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三昧

佛華嚴三昧之略稱。又名華嚴定。華嚴十定之一,乃普賢菩薩所入之禪定。此三昧系統攝法界,包容一切佛法之大三昧。舊譯《華嚴經》卷三十六〈離世間品〉雲(大正9·631c):“普賢菩薩正受三昧,其三昧名佛華嚴。”卷六〈賢首品〉雲(大正9·434c):“不可思議莊嚴剎,恭敬供養一切佛,光明莊嚴難思議,教化眾生無有量,智慧自在不思議,說法教化得自在,施戒忍辱精進禪,方便智慧諸功德,一切自在難思議。故華嚴三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華嚴三昧
  • 全稱:佛華嚴三昧
  • 別名:華嚴定
  • 出處:《華嚴經》卷三十六〈離世間品〉
三昧釋義,海印三昧,

三昧釋義

《華嚴探玄記》卷十七釋此三昧之名稱雲(大正35·421a):“以因行花,嚴感果相,令顯著故。”亦即以因行莊嚴佛果,故名佛華嚴。該書又釋其體性云:“法界行門心海為體。以等持廣大,以無限量故。”行門者,大行也;心海者,大願也。即以無限絕待之大願大行為體。對於此三昧之業用,該書復云:“顯說花嚴法故”“顯示花嚴行故”,亦即在此三昧定中,緣理觀法,安詳而起,說以因行莊嚴果德之法,顯示華嚴之行,即為此定之作用。
其次,對於此三昧能得之位地,該書以四句釋之。亦即:(一)若攝始歸終,則在第十地法雲地方得。(二)若攝終歸始,則在信位滿心時得之。(三)若依始終無礙之義,則遍一切位可得。(四)若超絕始終而論,則總不依位。《華嚴游心法界記》釋雲(大正45·646b):“華者,菩薩萬行也。何者?以華有生實之用,行有感果之能。雖復內外兩殊,生感力有相似。今即以法託事,故名華也。嚴者,行成果滿,契合相應,垢障永消,證理圓潔。隨用贊德,故稱曰嚴也。三昧者,理智無二,交徹鎔融,彼此俱亡,能所斯絕,故云三昧也。”

海印三昧

又若相對海印三昧而言,海印三昧是約果立名,此華嚴三昧是從因立名。但因果本來無別,故此二者系一體兩用。即《妄盡還源觀》所謂自性清淨圓明之體有二用,一是海印森羅常住之用,此即海印三昧;二是法界圓明自在之用,此即華嚴三昧。
又,對於《無量壽經》卷上所云(大正12·266b):“得佛華嚴三昧,宣暢演說一切經典。”憬興於《無量壽經連義述文贊》卷中釋“佛華嚴”之名義雲(大正37·145a):“佛地功德,能嚴佛身,故云佛華嚴。”此外,《無量壽如來會》所說之“佛華三昧”、《瓔珞本業經》卷下所說之“一生補處菩薩所入之佛華三昧”,都是指此華嚴三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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