是知縣在受到上級表揚時面對榮譽進行反思的地方,又緊鄰接待地方名流鄉紳的場所,這樣的楹聯就顯得別有意味。
葉縣縣衙葉縣縣衙

修復情況

葉縣縣衙始建於明洪武二年(1369年),清代鹹豐八年(1858年)、同治年間(1865~1869年)重修。1997年12月8日重新修復,至1999年10月1日主體部分才對外開放。經施工一年多,修復工程結束。是目前國內保存最完整的古代衙署。

評價

葉縣明代縣衙不但規模宏大,氣勢雄偉,而且還是一座五品縣衙。根據我國古代的官制,知縣一般為七品官銜,而葉縣知縣卻為五品縣令。按照明代體制,全國的屬縣分為上中下三等。葉縣地域寬廣,由漢代的葉縣、昆陽、紅陽、舞陽4縣和犨縣的部分組成,每年上繳稅賦10萬石以上;加之根據畿、望、緊、赤的條件,葉縣地處南北交通要道,處於緊(交通要道)位置,故縣令多由同知銜的五品官擔任。因此,縣衙的規格也比一般的要高。據省文物局專家論證,葉縣縣衙建築群落布局合理、規模宏大,其建築形式融南北之風格,對研究我國古代建築的風格、流派特點及變化規律等都具有重要價值。卷棚是源於宮殿、廟宇中拜殿的建築形式,而用於衙門就成了居官者身份地位的象徵,所以這裡的卷棚便是他們高級別官銜在建築形式上的反映。值得一提的是,葉縣縣衙還是我國現存縣衙中唯一有卷棚的縣衙,特別是卷棚與大堂前檐連線處所採用的“天溝羅鍋椽勾連”搭接法,在我國古代的木作技術中更是罕見。葉縣縣衙所有的建築前的匾額、楹聯以其語言精練、內涵豐富而令人讚不絕口,使人看一眼就會烙在心上、印進腦海,感覺要比那千篇一律的“明鏡高懸”來得真實。如大門廊柱上的抱柱聯“天聽民聽、天視民視,人溺己溺人飢己飢”是清同治六年、葉縣知縣歐陽霖到任之初所撰,不僅表達了作者作為一方父母官願意接受民眾監督,與百姓同甘共苦的坦蕩胸懷,同時還表白了作者清正廉潔、體察民情的決心與情操。而大堂卷棚的廊柱上的“得一官不榮,失一官不辱,勿說一官無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飯,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以及“山色壯金銀惟以不貪為寶;江流環鐵石居然眾志成城”的兩副楹聯,則深刻地表達出上至朝廷、下至百姓對為官者的期望。楹聯作者身為地方官,能自覺與百姓一等,視百姓為衣食父母,的確難能可貴,使看到這兩副對聯的人都深有感觸,這兩副對聯的歷史和現實意義,可謂警世名言,絕無僅有。二堂正中檐柱上有楹聯“養天地正氣,法古今完人”,意為弘揚人間正義、學習古今德操完備之人;三堂兩側廊柱上有一副醒目而特殊的楹聯:“今古今古今今古,古今古今古古今”,以有限的兩個字的變化來開啟人們無限的想像空間,仿佛世界上一切可氣、可怒、可恨的情緒都隨著這有限的兩個字而融化了,多了一分恢意、一分恬靜、一分快樂。
擊堂鼓擊堂鼓

爭議事件

2016年12月,國家旅遊局4A級景區處理名單中,葉縣縣衙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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