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寧縣衛生縣城檢查評比工作實施方案

華寧縣衛生縣城檢查評比工作實施方案由華寧縣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華寧縣衛生縣城檢查評比工作實施方案
  • 地區:華寧縣
  • 性質:實施方案
  • 意義:提高縣城管理水平
導語,正文,

導語

開展創建衛生縣城活動,對於提升縣城品位、改善縣城衛生面貌、提高縣城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多年來,我縣創建衛生縣城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在縣愛衛會各成員單位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縣城衛生設施不斷完善,加快了我縣城市化進程的步伐。依據省愛衛會2012年制訂頒布實施的《雲南省衛生縣城標準(試行)》要求,為了確保我縣今年省級“衛生縣城”創建工作紮實有效推進,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正文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爭創省級衛生縣城為總體目標,以改善投資環境和人居環境,完善縣城衛生基礎設施,加強縣城區環境衛生長效管理為重點,迎接省級有關部門衛生縣城評比工作,爭取獲得優異成績。
二、主要任務及分配
(一)組織管理
由縣委宣傳部、縣衛生局、縣住建局、寧州街道辦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落實,相關單位配合完成。具體要求如下:
1.縣政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愛國衛生工作的法規政策,把愛國衛生工作納入政府工作內容,有實施方案,縣、鎮(鄉)、村三級聯動,整體推進,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2.愛衛組織健全,成立縣愛衛會並在愛國衛生工作中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各成員單位分工明確,責任落實。
3.縣愛衛辦行政列編,具備與所承擔工作任務相適應的人員、經費和工作條件,街道辦事處(近郊鄉鎮)、社區居委會(近郊村)配有專(兼)職愛國衛生工作人員。
4.愛國衛生工作每年有計畫、有檢查、有總結,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愛國衛生活動,檔案資料規範齊全。
5.會同縣住建局、環保局等部門認真辦理民眾衛生投訴,民眾對衛生狀況滿意率達80%以上。
(二)健康教育
縣疾控中心負責督促落實,相關部門配合完成。具體要求如下:
1.健康教育網路健全,縣級健康教育機構人員、設備、經費落實。
2.中、國小按照教育部《中國小健康教育指導綱要》要求,開設健康教育課,學生健康知識知曉率≥80%,健康行為形成率≥70%,14歲以下兒童蛔蟲感染率≤7%。
3.以《中國公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與技能》為主要內容,按照《億萬農民健康行動促進計畫》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動,居民基本健康知識知曉率≥70%,健康生活方式與行為形成率≥60%,基本技能掌握率≥60%。
4.醫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所)設有健康教育宣傳欄,有針對性地開展病人、家屬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關健康知識知曉率≥75%。
5.電視台、電台開設健康教育欄目和曝光欄目,對愛衛和創衛工作進行輿論引導和監督。主要街道、廣場、醫院、客運站等公共場所設定固定的健康教育宣傳欄,並定期更換內容。
6.各行業結合單位特點開展有關職業防病、疾病預防、衛生保健、控煙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動,職工相關衛生知識知曉率≥70%。
7.制訂公共場所禁止吸菸規定,設有禁菸標識,積極開展無煙單位評選活動,建成區無菸草廣告。
(三)環境衛生
由縣住建局、縣工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落實,相關部門配合完成。具體要求如下:
1.建立健全環境衛生管理機構,職責明確,經費落實,管理規範。各項建設總體規劃科學合理,城鎮建成區道路路面平整完好,硬化率≥95%,下水道管網覆蓋率≥80%,鄉鎮下水道管網覆蓋率≥60%。
2.環衛基礎設施完善,垃圾收集站(點)、公共廁所、果皮箱等環衛設施符合《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定標準》要求,布局合理、數量足夠、管理規範、清潔衛生。公廁為水沖式,二類以上公廁不低於公廁總量的20%。建成區基本無旱廁。
3.城區主次幹道和街巷基礎設施完好,車輛規範停放,無亂搭亂建、亂貼亂畫、亂堆亂放以及亂設攤點、店外設攤等現象。戶外廣告、牌匾設定規範,建築物立面整潔。門前“三包”責任落實到位,城區無衛生死角。
4.建成區有專業清掃保潔隊伍,主要街道保潔不低於12小時,一般街道保潔不低於8小時。建成區內垃圾袋裝化覆蓋率≥80%,垃圾日產日清,密閉儲存、清運,運輸車輛車體完好整潔,密閉清運率達到100%。
5.生活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場建設、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要求,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80%。
6.農貿市場環境整潔、攤位布局合理,划行歸市,有序經營。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良好,有衛生管理制度和保潔人員。活禽售賣、宰殺區域相對獨立,污物(水)處置和消毒設施完善,無違禁野生動物銷售。
7.建築工地管理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施工場地設定的隔離護欄規範,高度不低於2米,工地出入口道路硬化並有車輛沖洗設施。建築物料、施工泥土不影響道路通暢和環境衛生,工地噪聲不影響居民日常生活。
8.建城區綠化符合要求,公共綠地養護良好,綠化覆蓋率≥30%,人均公共綠地面積≥5M。建成區亮化、照明設施完好,路燈亮燈率≥95%。
9.河道、湖泊等水體的水面清潔,無漂浮垃圾。岸坡整潔,無垃圾雜物。
10.建城區禁止放養家禽家畜,飼養寵物符合有關規定。
11.認真辦理民眾衛生投訴,民眾對衛生狀況滿意率達80%以上,並及時將辦理情況報縣衛生局愛衛辦。
(四)環境保護
由縣環保局負責督促落實,相關部門配合完成。具體要求如下:
1.設有環境保護機構,有可行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認真執行環境保護政策和法律法規,近三年內未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和重大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案件。
2.全年空氣污染指數(API)<100的天數占全年天數比例達60%以上。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65dB(A)。
3.水環境功能區達到省市相關規定或目標責任要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設定保護區,水質達標率≥96%。
4.重點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達標率100%。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60%,污水處理廠排放的廢水、廢氣、污泥及產生的噪聲必須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和《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排放標準》(GJ3025-93)的要求。
5.嚴格執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實現安全貯存和處理,醫源性污水排放符合《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K66-2005)要求。
6.認真辦理民眾衛生投訴,民眾對衛生狀況滿意率達80%以上,並及時將辦理情況報縣衛生局愛衛辦。
(五)病媒生物防制、疾病預防控制
由縣疾控中心負責督促落實,駐縣城各部門(單位)配合完成。具體要求如下:
1.病媒生物防制
(1)堅持以環境治理為主的綜合防制方針,鼠、蚊、蠅、蟑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各項防制措施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範要求,防鼠防蠅設施完善。
(2)在化學防制中,注重科學合理用藥,不使用國家禁用的藥物。鼓勵有害生物防制(PCO)專業公司以市場化形式參與消殺活動。
(3)廣泛宣傳病媒生物防制知識,特別對糧食、餐飲、食品加工、集貿市場等病媒生物適宜棲息的重點單位開展防制技術培訓。
(4)定期開展病媒生物消殺活動,鼠、蚊、蠅、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鼠密度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蚊、蠅、蟑螂密度至少有一項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另兩項不超達國標準的3倍。
2.疾病預防控制
(1)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有規劃、措施,資料齊全規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完善、機構健全、經費落實,有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人員、用房、設備、交通工具等。有傳染病爆發疫情應急預案,鼠疫、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愛滋病、結核、血吸蟲、瘧疾等重大疾病預防控制按期完成國家和省、市規劃要求,近兩年沒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導致甲、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
(2)醫療機構設有負責傳染病管理的專門部門和人員,疫情管理人員持有效上崗證;有健全的疫情登記和報告制度、控制院內感染制度,門診日誌齊全,登記、記錄完整規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設立規範的傳染病預檢分診點、感染性疾病科,其他醫院設立規範的傳染病預檢分診點。近兩年無院內感染爆發疫情。
(3)全縣鄉級以上醫療機構實行傳染病網路直報,報告質量綜合評分在80分及以上,醫療機構法定傳染病漏報率<3%。
(4)免費實行國家免疫規劃項目的預防接種,有專用的接種場所,操作規範,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動人口兒童免疫規劃管理辦法,居住期限3個月以上的兒童建卡建證率≥95%;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達95%以上。幼托機構、學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規定開展入托、入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
(5)積極開展無償獻血宣傳,臨床用血100%來自無償自願獻血。
(6)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規劃,有計畫、有投入、有落實,積極開展國家級慢性病綜合防控示範區創建工作。
(六)食品安全、公共場所及生活飲用水衛生
由縣食藥監局、縣安監局、縣住建局、縣教育局、縣衛生局衛生監督局按照職責分工要求負責督促落實,相關部門(單位)配合完成。具體要求如下: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監督監測與技術指導規範。連續三年未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飲用水污染事故、職業危害事故。
2.有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工作規範,食品生產、加工、經營單位持有效證照,衛生管理制度健全,落實到位,從業人員持有有效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五病”調離率達100%。
3.機關、學校、托幼機構等單位食堂、各類餐飲服務單位及集貿市場衛生設施齊全,防塵、防蠅、防鼠及上下水設施齊全,有專用餐具消毒、保潔設施,操作規範,運轉正常。食品原料和制售過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無違法添加和濫用添加劑現象。縣城餐飲服務單位實行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90%。食品銷售單位銷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
4.公共場所經營單位證照齊全,衛生管理制度健全,從業人員持有有效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
5.旅店、美容美髮、歌舞廳、公共浴室、網咖等場所內外環境整潔,衛生設施(清洗、消毒、保潔、通風、照明和排水等)齊全,各項衛生指標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影劇院、圖書館、展覽館、商場等公共場所按國家標準要求配備通風、採光、空氣消毒、垃圾收集和衛生公廁等設施,各項衛生指標達標。
6.自來水廠管理規範,集中式供水出廠水、管網末梢水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二次供水單位水質管理規範,有專(兼)職管理人員和制度,定期清潔、消毒。供水設施符合《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範》要求,資料齊全規範。
7.企業職業衛生符合國家要求。對新建、改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依法進行職業衛生審查,企業對勞動者開展職業健康監護工作。
8.縣城普通中國小設衛生室,按學生人數600:1比例配備專職衛生技術人員。學校教學建築、環境噪聲、教學採光照明以及黑板、課桌椅的設定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學校飲用水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9.轄區內實行生豬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集中生豬屠宰點符合《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要求,無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
(七)單位和社區衛生
由寧州街道辦負責督促落實,轄區內各單位、社區配合完成。具體如下:
1.單位和社區衛生管理制度健全,積極開展創建衛生社區、衛生單位、衛生樓(院)等活動。
2.環衛基礎設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公廁管理符合衛生要求,無亂排亂倒現象。飼養寵物和鳥類遵守有關規定,進行免疫接種,糞便不污染環境。
3.環境整潔,綠化、美化,車輛在劃定區域內擺放整齊,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搭亂建現象,無違法小廣告。認真開展單位和社區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4.積極開展健康教育、衛生知識、控煙等宣傳活動。
5.認真辦理民眾衛生投訴,民眾對衛生狀況滿意率達80%以上,並及時將辦理情況報縣衛生局愛衛辦。
(八)農村衛生
由縣衛生局、縣教育局負責督促落實,相關單位配合完成。具體如下:
1.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達90%以上。
2.村衛生室建設和醫療用房、設施設備、人員配置符合要求,村醫取得合法執業資格。
3.積極開展衛生村創建活動,縣城所在鎮30%的村建成省級衛生村。
4.學校自來水普及率和衛生廁所普及率均達80%以上。
5.村莊道路硬化平整,村容整潔,無亂搭亂建,亂貼亂畫,垃圾密閉存放,柴草、雜物堆放整齊有序。有效開展病媒生物防制,消除“四害”孳生地。村內無散養家禽家畜現象。
6.村民衛生習慣良好,農戶室內外環境整潔,積極開展衛生示範戶評比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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